街角的“暖隅”咖啡馆,早上九点的阳光刚漫过吧台,马嘉祺已经系好围裙站在咖啡机前了。他今天穿了件米白色高领针织衫,外面套着浅卡其色的工装外套,袖口卷到小臂,露出腕骨分明的手。指尖捏着咖啡粉勺,动作轻缓地往滤杯中填粉,阳光落在他睫毛上,投下一小片柔软的阴影。
“嘉祺,早班的拿铁好了没?”靠窗桌的常客张阿姨扬声喊,她总爱来这买杯拿铁,顺便看两眼这个“比明星还俊”的小伙子。
“马上就好。”马嘉祺抬眼笑了笑,双眼皮折痕清晰,嘴角弯出温和的弧度。他冲咖啡的手法利落又好看,蒸汽棒发出的“嘶嘶”声里,奶泡被打得绵密如云朵,最后用拉花针勾出个歪歪扭扭的小爱心——他不擅长复杂的拉花,却总有客人说“这个爱心比机器做的有温度”。
他确实好看,是那种干净又带着点精致的好看。春天穿浅色系的衬衫,袖口永远扣到最上面一颗,配九分的直筒裤,露出脚踝;夏天换宽松的白T恤,搭帆布包,帆布鞋刷得雪白;秋天爱穿各种针织衫,颜色从奶茶色到焦糖色,衬得他皮肤更白;冬天裹着长款的呢子大衣,围巾绕两圈,露出的半张脸藏在绒毛里,像从画里走出来的。
同事林姐总打趣他:“小马,你这穿搭水平,来当咖啡师屈才了,该去当穿搭博主。”
马嘉祺通常只是笑笑,低头擦着咖啡杯:“穿得舒服就行。”
他的“舒服”,在别人眼里就是“讲究”。衬衫永远熨得没有褶皱,鞋子上找不到半点灰尘,连围裙的带子都系得整整齐齐,打成漂亮的蝴蝶结。有次新来的兼职生不小心把咖啡洒在他袖口,急得快哭了,他反而笑着说“没事”,脱下外套随手叠好,露出里面的白衬衫,“你看,没沾到里面。”
中午十二点,换班的同事来了,马嘉祺解下围裙,把吧台收拾干净,背上他的帆布包准备回家。帆布包里通常装着饭盒,早上出门时带的,里面是昨晚做好的便当——有时候是番茄炒蛋配米饭,有时候是咖喱鸡块,装在浅蓝色的陶瓷饭盒里,用布巾包着,透着股烟火气。
“今天回去做饭啊?”林姐问,她知道马嘉祺不爱吃外卖,只要中午有两个小时休息,必定回家开火。
“嗯,炖了排骨汤,回去热一下就行。”他把帆布包甩到肩上,外套的下摆随着动作轻轻晃了晃,“下午见。”
他住的地方离咖啡馆不远,步行十五分钟的路程。老式居民楼的三楼,阳台种着几盆多肉,窗台上摆着个小砂锅,正是早上说的排骨汤,咕嘟咕嘟在小火上煨着。他换了身家居服,浅灰色的连帽卫衣,头发随意地抓了抓,少了咖啡馆里的精致,多了点慵懒的少年气。
盛一碗汤,就着昨天的剩米饭,吃得安安静静。墙上的挂钟指向一点,他洗好碗,换好衣服,又背上帆布包出门,只是这次包里多了本书,是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
下午的咖啡馆人不多,阳光斜斜地落在角落的沙发上。马嘉祺点了杯手冲,坐在那里翻开书。他看书时很专注,眉头微蹙,手指偶尔会无意识地敲着桌面,跟着咖啡的香气一起,融进午后的安静里。
有客人想搭讪,问他“这本书好看吗”,他会抬头说“还行,讲了很多想象中的城市”,语气淡淡的,却不疏离;同事忙不过来喊他搭把手,他放下书就走,帮着点单、打包,动作麻利,从不抱怨。
他就像咖啡馆里的一阵风,温和,干净,带着点自己的节奏。不抢眼,却让人忍不住留意——留意他冲咖啡时的侧脸,留意他穿搭里的小心思,留意他坐在角落看书时,阳光在他书页上投下的光斑。
傍晚六点,夕阳把天空染成橘红色。马嘉祺换好衣服准备下班,帆布包上别着的枫叶徽章在余晖里闪了闪。林姐看着他的背影笑:“这小伙子,连走个路都像在拍画报。”
他没听见,只是走到门口时,回头冲店里挥了挥手,嘴角的笑意和早上一样温和。晚风掀起他外套的衣角,带着咖啡和阳光的味道,消失在街角的暮色里。
明天早上九点,他又会准时站在咖啡机前,系好围裙,冲一杯带着小爱心拉花的拿铁,像往常一样,把日子过得干净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