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蓉:“我想好了,我要跟他提离婚。”
沈曼:“你确定?他会放你走吗?”
周蓉:“不知道。但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跟你在一起这几个月,我比前面八年加起来都开心。我要跟他坦白。”
沈曼:“他什么脾气你不是不知道。你先别跟他当面说,写个协议,或者找律师。”
周蓉:“他出差回来我就说。”
沈曼:“你一个人在家,别乱想。有什么事随时给我打电话。”
周蓉没有等到许建明出差回来。
她死在了许建明回来的前一天晚上。
我盯着那些聊天记录,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个场景——许建明出差之后,周蓉把孩子送到了姥姥家,把家里清空。她说要“一个人静静”。她要静什么?她要等沈曼。她在等她的恋人,一起商量怎么跟许建明开口提离婚。
然后沈曼来了。
那天晚上在1802室里,除了周蓉和沈曼,还有第三个人吗?
许建明在出差。婆婆刘淑梅在家。除此之外,还有谁?那些被周蓉删掉的聊天记录里,除了沈曼之外,还有另一个人的痕迹——周蓉和韩悦的对话里,韩悦说过一句话:“你那个邻居的事,我越想越不放心,你还是注意点。”
“那个邻居”是谁?
沈曼就住在她隔壁。但沈曼不是“邻居”,沈曼是“恋人”。韩悦指的“邻居”,是另一个人。
我把聊天记录往前翻了很久,翻到大概一个月前的一段对话。周蓉跟韩悦说:“隔壁那个男的,最近老是在电梯里碰到,总跟我搭话。我说我有老公有孩子,他还问我要微信。有点烦。”
韩悦回:“别搭理就行了。”
周蓉:“嗯,我就是觉得怪怪的,他住我隔壁,知道我在家带娃,有时候敲门借酱油借醋,不借又不好意思。”
韩悦:“你跟许建明说一声啊。”
周蓉:“说了,他说我小题大做。”
隔壁那个男的。
1803。
我立刻给赵队打了电话。
“赵队,查一下1803的住户。”
赵队在电话那头翻了一阵文件,然后说:“1803的住户叫方哲,三十二岁,未婚,自由职业。案发当晚,他说他也在家,一个人。”
“他做什么的?”
“说是做自媒体的,在家办公。”
“他跟周蓉有没有接触?”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赵队的声音变得很低:“你为什么这么问?”
我把韩悦说的那些话告诉了他。赵队听完之后,没有立刻回应,但我听到他那边传来翻找东西的声响,然后是他低声跟旁边的人交代了句什么。半分钟后,他回到电话里,声音沉得像是从胸腔最深处挤出来的。
“小陈,技术科刚才说,他们在周蓉的手机通讯记录里发现了一个频繁出现的陌生号码,没有存名字,但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都有。那个号码的机主名字,叫方哲。”
“通话频率?”
“近一个月,几乎每隔两三天就有一次,案发那天晚上,晚上九点四十分左右,有一个呼出电话,时长七分钟。”
晚上九点四十分。那是周蓉最后一个呼出电话。那个时候许建明正在酒店里刷房卡进房间。周蓉在给方哲打电话。他们说了什么?打完那个电话之后不到三个小时,周蓉死在了浴室里。
“小陈,”赵队的声音打断我的思绪,“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如果周蓉的恋人是沈曼,那她手机上频繁通话的这个男人方哲,是谁的?”
这个问题像一根针,扎进了我所有推理中最脆弱的那一环。周蓉和沈曼是恋人。方哲不住地搭讪周蓉,周蓉感到不舒服,但她还是保留了方哲的电话,并且在案发当晚主动拨给了他。这不是一个被骚扰的女人的反应。
除非,方哲搭讪的人不是周蓉,而是沈曼。
除非,方哲的存在,是沈曼和周蓉这段关系里的一根刺。
我重新翻开沈曼和方哲相邻的房门号码——1801,1803。他们之间只隔着一道墙,和1802只隔着一道墙。沈曼、周蓉、方哲,这三个人住在同一层楼,三条线在1802室交汇。
“方哲喜欢沈曼?”我对着电话说,声音压得很低。
赵队在那头停了一下,说:“我们查了方哲的通话记录。他有一个频繁联系的号码,就是沈曼的。但沈曼的通话记录里,几乎没有主动打过方哲的电话。”
单相思。方哲喜欢沈曼。沈曼喜欢周蓉。周蓉夹在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之间,加上一个不知情的丈夫,再加上一个恨她的婆婆。
这个十八楼的三角关系,比任何狗血电视剧都要复杂。
“还有,”赵队的声音忽然变得更低了,“技术科刚才跟我说了一件事,他们在周蓉浴室的洗手台下面,发现了一小片指甲。”
“指甲?周蓉的?”
“不是。是断裂的假指甲,贴片那种,粉色的。周蓉十个指甲全是自己的,没贴假甲片。那这片指甲是谁的?”
“沈曼的?”
“沈曼不做美甲。技术科查过她。”
“那是谁的?”
赵队没有回答。我听着电话里他粗重的呼吸声,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刘淑梅坐在我对面,她的手指握着茶杯,指甲盖上涂着……
不对。刘淑梅的指甲是裸的,没有涂甲油,也没有贴甲片。她那一辈的纺织女工,没有做美甲的习惯。
那这片粉色的假指甲,是谁的?
