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喝酒喝得天昏地暗,现在才反应过来,把“跨年”那晚上睡过去了。
也不算多遗憾,本来海上就没啥人一起庆祝。要是对着月亮数秒,未免太落寞了。
不过要是小孩在,我指定要带她去市里,打车去。吃顿大餐,带龙虾那种。再买新衣服,牵着她的手在人群里跟大家一样数“五四三二一”。两人就这么一直牵着,会在雪里趟出好长好长的脚印。也许还会放烟花,不知道她怕不怕火。不怕火就一人点一支;要是怕火,我就趁烟花快燃尽的时候吓唬她,“我烧你屁股,你怕不怕?”。
她会笑得牙都露出来,在人声鼎沸里,只看着我。
应该是喝酒喝糊涂了,我清醒过来后,发现自己躺在宋钟棺材旁边。
也算一起跨年了。
真不吉利啊,宋钟,送终。
我让她解释自己的病时,没想过要接受这个结局。既然是病,那都能治。
可问她有什么病,她又说不清。
也可以理解,毕竟那伙人不需要对她负责,只需要对顾客负责就行。
领她去医院?不行,她没身份证怎么挂号。
去警察局给她新办个?她也就知道自己的名字,怎么办证。
说起来,还没问她名字。
不过眼下我烦得很。这么一堆破事儿,左不是,右不是。她叫啥我倒是不太关心。
大医院去不了,先去镇上李大夫的私人诊所里看看,至少先弄明白是什么病再说。
刚要拉着她的手往门外走,她就跟踩着尾巴似的,把我的手甩开。
我着急带她出去,手上力气挺大。能把我手甩开,估计她是使尽浑身解数。
捡来的小猫变成狮子,我实在没想明白逻辑。
现实也没给我思考的时间。因为下一秒,她就冲进厨房,拿出挂在菜板下的刀,往脖子上抹。
操。
我跑向她,迈了几个大步,大腿根上的肉都扯开几个度,几乎是把她撞在灶台边。她手里的刀被我夺过来,顺带碰倒一摞我放在洗手台上的碗,霹雳乓啷碎了一地。
“别划着……”
下意识地,我把她往怀里拽了拽。
她还穿着我那件大她一圈的长袖,一番拉扯后,难免“衣不蔽体”。
明晃晃的血痕和淤青,就这么刺入我眼睛。
她头发比我长,散下来快贴着腰窝。那些红肉外翻着跟眼睛一样,从头发间的缝隙探出来,看得我心惊。
“不要……赶我走……”
不是要赶你走,只是带你去看大夫而已。
“不要……嫌弃我……”
怎么会嫌弃你,我心疼你都来不及。
怪不得昨天知道我在浴室门口,就死活不肯出来。
为什么不告诉我呢,带着一身伤冲水,想想都疼。
得扳扳小孩这有事不说的毛病了。
“你听着,既然我把你带回来,我就会管你,不会随随便便像丢垃圾一样把你往外扔。”
总感觉她的背在抖。也许是衣服刮蹭到伤口很疼,也有可能是她在哭,或者二者皆有。
多半是被我吓哭的,就刚刚撞那一下,够她胳膊上再多块青的。
“还有,你有事儿说事儿,动不动拿刀指自己干什么?昨晚让你洗澡你也就直接去,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身上有伤?”
一边说,我一边在心里提醒自己:温柔点,温柔点。
我说完,她一时也没个答复。只是哭得一抽一抽,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要不,先问问她名字吧。
“你叫什么。”
这个问题显然比前两个好回答。
“宋钟……”
真是不吉利的名字啊。
现在想来,当时光顾着心疼她,太多事没问清楚了。
她怎么知道菜刀放哪儿的呢,我可还没领她进过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