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市的夜色总裹着层慵懒的迷醉,霓虹在湿漉漉的柏油路上晕开细碎光斑,陶醉的“蛇吻”酒吧就藏在老街区深处。
门面低调得近乎隐蔽,推门却满是沉郁的爵士调调,烟酒气混着冷香,漫得满室都是。
吧台后,陶醉指尖夹着支细长的烟,火光在昏暗里明灭,侧脸线条冷硬利落,眉梢眼尾淬着点漫不经心的疏离,熟客都知道,这位老板娘看着清冷淡漠,实则手腕狠辣。
曼市夜场里没人敢轻易招惹,是藏在柔媚皮囊里的狠角色,偏生那双眼睛生得勾人,眼尾微微上挑时,总带着股说不清的邪性,像蛰伏的蛇,安静却暗藏锋芒。
她认识靳朝是三个月前,男人背着简单的行囊闯进曼市,一身冷硬气场和这城市的慵懒格格不入,却偏偏常泡在她的酒吧里,每次都点杯最烈的威士忌,沉默地坐到深夜。
起初陶醉懒得理会,直到某次有人在酒吧里寻衅滋事,醉汉掀了桌子,她正慢条斯理擦着酒杯,没等手下动手,靳朝已经起身,三两下就将人撂倒,动作干脆利落,骨节分明的手上沾了点擦伤,却面不改色,回头冲她抬了抬酒杯,眼底没什么情绪。
从那以后,两人才算有了交集,靳朝依旧沉默,陶醉却总在他面前敛了那股子大姐大的凌厉,偶尔会软着语气问他要不要加份小吃。
眼神柔和下来时,竟透着几分难得的柔弱,连说话都放轻了声调,旁人见了都要诧异,只她自己清楚,对着靳朝这张冷硬却顺眼的脸,竟愿意卸下些防备,装装温顺。
这天傍晚,酒吧还没到热闹的时候,陶醉靠在沙发上翻着账本,指尖划过密密麻麻的数字,眉峰微蹙。
手机突然震动起来,屏幕亮起时,备注的“靳朝”两个字格外醒目,她指尖一顿,划开消息,只有简短一句
靳朝“帮我去机场接个人,姜暮,刚毕业,到曼市了,直接送回我住处,地址发你。”
没有多余的叮嘱,语气依旧是他惯有的简洁。
陶醉眼底闪过丝不易察觉的笑意,指尖敲了下屏幕,回了个“嗯”,起身随手抓过搭在椅背上的外套,利落套上。
手下见她要出门,连忙上前
“姐,要安排人跟着吗?”
陶醉“不用,”
陶醉声音淡冷,褪去了在靳朝面前的柔和,又变回那个气场冷冽的老板娘
陶醉“店里盯着点,别出乱子。”
话音落,人已经推门出去,晚风卷着凉意扑在脸上,她拢了拢外套,驱车往机场赶。
车里的暖气开得刚好,陶醉单手握着方向盘,脑海里晃过靳朝的模样,男人总是一身深色衣服,身形挺拔,眉眼冷硬,很少笑,却莫名让人记挂。
她知道靳朝在曼市没什么熟人,这个叫姜暮的,听名字该是个小姑娘,能让他特意叮嘱去接,关系定然不一般。
想到这儿,她眼底掠过丝暗光,指尖不自觉攥紧了方向盘。
抵达机场时,出口处人来人往,喧闹嘈杂。
陶醉靠在车旁,身姿高挑,黑色外套衬得皮肤愈发白皙,眉眼间带着淡淡的疏离,引得不少人侧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