答案在第二天下午浮出了水面。
技术科对那枚指甲片做了成分分析和指纹提取。指甲片是市面上最常见的塑料贴片,十几块钱一盒,任何美甲店和网购平台都能买到。但幸运的是,指甲片内侧粘合面上提取到了一枚不完整的指纹。指纹数据库比对的结果是——方哲。
不是方哲本人的指纹,是指甲片内侧粘合面上的指纹与方哲的指纹特征匹配。这意味着,这片指甲是方哲贴上去的。
方哲是男人。一个男人,贴粉色假指甲?
除非这个男人有异装癖。或者,方哲根本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他的身份证上写的是男性,但他平时是以女性形象生活的。他贴假指甲,可能还化妆、穿女装。这不是什么罕见的事,但在这个案子里,它成了一个关键的拼图。
我重新梳理了方哲的行为。他频繁出现在电梯里,主动跟周蓉搭讪,被拒绝之后还坚持要加微信。周蓉跟韩悦说觉得他“怪怪的”,但她没有完全切断和他的联系。案发当晚,周蓉主动给他打了电话,聊了七分钟。
如果方哲喜欢的不是周蓉,而是沈曼呢?如果他搭讪周蓉,是因为他知道周蓉是沈曼的恋人,他想通过周蓉接近沈曼?或者反过来——他搭讪周蓉,是因为他嫉妒沈曼和周蓉的关系?
不管是哪种可能,案发那晚,方哲和这间1802室之间,一定存在着某种还没被发现的联系。
赵队当天下午就传唤了方哲。
审讯持续了将近六个小时。方哲一开始什么都不说,只是坐在椅子上,低着头,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大半张脸。他的五官很清秀,手指细长,指甲上干干净净的,没有贴甲片,也没有涂甲油。他穿着宽松的卫衣和运动裤,看起来就是一个有些阴柔的普通年轻人。
但到了晚上,当赵队把浴室里发现的那枚假指甲放在他面前的时候,方哲的表情终于变了。
他盯着那枚指甲看了很长时间,然后慢慢地把手从膝盖上抬起来,捂住了脸。他的肩膀开始轻微地发抖,但不是哭,是一种类似于笑又类似于抽泣的、让人听了浑身不舒服的声音。
“是我,”他说,声音闷在手心里,像是隔着一层厚厚的墙,“那天晚上,我在1802。”
“你在那里做什么?”赵队问。
方哲把手从脸上拿下来,露出了一双通红的眼睛。他看着赵队,嘴角微微动了一下,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我本来只是想看看。我发誓,我本来真的只是想看看。但她发现了。”
方哲在审讯室里说的那句话,赵队用手机录下来发给了我。录音里他的声音很轻,带着一种像是被水泡过的沙哑,每个字都像是从喉咙里一点一点抠出来的。
“我本来只是想看看。我发誓,我本来真的只是想看看。但她发现了。”
“她发现你什么了?”赵队的声音。
“她洗完澡出来,裹着浴巾,在客厅里打电话。我听到她提了我的名字。她说,‘方哲今天又来找我了,我觉得他可能知道我和沈曼的事。’然后她挂了电话,走进了浴室。我以为她要睡了,我想走。但我听到浴室里水龙头一直在响,响了很久。我敲门,没人应。我推门进去的时候……她已经躺在浴缸里了,手腕上有一道口子,水是红的。”
“你为什么不报警?”
“因为我怕。”方哲的声音开始发抖,“我一个男的,大晚上躲在一个女人家里,她死了,我说得清楚吗?警察会信我吗?而且……而且我碰了刀片。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我伸手想把刀片从她手边拿开,但我一碰,血就涌出来了,我吓坏了,我把刀片攥在手里,跑出去了。”
录音到这里停了几秒,然后是赵队的声音:“那把刀片你扔哪了?”
“河里。”
“假指甲是怎么回事?”
“我……”方哲的声音忽然变得很低,低到几乎听不清,“我那天晚上贴了指甲。我有时候会在家里……扮成女人。那天晚上我在家里穿女装,听到隔壁有动静,就忘了摘。我躲在衣柜后面的时候,掉了一片在地上。”
“你经常躲在她家里?”
方哲没有回答。但沉默本身,就是回答。
录音结束了。我坐在报社资料室里,把手机放在桌上,盯着屏幕上那条已经静止的音频波形,脑子里反复回放着方哲的最后一句话——“我那天晚上贴了指甲,我有时候会在家里扮成女人。”
这是一个完全出乎我意料的答案。我之前的推理——方哲嫉妒沈曼和周蓉的关系,方哲在跟踪周蓉,方哲可能对周蓉做了什么——全部被推翻了。方哲不是跟踪狂,不是嫉妒者,他只是一个有异装癖的、孤独的年轻人,住在1803室,在无数个深夜穿上女装,贴好假指甲,在镜子前变成一个叫不出名字的女人。
而他喜欢沈曼。
这是他在审讯里亲口说的。他说他刚搬来的时候就注意到了沈曼,那个住在隔壁的、文静漂亮的女孩。他不敢跟她说话,不敢跟她表白,他甚至不敢让她知道自己的存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偷窥——在电梯里制造偶遇,在走廊里假装倒垃圾,在她家门口放一束花然后跑掉。
那束白色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