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走走!快走!

干饭去!
阮姝从课上到一半开始就时不时的看两眼手表。
在最后一分钟时眼睛基本上就粘手表上了。
下课铃声一响,阮姝就丢下笔,用胳膊肘怼了怼乔之许,示意她赶紧走。
干饭可不能耽误,要不然可是吃不上好菜的。
两个几乎是一路狂奔到了食堂。
今天食堂的伙食还不错,有特色的锅包肉和水煮肉片,还有大鸡腿!
乔之许要了锅包肉、西红柿炒鸡蛋和干煸豆角,刷完了饭卡就蔫了吧唧的找了个地方坐。
今天的鸡腿看着就好吃,她们已经跑得很快了,但还是晚了一步,鸡腿早就没了。
阮姝坐在乔之许旁边,安慰性地拍了拍她的后背。

下次一定能抢到的

咱们下回再跑快点
乔之许点点头,又开心的吃起来。
学校的鸡腿算什么!
吃不到就吃不到了,反正也没多好吃……
乔之许夹了一口西红柿炒鸡蛋,嗯……还不错。
两个人吃的正香,对面突然坐了一个人,利索的把自己饭碗里的鸡腿夹到乔之许碗里。
?

尝尝,我朋友说今天的鸡腿还挺好吃的

谢谢~
乔之许笑嘻嘻看着朱志鑫,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你不吃吗?给我了你就没了

不吃,我最近感冒了,吃太油的不好

OK,那我就收下了

对了,我书桌里还有一盒感冒药,你需要的话可以找我要

好
朱志鑫摆摆手,告别两人离开了。
一旁的阮姝调侃似的“渍渍”两声。1
加油加油,大大要继续写下去,写的超棒的
朱志鑫是十四中的名人。他不仅长得好看,成绩也十分优越,是十四中的文科第一名,而且还参加过乐队,是一名贝斯手。
乔之许平时玩的最好的,除了沈羡之和林漾以外,就是阮姝和朱志鑫了。
但是其实她和朱志鑫并没有认识多长时间,她们熟络起来还是在高二上学期,因为班里一个特别开朗活泼的小姑娘。
后来两个人意外的很聊得来,尤其朱志鑫还参加过乐队,乔之许又是个会玩电吉他的,两个人自然而然的成了好朋友。

哎~

不愧是校草

笑起来就是好看

那确实,帅的嘞
乔之许夹了一口鸡蛋,认同的点点头。
朱志鑫帅是学校公认的,校草的头衔也是通过校园墙投票选出来的。

你喜欢他吗?
乔之许认真的想了想,朱志鑫虽然帅,但是仔细的回忆起来,她对朱志鑫好像并没有特别心动的感觉。

没有吧

吧?哦~原来如此

那就是有一点,但是不确定

没有!我们是朋友!

尊嘟假嘟?

尊嘟!!
乔之许皱巴着小脸,装作凶巴巴的样子看向阮姝,又趁着阮姝注意力都在自己身上,迅速出击,夹走了她碗里的一块肉炫进嘴里。
吃完还得瑟的摇头晃脑,眼睛都笑成了一条缝。

啊!讨厌你!
阮姝故作生气的不去理乔之许,直到乔之许真的有些慌乱来哄自己的时候,才学着乔之许刚才的样子夹走了她碗里的鸡蛋。

略~
—

嘿!

欠条-1

别怀疑

我老喜欢“阴间时间”更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