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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和幽默在道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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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康德的工作的一些段落似乎表明道德判断不需要经验,不了解人性和当地习俗,也没有情绪敏感性。 符合正确的正式程序的理性拥有她所需要的。 当读取时,这种段落是误导性的。 这不是康德对人类如何做的看法,甚至应该做出道德判断(2008:56)。 首先,CI的应用通常需要辅助或从属“申请原则”,这必须从我们对人性的经验知识(mm 6:217)中取出。 其次,康德经常强调,没有正式的程序可以指定应用更高阶原则的所有原则。 申请原则有助于我们将更高阶原则应用于具体情况,但没有替代经验和“判断”,这是一个诀窍或不可替补的人才(A138 / B172)。 判断的需要解释了为什么液体的做法是“编织成道德”(MM 6:411)。 此外,义务更广泛,个人判断和经验的纬度(mm 6:390)。 最后,康德认为,道德判断需要情感敏感性和对社会公约的理解。 例如,没有这些,一个人可能无法确定特定的益性行为比种类(mm 6:453)更加居高临下,或者防止友好的玻璃器进入不尊重的嘲笑(mm 6:467)。 在这种情况下适当的道德判断需要对他人的感受进行调整,而且还可以设施塑造个人互动动态的社会公约。

康德和休谟从根本上不同意理性问题的权威。 休谟分配了一个下级作用的理由,而康德认为是最高的规范权威。 但是,重要的是不要误解他们反对的本质。 休谟提供了对“共同生命”所取代的道德判断的实证解释,他将成为他更广泛的人性科学的一部分。 这是他的焦点。 相比之下,虽然康德使观察到道德中的“常见”原因(例如,G 4:399),但这不是他的焦点。 当我们造成道德判决时,他对我们的头脑或周围的社会环境发生了相对较少的。 如上所述,康德至少有娱乐性感主义的可能性提供了我们对我们批准和不赞成模式的最佳实证解释(NF 19:117#6626)。 康德坚持认为,这些答复只能通过纯粹的原因合理,这是唯一能够理解道德法指挥的无条件必然的教师。 情感或感觉在指导我们对具体环境中的特定格言的情况下,在指导我们的法律的应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感觉的角色是完全从属于理性的(Sensen 2017:135-137)。

休谟和康德之间的类似对比可以在各自的道德动机的叙述中找到。 幽默声称“原因是,并且应该只是激情的奴隶,并且永远不能假装任何其他办公室比服务和服从它们”(t 2.3.3.4)。 索赔并不是说,理性在人类行动中没有任何作用,而是其作用完全从属于激情。 休谟在人性化的论述中为这一索赔提供了三个主要论点。 有关这些论点的工作,休谟着名的反理性主义的精确性以及他的立场是否从论文变为第二次询问,就有相当大的辩论。 (参见,例如,Milgram 1995; Radcliffe 1997和2018; Cohon 2008:第2章和第3章;和Irwin 2008:第26章)

根据第一个论点,“独自的原因永远不会成为意志任何行动的动机”(t 2.3.3.1)。 摘要(或示范性)推理,涉及与思想关系有关的先验推动和判断,不能影响意志,而是只能帮助我们追求我们已经拥有的结束。 例如,可能的推理有助于我们发现有利于预先选择的经验的经验对象的因果关系,但是这些原因和效果的信息永远无法自行激励行动:“这可能永远不会有关我们所知,这些物体是原因的,如果两种原因和影响对我们无动于衷”(T 2.3.3.3)。 为了动力起作用,我们必须首先预期快乐或痛苦。 预期的愉悦或痛苦引起了欲望的欲望或厌恶的感觉。 可能的推理允许我们辨别这个对象的原因; 我们对对象的积极或消极情绪随后传播到它的原因; 然后我们有动力追求或避免它们。 只是相信一件事导致另一件事不会激励行动(T 2.3.3.2)。

