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遇遥第一次收到林波森送的礼物时,把那支银质书签藏在了抽屉最深处。
那是他们确定关系的第三周,他说“看你总用回形针当书签”,便递来个丝绒盒子。书签上刻着朵小玫瑰,和她院子里种的那种一模一样。她捏着冰凉的金属,指尖都在抖,憋了半天只说“太贵重了”。
他当时愣了愣,眼里的光暗下去一点:“不喜欢吗?”
“不是……”她慌忙摆手,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不是不喜欢,是不敢喜欢。像饿了太久的人,突然看到一桌盛宴,第一反应不是扑上去,而是怕这只是幻觉,怕伸手去碰,一切就碎了。
她想起更早的时候,有人送过她一块橡皮,转头就跟别人说“看她那穷酸样,一块橡皮就打发了”;有人约她去看电影,临了却告诉她“其实是想让你帮我给另一个女生送花”。那些带着条件的好,像淬了糖的玻璃渣,让她后来再收到任何善意,都先下意识地找“代价”。
所以林波森送她第一束向日葵时,她盯着花束里的卡片看了又看,生怕上面写着“等价交换”;他记得她随口提过的碎花裙,买回家时,她摸着布料问“是不是想让我穿这个去见谁”;甚至他每天早上给她热的牛奶,她都偷偷数过,怕哪天真的“欠”了他的,就再也还不清。
有次他出差,回来时行李箱里一半都是给她的东西:海边捡的贝壳,说“你可以串成风铃”;当地的手工糖,说“看包装像你喜欢的样子”;还有条印着小猫的围巾,明明是夏天,他却说“先囤着,冬天就能用了”。
她看着那堆东西,突然蹲在地上哭了。
“是不是我送错了?”林波森慌了,蹲下来想抱她,又怕碰碎她紧绷的神经,“你要是不喜欢,我以后不买了……”
“不是的。”她哽咽着摇头,声音碎得像被雨打湿的纸,“我只是……从来没人这样对过我。”
没人在她随口说“今天风大”后,第二天就递来围巾;没人把她画废的草稿认真收进文件夹;没人会因为她多看了两眼橱窗里的玩偶,就记在心上。
她习惯了踮脚去够别人的期待,习惯了把“谢谢”挂在嘴边,习惯了在收到任何东西时先盘算“该怎么还”,却忘了原来被人放在心尖上,是不需要“等价交换”的。
林波森沉默了很久,然后轻轻把她揽进怀里,像抱着只受惊的小兽。“遥遥,”他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认真,“这些都不是‘交换’,是我想给你。就像你给我煮的粥,给我缝的扣子,都不是‘应该’,是因为你愿意。”
那天晚上,顾遇遥把那条夏天的围巾找出来,围在脖子上试了试。布料贴着皮肤,暖得像他的体温。她第一次没有去想“该回送什么”,只是摸着围巾上的小猫图案,慢慢笑了。
后来她渐渐习惯了。习惯他在雨天撑着伞等在公司楼下,习惯他把她爱吃的菜都夹到碗里,习惯他说“这个好看,买给你”时眼里的坦荡。
有次整理书架,她又翻出那支银质书签。阳光透过窗户照在上面,玫瑰的纹路清晰可见。她忽然想起林波森说过的话:“被爱不是需要‘配得上’,是刚好有人觉得,你值得。”
原来那些被困在黑暗里的日子,不是因为她不好,只是还没等到那个举着灯来接她的人。而现在,灯就在身边,温暖又明亮,足够照亮她往后所有的路。
她把书签重新夹进常看的书里,玫瑰的影子落在书页上,像个温柔的句号,替过去那些不安,悄悄画上了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