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之性质若何?
欲确知逻辑学之性质,首当明其研究对象。金岳霖者,乃最早系统引介现代逻辑于中国之逻辑学家,其于《形式逻辑》中如是定义逻辑:“以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兼涉些许简单之逻辑方法问题。”吾等于上节亦析逻辑学之研究对象,即对思维形式、思维方法与思维规律之研讨。逻辑学之研究对象,决定其工具性,亦定其为工具性学科。此可谓逻辑学最显著之性质特点。
实则,自亚里士多德创立逻辑学始,其工具性便已彰显。亚里士多德以为,逻辑学乃认识、论证事物之工具,其关于逻辑学之论著亦命名为《工具论》。后,英国著名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亦以《新工具》名其著作。由此可见,历代哲学家与逻辑学家于逻辑学之工具性,认识颇为一致。“工具”之释义为:“原指工作所需之器具,后引申为达成、完成或促进某事之手段。”由此定义观之,逻辑学之工具性体现于以下两方面:
其一,逻辑学乃人们判断、推理、认识事物之工具。
其能提供关乎从形式层面判定思维正确性之知识,吾人可据此判别推理关系之正误。恰似语法规则,吾人可依之判断字、词、句之含义正确与否,及它们之间关系是否合理;又如法律,为吾人提供判断违法或犯罪之依据。语法与法律并不对具体语言现象或行为作具体规定,仅提供准则,符合规则者为正确,不符者为错误。逻辑学亦然,唯有符合思维规律之判断与推理,方为正确、合乎逻辑者。观此故事:
一青年持铜碗至古董店售卖,称其为汉代古董。店中新来学徒小张接过铜碗,见其古色古香,且有明显久埋地下之锈迹。翻转碗底,刻有“公元前21造”字样。小张顿觉此碗或为汉代之物,乃大生意,遂欣然拿与店中老师傅观瞧。岂料,老师傅略看一眼,便笑言:“此亦太假矣,‘公元’乃近代方有之概念,汉代怎会如此表述?”
“公元”为近代产生之概念,此“汉代”铜碗却刻“公元前21造”,由此可知此铜碗非汉代之物,必为赝品。此故事中,老师傅即运用推理,识破此事不合逻辑之处。
其二,逻辑学乃吾人分析概念内涵与外延,借思维规律之普遍指导意义获取新知识之工具。
如见树叶飘落,便知秋天将至,此乃借“秋天树叶会落”之认知推理得出结论;又如,哺乳动物为恒温、脊椎动物,体表有毛发,大多胎生,借乳腺哺育后代。吾人可据对哺乳动物特征之了解,推知牛、马、狗等哺乳类动物之基本特征。同理,运用此逻辑思维规律,亦能通过正确、有效之推理获取其他知识。需注意者,于逻辑学中,仅研究推理形式之合理有效性,并不确保依思维形式与规律所得知识必然正确可靠。如前文所得“所有月季皆为玫瑰”之结论便是如此。
有此故事:
数位青年作家拜访老作家,老作家热情款待,精心准备数道菜,且以不同颜色、种类搭配,制成精美造型。然此诸菜皆为生菜,不可食用。青年作家们看着好看却不可食之菜,又瞧老作家热情笑容,甚感疑惑与尴尬。临别时,老作家对青年们言:“闻汝等近日争论文学之形式与内容问题,此权作吾之一点看法。”
显然,老作家以这些形式精美却不可食之菜,告诫青年作家,形式再美,若内容不佳,亦无意义。老作家如此看待文学形式与内容之问题,自无不可。然逻辑学于思维形式与内容之问题上,恰与老作家观点相反。盖因逻辑学于研究思维过程中,仅关注思维形式,而不顾及内容。申言之,逻辑学乃一门形式科学。
◇逻辑学之三大性质◇
但凡科学之性质,皆由其研究对象决定。逻辑学主要研治由概念、命题构成之推理、论证,尤其是其中之推出关系。据逻辑学之研究对象,其主要性质如下:
1. 工具性
逻辑学乃人们认识客观现实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之工具,亦为人们交流思想、进行创新思维与批判思考不可或缺之工具。
2. 基础性
逻辑学为一切科学之基础。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制之学科分类中,逻辑学与数学、天文学及天体物理、地球科学与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并列,为七大基础学科之一。
3. 全人类性
各民族语言或有不同,然语言所表达之推理或论证形式相同,推理、论证所遵循之规律、规则相同,评估论证与论辩之方法、步骤及标准亦相同。
于上节,吾人经分析得出推理结构之公式,即:
所有M都是P
所有S都是M
所以,所有S都是P
于此公式中,“所有……都是……”“所以,所有……都是……”为逻辑常项,S、M、P为逻辑变项。即S、M、P可为任意内容。盖因逻辑学追求对形式结构之研究,而不关注具体内容。如于命题“所有商品皆为劳动产品,汽车为商品,故所有汽车皆为劳动产品”中,逻辑学不以商品之本质属性为研究对象,即便商品于世间消失,逻辑学依然存在。逻辑学推广之推理方式普遍有效,任何对象置于此方式皆适用。故从逻辑学角度,其仅见上述公式结构,而不顾“商品”“汽车”“劳动产品”等内容。犹如庖丁解牛,只见骨架,不见全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响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因此,逻辑学为一门形式学科,此乃其另一重要性质。
从语言学角度而言,语言既非经济基础,亦非上层建筑,此二者之变化皆不致从本质上影响语言。申言之,语言无阶级性,亦无民族性。于此点,逻辑学与语言性质相同。即无论何阶级、何民族,欲进行正常思维活动,皆须遵循相同思维规律,采用相同思维形式与思维方法。至高无上之国王,或衣不蔽体之穷人,普鲁士民族或俄罗斯民族,若欲交流或表达思想,皆需进行相同之逻辑思维。人可否认他人之推理过程,亦可批判他人之推理结果,却无法限制他人进行思维活动。美国大片《盗梦空间》中之盗梦者,亦仅能通过进入他人梦境影响之,而无法从本质上改变他人之逻辑思维能力。由此可见,逻辑学具超阶级性与超民族性。其为全人类共有,不属于任何个人或团体。此外,逻辑学之工具性亦决定其全人类性。其为各阶级、民族共同使用之思维工具,乃为全人类服务之基础性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