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真干完了自己跑腿的活,三三两两的学生跟他说谢谢,他迫不及待地回到家里。
父亲去了外地工作,他要坐四十多分钟的轻轨才能回到家,家里也简陋而嘈杂,并没有什么值得期待的地方。
符真有些不知道自己赶着回来做什么,但关上门,坐到门边的地板上,一直被他压抑的兴奋突然咕噜咕噜地涌出来。
他今天差点撞了车,遇见一个非常英俊、神秘、富有的陌生人,那个人陪他买了颜料,送给他一套衣服。
不必再有后续,这已经是他日常生活中闪闪发光的奇遇。
他几乎很难忍耐想要讲述的欲望,想跟谁说起今天的这一场邂逅,再加上一点天马行空的幻想,但他在这里并没有那种可以听他说这些话而不会嘲笑他的人。
这些词句充斥在胸腔里,撑得他心脏发痛。
装在纸袋子里的,是一件灰蓝的毛衣,柔软、温暖得不可思议,那些绒线上几乎泛着隐约的银光,轻易传达出漂亮而昂贵的品质。
他想起母亲那双白丝绸手套。
那个夜晚,毛衣被整齐叠好,放在枕边,符真入睡时做了一个模糊不清的美梦。尽管他的工作需要穿围裙或罩衣,也经常沾上泥灰和颜料,但符真第二天还是忍不住穿了那件毛衣去学院。
巨大的穹顶教室里,学生们刚刚上完一节评论课,正聚在一起三三两两地闲聊,符真放下包准备去换衣服,一个女孩突然指着他笑:“符真,你是不是穿了雷蒙德的毛衣?”
被拥簇在中间的是一个金头发的男孩,他先是笑着反驳了一句,随即目光落到符真身上,却又皱起眉,另一个男生说:“对了,雷蒙德上次说在更衣室丢了一件衣服,就是这件吗?”
“这是我自己的衣服。”
符真懒得搭理他们,他脱下毛衣拿在手里,准备换工作服。
雷蒙德却几步走过来,说:“让我看看。”
“喂,我说了这是我的衣服!”
符真躲开他的手,怒气开始上涌,他盯着这个曾经追求过他的男孩,握紧拳头,雷蒙德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别说笑话了,你买得起七千通用币一件的衣服吗?”
“雷蒙德,我记得你丢的就是一件卡佛拉的灰蓝色毛衣。”另外两个男生走过来,将他围在中间,其中一个说:“小偷。”他们不像在说笑话,几人在空地上对峙。
“算了,是我——”雷蒙德正要开口说话,符真却打断他:“如果我能证明这是我的衣服,你们几个全要跟我道歉。”
符真将叠好的毛衣递给一个黑发女孩,她在这场争端中,一直一言不发坐在旁边削铅笔,辛如微微往后缩了一下,不想卷进这种麻烦,但她最终还是接过来,说:“老师快要来了。”
这里毕竟是学校,虽然很多人都喜欢和最有钱的同学玩,但成绩最好、最受老师偏爱的那个,说起话来到底还是有些分量。
围观的人散开,符真小声跟她说了声“谢谢”。
这三年里,对于符真有些想要跟他们一起学画的种种努力,其他人大多抱着看笑话的态度,而辛如是唯一一个会认真教他画画的人。
虽然符真昨天没有要到司月行的联系方式,但他说过,带同学去买颜料的话,可以记在他的账上。符真没有涉及过“记在我的账上”这种高级的购物方式,但他起码有点常识,如果要寄送账单,那往同样的地址多寄一封信过去也可以的吧?
符真不确定哪种方式可行,所以他写了一份电子邮件,又写了一份纸质的信件。
他在图书馆里伏案写字,最讨厌的是,雷蒙德那伙人的羞辱为昨天的邂逅蒙上了一层阴影,符真心里的那些孤独和难受,一概从笔尖流淌出来。
他写完自己读了一遍,简直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