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的雾是裹尸布的质地,她被裹在里面的时候,还没学会怎么让裙撑撑起“贵族夫人”的体面。男爵叫她“芦苇夫人”——不是昵称,是标签,像他马厩里刻着编号的马笼头。
新婚宴的水晶灯悬在头顶,光切割着她露在低领裙外的颈,白得像约克郡荒原刚抽芽的苇秆。宾客们举着香槟笑,有人碰她的肩:“您这东方芦苇,连笑都带着露水味。”她便弯起唇角——那是侍女教的,说贵族夫人的笑要像瓷杯沿的弧度,浅,脆,不能漏出半分褶皱。男爵在旁边捻着她的发梢,指腹沾着雪茄灰,落进她发里,像粒烧残的火星。
庄园的露台上常年摆着玻璃箱,里面是男爵猎来的珍禽标本,羽毛油亮得像假的。她的位置在标本箱旁,比那些鸟多口气,也仅此而已。男爵惯爱些东方物什,每手执着毛笔落下遒劲有力的字,倒也真有几分书卷气与名流之样,有兴致时会叫她磨墨,墨条是徽州的老松烟,她攥着墨锭的指节泛白,男爵突然按住她的手:“你这手,跟芦苇秆没区别——软,空,只能用来拿这些没用的玩意儿。”墨汁溅在信纸上,晕开一片黑,像她来时船上看见的、泰晤士河的暗潮。
她第一次见荒原的苇荡,是男爵带她去打猎。风卷着白絮扑过来,她的面纱被掀在半空,男爵的猎枪突然响了——不是打兔子,是打她脚边的一丛苇。“看,”他吹着枪口的烟,“再好看的芦苇,也只配碎在泥里。”苇秆的断口渗着青汁,她蹲下去捡,指尖刚碰到,男爵的靴尖就碾上来:“脏东西,别污了我的猎场。”那靴面擦得锃亮,映着她垂下去的眼,没有光。
男爵的痛风犯得厉害时,会把她叫到床前,让她用热毛巾敷他的关节。他的腿裹在真丝睡裤里,像段发腐的橡木。“你知道吗,”他捏着她的下巴,指甲掐进下颌骨,“我选你,是因为芦苇最乖——不会哭,不会闹,连死都能死得悄无声息。”她盯着他松弛的眼皮,看见自己的影子,像片被钉在玻璃箱里的苇絮。
那天的雾比往常重,她端着药盘上楼时,听见书房里的声音——是男爵的侄子,捏着遗产文件的指节泛白,尾音裹着牛津腔的傲慢:“这东方来的‘芦苇装饰’算什么?连荒原里的苇草都有根,她不过是团没坠地的絮,风停了,连泥都不屑沾。”男爵的拐杖砸在波斯地毯上,闷响像朽木断在冻土:“轮得到你教我?她是我挑的摆件,哪怕是芦苇,也得摆我这庄园里。”
她推开门时,雪茄正从男爵指间滑落,火星咬穿地毯,烧出个黑窟窿,像荒原里没咽气的野火。
葬礼是按男爵的遗愿办的,铺了三层白玫瑰,香得呛人。宾客们摸着胸前的襟花,说“芦苇夫人真是体面”——她穿着黑丝绒长裙,项链是男爵留下的珍珠,每颗都凉得像冰。没人看她的眼睛,没人知道她袖管里藏着半支焦苇:是那天猎场里,被男爵的枪打残、又被野火燎过的那丛,秆子空了,芯里却凝着点没烧透的青。
后来她留在庄园,把标本箱里的鸟都取了出来,换成了苇絮。玻璃箱里的白絮堆得满,风从窗缝钻进来时,会飘起几缕,像没散的魂。她坐在露台的藤椅里,手里捏着男爵的怀表,表针停在他断气的时刻。远处的荒原又烧起来了,火裹着苇絮翻卷,像场盛大的、优雅的葬礼。
有人说芦苇夫人疯了,说她整日对着苇絮说话。可只有风知道,她的声音比雾还轻:“你看,芦苇烧了,还能留灰;灰里落了雨,明年还能发芽。”
苇叶沾着清霜,像道冰冷的目光审视着这满室的“所有物”——水晶灯,怀表,没写完的公文,还有她自己。那冰里裹着点火星,很轻,很贱,像芦苇的絮,像不配被放进眼里的、最卑贱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