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咖啡馆下班回家,我自费了两块小甜品打包带走,故意绕道经过那家照相馆。
照相馆门前沈瑾吊了郎当地衔了根草,轻轻闭眼躺在摇椅上慢慢地摇。夕阳的余晖打在少年的身上,闪闪发光。
忽然他睁开眼睛,恰好看到盯着他发呆的我。
“我好看吗?”他坐直了身子,用手撑着脸,一双含情眼带着笑意。
“我...我是来给你送蛋糕的,谢谢你昨天送我回家。”犯花痴被人抓包的感觉并不好受,我垂下眼,耳根通红,把手里精致的甜品盒递给他。
沈瑾笑着接过,手伸过来的时候,我注意到上面的伤口,皱眉问道:“怎么受伤了?”
他低头看了一眼,别扭的轻咳一声,“哦,今天不小心被阿猫阿狗碰伤了。”
我正欲开口,照相馆里走出一个红毛男青年,手里拿着一盒创可贴,长相还算清秀,他边往外走,边抱怨着:“老大,你要的创可贴找到了,你说家里明明有药涂了好的更快,非得...”他抬头,正好对上沈瑾阴郁的视线,像是想把他弄死。红毛吓得打了一个寒噤,余光扫到我,眼睛亮了起来,好像瞬间明白了什么,惊叹道:
“我靠,这是嫂子吗?长得这么漂亮。”
我确实生的好看,薄情杏眼柳叶眉,身材凹凸有致,时常听到别人的夸赞,也不腼腆,大大方方地说了句谢谢。话出口我才反应过来,他刚刚叫我...
嫂子?!
我小心翼翼地看向沈瑾,他也在看我,目光很热切,像是得逞了的小狗。
我的脸瞬间爆红,连连摆手,说话都有点磕磕巴巴:“不是...不是嫂子...”
沈瑾笑出声来,直到笑得俯下身去。半晌他才起身,眼角还有因为笑溢出的泪花。他含着笑意说了一句:“小兔子不禁逗。”
我红着脸,告诉他我要回家了。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这句话脱口后,他的脸色变得不怎么好看,笑也僵在了嘴边。
“怎么了吗?”我疑惑道。
“今天别回去了,住这吧。”他严肃道。
“那怎么行...我还是回家去吧,家里人不让我住在别人家里,况且男女有别...”我有些惊异他的反常举动,坚持要回家去。
他沉思片刻,像是在权衡什么。过了一会才回复我,“这样吧,你等我半个小时,我出去办点事。我回来送你回家。”
我想了想,倒是没有拒绝,乖巧地点点头。
沈瑾随手戴了一顶黑色鸭舌帽,回头跟那个红毛青年说:“程暮,看好她。”
那个叫程暮的应了一声,我目送着他朝家那边的方向离开,突然被一道活泼的声音打断:
“嫂子嫂子!你好漂亮!我叫程暮,你呢?”程暮嘿嘿地笑着,样子憨态可掬。
我笑着眯了眯眼,道:“我不是嫂子,还有你也很可爱,我是林清竹,很高兴认识你。”
程暮的话很多,我们的对话大多数时间都是他在说。我就静静地坐在一旁听,不时笑着点点头,应和两句。这段时间是少有的宁静且快乐的美好,我看着夕阳一点点落下,余晖轻轻撒在店门口的梧桐树上,阳光透过树叶的罅隙在地面形成一个又一个暖橙色光点,像艺术家笔下缪斯的眼泪。
我闭上眼,感受着夏风燥动与梧桐柔和。
渐渐四周混沌起来。
我躺在摇椅上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