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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有为

残魂——记叙者

无法从回忆中抽身,它紧紧的把我束缚住,伸出一根根触手一样的水草,封住我的口鼻,沉默我的心灵。它会更孤独的逼我说,我会从尖锐被磨平。在已死亡一样的世界里,它轻轻拍着我的背,接着窒息的回忆潮水一般的涌上来。此时此刻,我不得不去接受。

又长又乱如毛线团的繁杂思绪从感官中抽离出来,明朗干净的五感回到身体的那一刻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陌生。这感觉如同我还在躯壳内艰难求生时一样。如同我完整时那样。一阵一阵的朦胧中,我回到了那片我生活过的土地。我看见我的脑袋从玉米秸秆的青纱帐里探出来,然后是整个身体。我从青纱帐里走了出来。不对。是高磊从青纱帐里走了出来。对我来说,那南方城市苍白灰败,这地方反而是血红而鲜艳的,土路压平的地壤里埋的是一颗一颗的小石子儿。

家。是家。这是家。这是我的家。

我隐约记着,我很久没有回家了。或者说,我从没想过回家。那个南方城市的出租屋就是我的居所,不知不觉也住那儿多年了。如今却在回忆中,看到了我生命中最后的美好,我生命中最后的家乡——我浮萍一般人生发芽的地方。

山岭草原纵横交错的故事,漫山遍野的绿色在将秋的日子里并不显得多么悲哀,反而是更加灿烂,反而是更加悲戚。村头的水泥小路沿着国道的公路一通驰骋一直蔓延到远远的粉红的天边。这条路打建党就有,前些年……不,十多年了。十多年前才铺上水泥。上面总满是石子。

小河上的石桥没人踩的那几个地方青绿一片长满了青苔,它们顺着桥墩延伸到水里,一直长到太阳落山的地方。这条河还是那样清澈,浅的地方不过半人高,深的地方有五六米深。这是我们这一片小镇的母亲河,父亲的父亲还活着的时候总说,没修水龙头和水泵的时候,人人的用水都在这里。我们镇上的人血液里都流淌着这条河清澈的水。

但愿不是记忆错乱,我记得这条河早就不清澈了,早些时候里面就已经飘满了塑料和烟头。

这是一切开始的地方。

这是我开始的地方。

我终于确定,我回到了这地方。似乎是又站在阳光里了。我终于,回到了这片无数次让我在梦泪流满面的地方。

尽管是在记忆中。

冥冥中听到了呼唤。

“高磊!”

是早先年少时的庄宇。

庄宇从小就聪慧过人,他念书的本事比我父亲掰苞谷的本事还要大。在我的印象中,从我三四岁刚刚记事儿开始,我就认识庄宇了。

我们曾经一起在碧绿参天的白桦树下捉虫子。那一排一排排列整齐的白桦树森林,时常因为长得太过标称被怀疑是人工的白桦树森林,但在镇子待的久了的人都知道那就是一片野生的白桦林。

我们曾经一起在河边捕虾。庄宇总是跟个娘娘一样,但心灵手巧的他能编好看的竹笼。也不是完全没有用处。大家能用这些好看的竹笼子去抓下,只要把他们放到水里。撒上一些东西,或者扔进一条蚯蚓,总会有一条鱼或者是几只虾被吸引过来的,总会有的。

一起在铺满了松针的落叶松树林里采蘑菇。

有一碗饭我一定与他分着吃,有一碗水。

我一定与他分着喝,从儿时起,我就对念书习字之类的事情不大感冒。我常常翻墙逃学去抓鸟,去掏鸟窝,去爬树。抓到了鸟就烤了与庄宇分着吃,没抓到就与庄宇讲讲在外面遇到的趣事儿。我的腿脚刚刚熟络起来时,就能跑着跳着去爬树了。在结实的树枝上我一坐就是两三个小时,在教室的板凳上我却是一秒也坐不住。

但庄宇刚刚牙牙学语时就能坐在床沿上读古诗了。这一差距似乎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我们人生轨迹的不同。也注定了我们早早就会分道扬镳。可我那时候还是太年少,我从未在意,从未珍惜。

我念的是私立高中,纯混着玩儿。毕业以后为了晚点真正开始工作去读了技校。庄宇却在县里的高中实打实的念了三年。那个青涩满脸的学生,终于还是考上大学要去北京的那一天。我还没有意识到我们早已不是孩童。终于总穿着他那洗的发了卷的毛边的衬衫。和一条卡其色长裤,看起来文质彬彬。他总是红着一张脸站在教室门外背书。他读书读的很好,也经常熬夜,也没有看书。却没有戴上眼镜,自然后来也没有成四眼仔。

这样一个在我眼里始终青涩美好的庄宇,临走的那天却穿上了县里裁缝做的西装。白色的内衬。黑色的外套,黑色的长裤,棕色的皮带。没有任何过多的语言能够修饰这些东西,因为早些年少时我还什么都不知道。连这些东西我也记不大清楚,只记得是白色的内衬。黑色的外套,黑色的长裤,棕色的皮带,金色的皮带扣,其他的,倒是再无了,也想不起来。更说不出来。

“庄宇,你看着像西方的资本家一样了。”

“我回来时带你走,我一定有出息,高磊你等我!我不但要带你走,我还要带全镇的父老乡亲一起发家致富。”

“为什么?”

