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走到停车场,程砚秋的车是一辆深灰色的奔驰GLC,洗得很干净,内饰也整洁得过分,连杯架里都没有一个多余的硬币。他把游书朗的行李箱放进后备箱,两个人分别上了车。
车内的空调已经提前开好了,温度设定在二十二度,不冷不热。游书朗一坐进去就舒服地叹了口气,把座椅靠背稍微调低了一点,整个人放松下来。
“对了,”游书朗忽然想起什么,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一边划拉屏幕一边说,“我给你看照片——泰国的海真的很漂亮。”
程砚秋发动了车,缓缓驶出停车位,目光直视前方,语气平淡:“怎么突然回来?”
“我和臻臻本来计划在泰国待半个月的,结果前天晚上突然接到电话,说项目推进会提前了,让我今天下午赶回去开会。”游书朗说着,语气里带了一丝无奈,“你知道的,公司那个新项目,甲方催得紧,我不在不行。”
“所以你把陆臻留在泰国了。”程砚秋说。不是疑问,是陈述。
游书朗点了点头,嘴角弯了弯:“对,我跟他说让他继续玩,机票改签了,他自己在那边再待几天。他一开始还不愿意,非要跟我一起回来,我说你好好玩,别浪费了机票钱……”他顿了顿,“他这个人,就是太粘人了。”
程砚秋没说话,只是不动声色地变了一道车道,汇入了机场高速的车流中。
他知道陆臻。游书朗提起这个小男友的时候,语气总是这样——带着一点无奈的、宠溺的纵容,像一个大人说起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陆臻今年刚大学毕业,二十二岁,比游书朗小了整整八岁。程砚秋见过照片,长得白白净净的,眉眼弯弯的,确实是个好看的孩子。
他也见过真人一次。有一次游书朗约他吃饭,陆臻也跟着来了,坐在游书朗旁边,很自然地往游书朗身上靠,一会儿给他夹菜,一会儿给他倒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游书朗说话,像一只粘人的小狗。
游书朗全程都很耐心,偶尔拍拍陆臻的手背,偶尔侧过头低声跟他说两句话。两个人之间的气氛是亲昵的、温存的,像一床晒过太阳的被子,蓬松而柔软。
程砚秋坐在对面,安静地吃着饭,什么都没说。他不需要触碰任何人就能感受到那种氛围——那是属于游书朗的幸福,温热而妥帖。
但那天吃完饭分别的时候,陆臻路过他身边,手臂不经意地擦过了他的手腕。
那一瞬间,程砚秋感受到了一团灼热的、带着焦躁气息的情绪——不安。很深的不安。像一簇埋在灰烬下面的暗火,表面上看不出来,但底下烧得滚烫。
那个二十二岁的男孩,笑得那么灿烂,那么粘人,那么理所当然地靠在游书朗肩膀上——但他不安。
程砚秋什么都没说。他把那只手插进口袋里,面无表情地和两个人道了别,开车回家,洗了个澡,睡了。
那是别人的感情,别人的生活,和他没有关系。
他只是游书朗的朋友。
“砚秋?”游书朗的声音把他从短暂的走神里拉了回来,“你想什么呢?”
“没什么。”程砚秋淡淡地说,“你困了可以睡一会儿,到公司了我叫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