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个在舞台上熠熠闪光的男孩子,真的与我的生活有了交集。
养好伤之后,失业在家的我决定找份工作,林尽疏便自告奋勇地为我介绍了他们杂志社。
索性平时我喜欢写写画画,面试也算是勉强通过。
今天是正式上班的第一天,不得不说,紧张这种情绪确实很难抹消。

嘿!马嘉祺,过来一下!
她站在门口招了招手,办公室里便跑出来一个模样俊秀的男生,身上穿着普通的牛仔裤和白衬衫。
他在我们面前站定,目光上下打量了我几眼,颇像是在打量某件商品的使用价值。
正当我忍受不住想要率先开口,他忽然展开一抹笑,露出一对酒窝。

你好啊,我叫马嘉祺,是负责你的编辑。
你好。

我象征性的握了握他的手,却被他另一只放在文件上的手吸引了视线。
这个银色手环……

他的手腕上戴着一枚卡地亚手镯,款式并不算特殊,上面的钻石在灯光下折射出奇异的色彩。

怎么了?这是很普通的款式,应该很常见吧。
抱歉,是我看错了。

我尴尬笑笑,正想回忆回忆这莫名的熟悉感是怎么回事,就被林尽疏挽住了手臂。

好啦,不要想这么多了,他是我做编辑的时候关系最好的兄弟,所以他带你你不用太紧张。

为了庆祝你入职第一天,下班请你们去吃饭好不好,正好让你俩熟悉熟悉。
好。

这是什么神仙缘分太好磕了!

好。
刚好不久前,我看到丁程鑫发的朋友圈里,提到了一家饭店在这附近。
想着下班之后,我们可以一起去那里。
决定好之后,阿疏离开编辑部,我也开始跟着马嘉祺熟悉我的工作。
因为刚入职,所以我的任务就只是简单的来搞审核以及稿件编发。
马嘉祺耐心的一样一样教给我,我和他熟络的很快,因为他的性格和阿疏很像,只不过多了一丝内敛。

都学会了吗?
(在脑海中过了一遍工作流程,轻轻点了点头)嗯……差不多。

除了这些,我还需要写点什么别的吗?


当然了。

因为阿疏特意关照,所以你的工作现在暂时很基础,不过,也只是暂时。
马嘉祺拿起桌上的杂志样书翻了翻,然后放到我面前指给我看。

这就是你要接手的专栏,主打是言情,你可以写短篇,或者是连载长篇。
他靠在我的办公桌旁,修长葱白的手指按在光洁的书面上,白色衬衫勾勒他的料峭身形,映衬出他的沉稳自持。
不得不说,他长得很好看,身上带着一种独有的气质。
与丁程鑫最开始的稚嫩和后来的凌厉都不同,那是一种被磨平了棱角般的成熟。

想什么呢?我刚刚说的,你听见了吗?
他忽然出声打断我,就像做了坏事被抓包的小孩,我看着他的脸一时不知该狡辩些什么。
最后,还是用食指蹭了蹭鼻尖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那个……我走神了。


第一天就是这种状态怎么行。

(轻叹一声,重复)我刚刚在问你,对于这个专栏的内容,你有什么想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