第二个论点,它第一次建立,旨在表明原因“永远不会反对意志方向上的激情”(t 2.3.3.1)。 唯一可以反对一个激情产生的行动的冲动是相反的冲动。 原因,如果才能抵消激情生成的行动,如果才能才能自身产生相反的冲动。 但是从第一个参数来看,我们知道这个原因无法产生这种冲动。 “因此,它出现了,这是反对任何激情的原则不能与原因相同,并且仅在不正确的意义上被称为”(t 2.3.3.4)。 休谟继续说,无论我们对我们都遇到相反的冲动时,我们错误地违反了我们错误的原因必须是别的东西,例如平静的激情(例如,对于善良,仁慈或厌恶的一般胃口; T 2.3.3.8)。

第三个论点声称激情是“原始存在”,而不是一个想法或另一个对象的心理副本。 对真理和理性的矛盾“包括思想的分歧,考虑作为副本,他们代表的那些物品”(t 2.3.3.5)。 因此,激情不能与真理和理性相反。 激情不能严格地发言,尽管我们在某种方式依赖于糟糕的推理或虚假信仰时呼吁激情不合理或不合理的实践,但仍被评估为合理或不合理。 后来在论文中,Hume将此论点扩展到意志和行动(T 3.1.1.9)。 我们可能会在普遍定律的公式中考虑康德的概念和矛盾,以构成后者论证的反驳(G 4:421-24;见到伙伴2008:Ch。5)。

休谟从这一思路中提出了重要的反理性主义的道德结论。 一个明显的含义是,原因不能成为道德行动的动机; 如果理由不能激励任何行动,它无法激励道德行动。 第二个进一步的结论是道德及其基本原则不能以原因为基础。 这一般遵循他对理性的“惰性”的看法,以及他的假设从他的假设具有真正的动力:“道德激发激情,产生或防止行动。 这种原因在这个特殊情况下完全无能为力。 因此,道德规则不是原因的结论“(t 3.1.1.6)。

康德永远不会直接解决上述论点,但他显然拒绝休谟的声称,原因是激动人心的“无能为力”或被奴役给激情。 这是他道德哲学的一种核心特征,即纯粹的原因可以是“实际的” - 它本身可以“独立于任何经验,确定意愿”(CPRR 5:42)。 他说,他们“不需要”情感或个人倾向的正确行动。 这些行动“代表将它们实践的意愿是即时尊重的对象,而是要求理性赋予意愿”(G 4:435)。 此外,在基础的第一部分,康德反复强调“道德价值”的特殊形式,即适当的行动,这是正确的,因为它们是正确的 - 即“从职责”或“尊重法律”的动作(G 4:396-401;见Timmermann 2009a)。

尽管他强调了纯粹原因的动机效果,但康德对尊重的讨论使得清楚这种感觉在人造道德动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见2008年的伙伴:CH。5;和德国人)。 在基础上的早期,康德以一种方式描述了使其听起来像法律本身的感觉方面的方式:“从职责的行动是完全抛弃倾向的影响,并与它的每个对象都有意志的影响; 因此,没有任何可能决定它的意志,除了客观的法律和主观纯粹的尊重这个实际法律(G 4:400)。 然而,他的后续账户使尊重声音更像是一种独立的感觉,这是一个不同的感觉:

但虽然尊重是一种感觉,但它不是通过影响的意义; 相反,它是一种理性概念的自我锻造,因此来自第一种的所有感受,这可以被称为倾斜或恐惧。 我对我的法律立即认识到了,我认识到尊重,这意味着仅仅意识到我的意愿的意识,没有其他影响的其他影响。 通过法律立即确定意志,这是尊重的意识,使这被认为是法律对主题的影响,而不是法律的原因。 (g 4:401 n;也见460)

即使我们无法知道(或“懂得认真”),关于行动道德的思想或判断,“本身可以产生愉快或痛苦的感觉”,康德认为这会发生这种情况; 如果道德考虑因素是在像我们这样的众生的激励。 尊重的现象学是不寻常的,因为它涉及疼痛和愉悦(或类似物)。 当道德法袭击自己自负时,有羞辱的代理人会感到羞辱; 但尊重也令人振奋和进入,因为道德法来自代理商自己的理由,代表了她更高的自我和职业(CPRR 5:73)。

