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哪样?”我喝得舌头发直,血往头上冲。
“是骂骂咧咧着活不下去了,又在泥里打个滚,厚颜无耻地继续讨生活。”她的措辞还是犀利得要命,“是前一晚觉得自己这辈子都爬不起来了,瘫软在地上等蒸发。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的时候忽然想,睡一觉起来,还能再往前连滚带爬,赶一段路。”
冲动沉淀以后的沉稳,让我想好好抱一抱她。于是我这么做了。
她在我双臂的环绕间怔了一秒。我问她:“后来呢,为什么不回家?”桀骜姐姐低低地笑,她病态的低音很奇妙,比男人天生的低音更具诱惑力:“野了的金丝雀有时候比隼更凶残。”
她的玩笑话听上去一点儿也不好笑。我更愿意相信说这话的时候,她是认真的。
我说:“好吧,明天我就要走啦,在那之前我有两个秘密,作为交换希望你也告诉我两个秘密。”桀骜姐姐摆出无可奉告的模样,对我开出的条件毫不动心。
我有些紧张,下意识地舔了舔唇。她抿了抿唇,半晌才道:“我希望你回家。”这算什么秘密,我笑得更沮丧。“那第二个呢,说好了两个。”我不死心,继续追问。
“如果在我的 已经没有可能,那么我希望你替我重新光芒万丈。”她缓声,对上我的眼。这分别漫长而温柔,她知道明早就会有人来接我,今晚连那个向来与我不对付的经理都谄媚地笑着和我套了近乎,说着勿相忘的客套话。
我要像月亮一样飞上云端,而她依旧深陷泥潭仰望一方无星的夜空。她祝福我,从今往后,我们不会再见了。
“做个好梦。”像两年前那样,她收了空啤酒罐和塑料袋,公事公办似的叮嘱我。
我听惯了她沙哑的声音,牵住她的右手蓦地抱住她,我想这样做很久了。
付诸实践行云流水,她错愕地瞪大了眼,眼眶绯红,我赌她舍不得我,更不会推开我。
“这是我的第一个秘密。”“第二个是--”
“我已经和公司说好了,我要带一个鼓手去。带一个能掀开我灵魂熔炉盖的鼓手,她将我从里面拖出来,赋予我全新的模样。要变得更好,要一起回家,要一起发光。”
我不用再小心翼翼地看着她的背影了,我们如今是战友,是搭档,要并肩携手狂奔向下一个远大前程。
我说我们还要继续逃跑,做最嚣张的歌手和鼓手,万众瞩目里做镣铐锁不住的两个尘世妖怪。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