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天气里酝酿着春日最新的生气,绿叶红花长势喜人,但开学的复苏却是形式恼人。
对于刚入大学的新生来说,或许就如春日新芽充满希望,但对于熬过了大一的学长学姐来说,是跳过了夏季的枯叶,丧的很。
现在已经大三的林征面对自己新班入住的室友有点儿不知所措,他的前任室友因为某些原因休学,所以已经搬离了宿舍。但是他的新室友……
“你好,需要帮忙吗?”林征不太熟练的和这个新室友客套了一下,但他似乎帮不上什么忙。
新室友十分熟练的铺好床,再以军训标准将被子叠成了个方方整整的豆腐块。
“谢了,不用。”新室友看都没看林征一眼,接着整理起自己的行李。
林征正犹豫要不要再和这个不好接近的新室友聊几句,裤兜里的手机“嗡嗡”震动了几下,愣是把林征震的心头一麻。林征从裤兜里掏出手机,打开微信,一个红点正在“美术专组”微信的上方。
咔秋:接校通知,3月4日~3月14日,大三全体学生放假出游,每个专业必须有2/3以上的学生参与,且出游返校后必须提交不少于800字的游玩心得。有想参加的同学可以报名接龙,另外我们是学美术的,所有人必须交至少五幅作品,不限题材,不限形式,有加学分。
这个名叫“咔秋”的是专业课老师,30来岁,和他们倒是打得成一片——是真打成一片过。
咕咕:加学分儿?游记加吗?
咔秋:……加。
咕咕:我!我去!
野猫少女:+1
逆天酋长:+1
二锅头:+1
林正当时看到“放假”两个字,一下子提神。寒假就一个月,他天天打工,还没来得及出去玩呢!
我征服了:+1
林中抬起头寻觅新室友的身影,新室友不知道会不会一起去。
新室友比他高了半个头,十分简单的一件白衬衫,愣是在他身上勾勒出了隐隐的线条,宽肩窄腰腿又长又直,手……
手上拿着一把刀!
林征看着刀锋上惨白的冷光,头皮一麻:“我……你手上拿着什么?”
心事有回过头淡淡开口:“军刀,法律允许了。”
在裬国,法律上规定国家公民可持3三把以下军用刀,私藏不超过二十把。但军刀分配很严格,只有在军队内呆满五年且有重大立功表现,或退役后有被追杀可能性者,国家才会给他“军火库”的使用权。
林征:“你在军队待过?”
新室友把刀放在桌上,接着从包里套出另外两把:“嗯。”
铃声看着那些刀有点儿犯怵:“你在军队待了几年啊?”
新室友再次将手伸进包里,这次掏出的是一把枪。
林征:“……”
新室友:“快十年。”
裬国法律规定第9481条,凡是国家重要人才,退役军人有50%以上概率被追杀,且其身份特殊者可配备一至两把军用枪。
林征额上冒出些冷汗:“那……你处境挺危险的……”
新室友再次看向他:“学法的?”
林征:“专业学的是美术,选修选的是这门。”
新室友清点完这些“军火”就又放回了包里,拉上拉链:“你刚要问我什么?”
林征听的一愣,突然想起自己一开始问话的目的:“学校出游你去吗?”
新室友扯了扯嘴角:“必须去。”
林征:“为什么啊?”
新室友:“学校组织这个没必要的活动就是为了让我和你们熟悉一下。”
林征听着心里有点疑惑:“你不会是校长儿子吧?”
新室友听到这句话有点不爽,眼里溅起点点厌恶的情绪:“以后别开这种玩笑。”
林征没想到这个新室友反应这么大,深知自己理亏,点了点头。
“不过那里是挺好看的,你们专业学美术的在那里写着一定是很难得的机会。”
新室友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林征的好奇心冒出点破土的苗头:“你知道在哪?”
“嗯,朋友推荐的,我就说想去看看。”
“地方你挑的?”
“不是,校长问了一嘴我也就随便一说。”
林征一下觉得这个新室友派头有点儿大,之后才想起来没问人家名字:“你叫什么啊?我叫林征,今年二十了,你……应该年龄比我小一点吧?”但人长得比我高……
新室友十分绅士地笑着,走到林征面前伸出手:“夏余彦,还没成年,不这个月就十八了。”
林征心里又地动山摇,又暴雨倾盆,妈的没成年?一米八多,比我还高。
林征伸手和夏余彦握了握:“你多高啊?”
夏余彦:“一米八四点七。”
林征:“量这么精确?”
夏余彦:“退役前刚量。”
于是剩下三天里林征一直和这位新室友努力交流,尽力想在短时间内弄清楚对方的身份,好痛痛快快地做个朋友。但夏余彦也并非是有问必答,而且不怎么主动开口,但好在林征也算知道了点儿底。
夏余彦七岁进的军队一直带到今年寒假五,所以就拿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上了两年就参军去了,他在军队里比较喜欢用刀,而且觉得没人敢杀他,也没这个实力,就算有徒手也能送他上路,那些东西是上级偷塞包里的。其次此人一堆口忌口:肉不吃带肥的,不吃辣,不吃蒜,不吃姜,不吃葱,不爱吃海鲜但能勉强吃,不吃味道太重的,也不吃太淡的,不吃苦瓜,不吃动物的头部,不吃黑暗料理,不吃油腻的食品,不吃过多奶油。软硬也要恰当,不然以上作废。这些还都是林征目前观察所能得到的。
林征:“军队里能这么挑?”
夏余彦:“我可以,而且比这边食堂好。”
林征:“……我现在辍学参军还来得急吗?”
林征知道了夏余彦的个人信息,但面对家庭信息的空白,林中也很无奈,夏余彦对“家”这个字好像有点抵触,每次问到家里爸妈的事都闭口不谈,然后悄无声息地转移话题,林征在心里叹了口气,七岁就离家“受苦”的孩子对亲人或许都有点怨恨吧,这合同签了,就算人残了也一定有效,只要你人还在这个世上任你是把合同扔了,还是怎么销毁,你一定要履行上面的合约,而这份合同只能是成年人签,也就是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