然而,人们解释了这种现象学,尊重似乎在原因和意志之间作为中介。 这提出了关于康德观点的一致性的问题,因为他反复遵循纯粹的原因,而且应该,确定将“立即”。 出于这种方式和其他原因,学者们分为如何解释康德对尊重的待遇。 根据“知识产权”的解释,尊重是纯粹原因对意志的励志影响的影响。 换句话说,我们通过理性掌握了法律,被搬到了相应的行动,并因被移动而感受尊重。 然而,根据“情感主义者”方法,尊重是理性对意志影响的近似原因。 换句话说,我们对法律需求的理性把握产生了一种尊重或敬畏的感觉,随后移动意志(或更高的欲望能力)。 VEXISCAS,这两种解释都有强烈的文本依据,两者都是以极大的技能和洞察力捍卫。 (有关问题的良好讨论,请参阅Frideron 2014:Ch

在道德的形而上学,康德认为,额外的感受也在激励良性行为中发挥作用。 他列出了道德的感觉,良心,对人类的爱,尊重(为自己),因为我们在道德法的意识(MM 6:399)意识中,我们只意识到我们意识到的特殊情绪。 康德将这些描述为“道德禀赋”,“以道德的基础撒谎”或“职责概念的受体的主观条件”(mm 6:399)。 由于我们遵守职责预先假定我们拥有这些感受,因此我们没有责任拥有它们。 然而,由于他们对人道道德不可或缺,有责任培养它们。 此外,康德清楚地看到道德价值在一些明智地(“病理学”)感受(MM 6:456-57,458;也是M 29:626; NF 19:77#6560)。 说到同情,这也许是这种感觉的最好例子,康德说:“这是......培养自然......感情的间接责任,并利用它们,因为基于道德原则和适合他们的感觉是如此多的方式表示同情。(mm 6:457)。

同情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他人的需求,帮助我们沟通我们对他们的关心,并且可以作为促进我们促进我们幸福帮助他人的额外动力。 如此明智地接受的感情可以与理性接地的感情致力于激励行动。 我们可以从尊重法律培养同情心,然后发现这些感受促使我们以某种方式行事。 在这种情况下,重点在于,康德听起来比他经常被带到的幽默。 实际上,根据一个突出的解释,仔细考虑这种和其他相关材料突出了康德之间的至少几个“深情”对幽默的动机和实践原因(2008:164)。 然而,亲和力不应夸大。 康德对同情的看法是欣赏的,但对他的同情并不扮演休谟的突出角色。 (关于康德对同情的覆盖和缺陷的看法,见Sorensen 2018. CF. Sayre-McCord 2015对幽默的道德判决理论的同情作用。)

尽管有几个令人惊讶的相似之处,康德和休谟显然不同意纯粹原因的基本问题,用康德的表达,可以是有动力的有效性。 康德认为,湿湿没有。 但是,必须小心解释这种分歧。 首先,康德对尊重的叙述使得即使纯粹原因激励行动,也明确感受或情感。 特别是对尊重的“情感主义者”解释,尤其认为康德和休谟可能同意理性不能在没有感受的干预的情况下激励行动。 (对于类似的观点,关于法国和英国道德理性主义者休谟可能已阅读,见Radcliffe 2019.)他们之间的关键差异是康德认为纯粹的原因,能够产生动力的有效感受(尊重),而雨水则相信任何东西排序。 如果“知识产权主义”解释康奈尊重是正确的,他们之间的反对甚至是诽谤。 其次,康德的美德的说法使得诸如爱情和同情等感情经常在人类行动的动机中发挥重要的道德作用。 实际上,感情似乎对人类不可或缺,因此应该通过故意实践来培养和加强。