这是疑问句还是陈述句?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说了什么。

“因为我们是兄弟!我有出息了你就有出息!”

“那读书真有出息……”

有时候。社会是一颗洋葱。外面包裹了层层的谎言,你把它层层剥开的时候才会发现,它根本没有所谓的内在。我也是。我也没有好的内在。

我一直敢于承认,我没有勇敢的内在。

我连等庄宇回来的勇气也没有。

庄宇离开这里很久了。我只在林业局呆了两年,就不甘心于林业局枯燥的工作了。我还是做出了那个决定我一生命运的选择——离开这里。

那天傍晚我从林业局宿舍里溜出来,带着我仅有的几件衣服和一些贴身物品。刚到晚上就回到了家里。月亮还没有升起来,我在篱笆外往里看,我隔着篱笆和窗户看父亲的佝偻身影打理着自己,也看着次卧床垫子底下的钱。那里以前是我的房间。床垫子底下一共有两千元。我可以拿走,买一张通往自由的车票,买一张代表命运的手牌。

屋子里的电灯在父亲粗糙的手拉动灯线的时候呜咽着熄灭了。我摸出门槛砖下面的备用钥匙打开了铁锁,推开吱嘎乱叫的门,蹑手蹑脚的走到次卧门口。

他意识到自己和自由只有一墙之隔了,这个王八蛋家伙的心脏激动的跳跃着。

我和我未来的命运只隔着一扇门。

它在里。

我在外。

毫不犹豫推门而入,麻利的翻开床垫。贪欲和亲情一起被点燃,在和良心近身肉搏了一阵后对自由的贪欲被揍的鼻青脸肿。还是只数了1000元出来。够多了。1000就够了,够了。

那个宁静的夜晚,那个美丽的夜晚,那个炎热的盛夏的夜晚,我离开了家。我在高铁站临时找了一辆开往南方的车,带着我少得可怜的行李迅速的补票上车。我幸运的跳上开往南方的高铁,幸运的来到这个我生活了估计将近七年之久的城市。也许是幸运吧。也许吧。

我没想过遗憾,我摇摇晃晃的来到这个发达的城市。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婴儿那样,好奇又局促的在这个城市里穿梭。试图给自己找一个家,但总是浮萍无根。

如此漂浮,许久。

那些年少时紧拥着的蹉跎岁月被我毫不犹豫的丢弃了。

父亲被我丢弃了。

来到这里的那一刻起,跳上高铁的那一刻起我就没想过要活着回到故乡。我不配去谈思乡,就是我抛弃了家乡。我会客死他乡,这就是我的归宿。无根浮萍,这就是我的人生。

这一刻记忆中的高磊具象化了,我与高磊终于重合。

两个冷心冷情的混蛋终于重合了,或者,终于粘了回去。

带着年少有为的幻想,漫步在繁华的街道。阳光缓慢而无力的死死咬住柏油路上沥青们的咽喉。在各个物体表面的阳光的表面上都醉汉似的空荡荡的投射着楼房的影子。映照着此时此刻整个世界带给我的新奇和迷茫。我好害怕一切停止放映,有生以来所有的美好都封存在了这一刻。

其中一年半各种胡混各种我自认为的“纸醉金迷”的过往不易回望。总归是病了一场,把“乡下身体”丢了。

“浪子回头”时,找到了一个电子厂准备正式成为一个“城里人”。那厂子不收工人了,但是收保安,只是每个月的工资要比工人低上600元。其实,如果我好好读书了,就不会不记得课本上讲过,发展中国家的发达城市都有一个“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的优势。如果我好好读书了呢?不过没有如果。

保安做了四年多,生活倒也平静,就是有些乏味了。我也长大了。旧厂长就退位了。新来的厂长……新来的厂长……

叫刘长安。

“刘姥姥进大观园”的“刘”,“长治久安”的长,“平安顺遂”的安。刘,长,安,刘长安。

刘长乐进厂不到一年,就注意到了我。我不喜欢他看我的眼神,那眼神像食客在看一双一次性筷子——我连食物都算不上。

于是在媒体的长枪短炮下,我第一次见到他干部一样的笑脸,在笑脸下,在媒体镜头下,他让我进入工厂成为了车间流水线工人。媒体在他带我签下合同后爆发出一阵阵对他亲民行为的夸赞。

我几乎只能在媒体镜头前看到他的干部眼睛,其余时间只能看到食客眼睛。并且,他看向我时总是带着埋怨。像是我害他亏了钱。时不时的拿我取乐,又时不时的给我穿小鞋,令我不解而愤怒。又总是一拳打在棉花上,开始愤怒时又不敢有所作为,想要有所作为时又不知道从何下手,然后茫然就吞噬了我的愤怒和不甘,于是一切照旧。我吞咽下一切的委屈。

刘厂长,救我的是他,害我的也是他。

或者,是我自己害了我自己。

这段干裂无味的故事,被我干裂无味的语言和干裂的嘴巴说出来的时候,对外已经有了另一个结局。

为什么呢?

可惜我是个粗人,可惜我不懂。可惜我不是庄宇,可惜我不明白。

可惜我连讲都讲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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