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巷子门口丁程鑫很明显的迟疑了一下,他总觉得如果是带女孩子出门约会的话,应该选一些高档的场所吃一些漂亮饭,然后再充当手机支架给女友拍漂亮照片。
真不是他歧视大排档,只是这才一个星期,马嘉祺和那个女孩子都没认识多久,如果只两个人出来约会的话,点那么一点东西,大排档老板都不乐意招待他俩吧。
但是马嘉祺确确实实的是毫不犹豫的朝巷子深处走去,丁程鑫只迟疑了两秒,便又坚定了步伐,继续保持着一个不近不远的位置跟着马嘉祺。
而且不是他说,马嘉祺这人也太不靠谱了,出来约会去接人家女孩子不是最正常最普通的吗,竟然自己一个人先到吃饭的地方,说不定还让女孩子一个人等了很久。
脚步声越靠越近,马嘉祺微微皱起眉头,他们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路,周边的摊位已经慢慢变少,都这样了,丁程鑫竟然还在跟着他,到底是真傻还是装傻。
丁程鑫走着走着便有点分心,控制不住自己目光一样的去看竹马的头顶,毛茸茸的猫耳朵随着马嘉祺走路的动作随之起伏,看上去真的很好摸啊。
他对动物毛发过敏,小时候一直想养一只属于自己的宠物,但是母亲觉得他年纪太小不让,后来马嘉祺家养了一只柴犬,丁程鑫只远远的看过,黑乎乎的很是可爱,越看丁程鑫心越痒痒,宁愿吃过敏药也要和小柴犬玩。
但是马嘉祺的耳朵、尾巴,即使在没有吃过敏药的情况下,他也没有过敏。
这种可以放肆的、没有任何忌惮的去触碰自己喜欢事物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自己是一个很没有自制力的人,这点丁程鑫一直都知道,作业写不完就想去看电视,今天买的面包明天当早饭那半夜包会爬起来吃掉,但是他竟然生生的压下了那股冲动,一整个星期没去摸那双手感好到爆炸的耳朵。
人想事情的时候注意力总是会不集中,丁程鑫盯着那双耳朵,脚步也不自觉的加快。
听到动静,马嘉祺迟疑了一瞬,这是演都不演了。
算了,反正他也不想和丁程鑫玩这种无聊的跟踪游戏,索性直接停下脚步,转身,想要问问这个竹马又闹哪出。
却不曾想,只是在转身的瞬间,怀中撞上了一片温热,A市今年冬天似乎比往年都要热,一直都没有下雪,现在天气只能说是“凉快”,所以丁程鑫只穿着一件连帽卫衣,连自己的体温,也一并传递给马嘉祺。
而且丁程鑫和他身高差不多,这样直直的撞上来,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唇上刚刚擦过的,竹马柔软的脸颊。
马嘉祺身体一僵,薄唇也微微抿起,强压下那种想把人拥入怀中的冲动,手指在腿侧都攥成拳头,哑声问他。
马嘉祺“为什么跟着我?”
丁程鑫懵懵的抬起头,像反应过来了什么一样,转身便想跑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