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的仓库区弥漫着铁锈与潮湿的霉味,左奇函从通风管道里滑出来时,军靴落地几乎没发出声响。他抬手抹掉额角的灰,露出一双过分冷静的眼睛,瞳孔在昏暗里像淬了冰的黑曜石,精准锁定三十米外那个正在核对货单的男人。
腰间的弹簧刀被他用指腹摩挲了两下,冰凉的金属触感让他喉结微不可察地动了动。十四岁的少年身形还没完全长开,穿着黑色连帽衫站在阴影里,像株在石缝里野蛮生长的植物,瘦却带着骇人的韧劲。耳机里传来电流声,丁程鑫的声音隔着频段显得有些失真:“目标左手边第三个集装箱有监控,避开。”
左奇函没应声,只是竖起三根手指晃了晃,算是收到。他猫着腰贴墙移动,脚步轻得像踩在棉花上,路过堆成山的废弃木箱时,顺手抽出一根生锈的铁棍握在手里。三秒后,监控探头被精准砸中,屏幕瞬间变成雪花点的瞬间,他已经绕到目标身后。
男人似乎察觉到什么,猛地回头时,只看见一道银光闪过。左奇函的动作快得让人看不清,握刀的手稳得不像个少年,刀刃划破空气的声音被掩盖在远处货轮的鸣笛声里。等目标软软倒下去,他才蹲下身检查颈动脉,确认没了搏动后,从对方口袋里摸出加密U盘,用消毒湿巾仔细擦了擦刀身,收回鞘里。
整个过程用时一分十七秒,比预定时间快了九秒。
他走出仓库时,丁程鑫的车正停在巷口,黑色宾利的车窗降下,男人穿着剪裁合体的西装,指尖夹着支没点燃的烟。左奇函拉开车门坐进去,把U盘扔到副驾,动作里带着点少年人独有的利落,却没丝毫多余的情绪。
“干净吗?”丁程鑫问,目光落在他袖口沾着的一点暗红上。
“监控处理了,没目击者。”左奇函扯下连帽,露出额前被汗水打湿的碎发,“尾款什么时候到?”
“明早。”丁程鑫发动车子,后视镜里仓库的影子越来越小,“对方女儿今天生日,本来订了游乐园的票。”
左奇函没接话,只是从背包里翻出瓶矿泉水,仰头灌了大半瓶。水流顺着他线条利落的下颌线往下淌,滴在衣领上洇出深色的痕迹。三年前丁程鑫在雨夜的桥洞下捡到他时,他正抱着块发霉的面包啃,被三个流浪汉打得满脸是血也不肯松手,那双眼睛里的狠劲让丁程鑫动了心思。
那时候他还叫阿野,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只知道饿了要抢,疼了要忍。丁程鑫把他带回家,给他取了名字,教他认字,更教他怎么用最短的时间让对手失去反抗能力。左奇函学得快得惊人,尤其是对“效率”两个字的理解,几乎到了苛刻的地步——丁程鑫教他拆枪,他能在一周内闭着眼组装完;教他格斗,宁愿自己骨裂也要把招式练到肌肉记忆;教他怎么在人群里隐藏自己,他能穿着校服混进重点中学,在目标家长接孩子的间隙完成任务。
没人知道这个背着双肩包看起来像初中生的少年,公文包里装的不是课本,是消音手枪和伪装成钢笔的毒针。
车子停在公寓楼下,左奇函解开安全带就要下车,却被丁程鑫叫住。男人从后座拿出个纸袋子递给他:“刚路过甜品店,买的。”
袋子里是块草莓慕斯,粉色的奶油上还缀着颗新鲜草莓。左奇函愣了愣,指尖碰到冰凉的包装盒时,动作难得慢了半拍。他记得自己上次执行任务时,随口提过一句小时候在橱窗里见过这种蛋糕。
“谢了。”他接过袋子,声音还是没什么起伏,转身走进楼道时,脚步却比平时稍缓了些。
丁程鑫看着他消失在电梯口的背影,指尖的烟终于被点燃。烟雾缭绕里,他想起三年前那个在桥洞里发抖的孩子,那时候他攥着丁程鑫给的汉堡,狼吞虎咽到噎得直咳嗽,眼睛却死死盯着丁程鑫腰上的枪,像盯着猎物的狼崽。
左奇函从不问任务背后的恩怨,也从不管目标是好人还是坏人。丁程鑫给他指令,他执行,完事拿钱,账目清楚得像台精密的机器。有次目标是个据说很慈善的企业家,左奇函在对方捐建的孤儿院门口等了三小时,等对方出来时,一刀毙命,转身就走,没看那些冲出来哭叫的孩子一眼。
丁程鑫问过他:“不怕做噩梦?”
少年正在擦刀,闻言抬眼看他,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深水:“你捡我回来,不就是让我干这个的?”
那时候丁程鑫才意识到,他亲手把这株野草修剪成了锋利的刀,却也让他失去了本该有的温度。
左奇函回到自己那间只有一张床和一个衣柜的公寓,把慕斯蛋糕放在桌上,没急着吃。他打开电脑,调出今晚的任务报告,用加密邮件发给丁程鑫指定的邮箱,附件里是目标倒地的照片,角度精准,没有任何多余画面。
做完这一切,他才坐在椅子上,拿起那块蛋糕。塑料小勺挖下去时,奶油沾在嘴角,他伸出舌头舔了舔,草莓的甜混着奶油的腻在舌尖散开,是种很陌生的味道。
手机在这时震动了一下,是银行到账提醒,六位数的尾款安静地躺在余额里。左奇函盯着屏幕看了两秒,锁屏时,目光落在桌角那个小小的相框上——照片里他穿着干净的T恤,站在丁程鑫身边,两个人身后是初升的太阳。那是丁程鑫去年逼他拍的,说“总得留张像样的照片”。
他拿起相框擦了擦上面的灰,指尖划过照片里自己笑得有些僵硬的脸,忽然想起丁程鑫说过的话:“等你再大点,想做什么都行。”
可他好像除了现在做的事,也想不出自己还能做什么。
窗外的天渐渐亮了,第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来,落在那块快吃完的蛋糕上。左奇函站起身,把包装纸扔进垃圾桶,动作依旧利落。明天还有新的任务,丁程鑫的消息应该会在中午发来,目标、时间、地点,简洁明了,像他这些年走过的每一步。
他是丁程鑫捡回来的崽子,是他亲手打磨的刀,是拿钱办事的杀手。这身份像烙印刻在骨头上,没什么不好,至少不会饿肚子,不会被人欺负,更不会像三年前那样,在桥洞里不知道下一顿在哪里。
只是偶尔,比如尝到草莓慕斯甜味的此刻,心脏会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很轻,却让他有点发愣。但这种感觉通常不会持续太久,就像任务结束后必须清理的痕迹,很快就会被他按捺下去,不留一丝波澜。
毕竟对左奇函来说,效率之外的情绪,都是拖后腿的东西。而他从不拖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