人们还必须跟踪这两个哲学家不同意的水平。 例如,考虑为什么休谟坚决拒绝康德归因于“从职责”所做的行动的特殊形式的“道德价值”的归因。 根据休谟,“没有行动可能是善良的,或道德上的,除非有人本性有一些动机来生产它,不同于其道德意识”(t 3.2.1.7)。 为了避免圆形,必须有一个有良好的行动的动机,它本身并不是指法案的道德善良(T 3.2.1.4)。 对于休谟来说,唯一的时间必须依赖一个人的善良感觉,激励自己的善良,是当一个人缺乏平时促使人们在道德上行事的自然感受(例如,自然的感情,慷慨,慷慨,感谢)。 这两位哲学家并不一定不同意实际激励人们的经验问题。 请注意,休谟似乎由行动的道德良好的感觉直接构成激动人心的可能性。 事实上,康德似乎持怀疑态度; 他表示怀疑,人类行为是人类的动力,单独的职责(例如,G 4:406-407)。 然而,他们不同意的是在问题上的规范性问题方面意见。 康德认为,最令人钦佩的行动是单独的“从职责”进行。 这些是唯一具有真实“道德价值”的行动。 相比之下,Hume认为这些行为表示一个角色缺陷。 实际上,如果一个人发现她被搬到了行动的情况下,这种行动是好的,她可能很糟糕地谴责缺乏慷慨或感激之情,因此形成改变她性格的愿望。

4.美德和恶习

休谟和康德都将德形和副的概念视为人类道德的核心。 但他们对美德的基本性质不同,他们提供了美德和恶习的不同目录。 康德的讨论反映了他一贯强调的自由,尊严,理性和动机的纯净。 休谟反映了他对效用,快乐和心灵本质的社会性质的重视。 相应地,内部斗争的概念是康德账户的核心,而Hume以相对轻松的和基因术语描绘了美德。 相关的是,休谟更加舒适地对成功参与现代商业和政治社会(参见EPM 9.1.2)的资产阶级美德。 相比之下,康德对社会对个人的影响力,更坚持的是需要抵制卢梭呼叫武士的力量的必要性。

对于休谟,美德和副的概念主要适用于性格特征或“心理素质”,其次是发生的动机和行动。 根据休谟,一个角色特征是一个美德,如果它只是“给予观众令人愉悦的认证情绪”(EPM App。I.10)。 相比之下,恶习是那些产生不满意情绪不赞成的特征。 Hume的定义在他对道德判断的描述之上,它使得美德依赖于思考一般观点的“明智”观众的回应。 例如,谨慎的特征是一种美德,因为它往往会令人愉悦。 正如休谟所说,美德的定义标志是,当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它具有“产生爱情或骄傲的力量”(T 3.3.1.3)。 换句话说,特征只是缺乏的美德,因为它倾向于挑起在适当位置的观众中批准的道德情绪。 如果它没有倾向于挑衅这种反应,那就不会是一个美德。 注意这是如何从亚里士多德的美德概念的重大出发,这表示,角色特质的善良是它在代理人自己的繁荣中发挥作用的作用(Cohon 2008:161)。

休谟与美德和恶习的宽敞目录运作。 他在论文中的账户围绕“自然”和“人为”美德的区别组织,这很容易被误解。 问题不是一些美德是否是假的或虚假,其他人是真实的。 问题是有些依赖社会公约,其他人没有。 通过这种区分来组织目录允许休谟在那些认为道德与完全传统的人之间的中间道路(例如,伯纳德曼维尔)和那些相信它直接涌入人性的特征的人之间引导中间道路(例如,那些相信普通的人性,这些人是独立于社会公约(例如,Francis Hutcheson)。 根据休谟,一些美德依靠社会公约,但其他人没有(2008:162-163)。 在这两种情况下,他寻求解释为什么人们倾向于发展这种特征,为什么他们倾向于令我理由的观众。 休谟从第二次询问下降了人工自然区,但他的调查受到同样的问题,结果观点也使得在Mandeville和Hutcheson等数字之间实现了中间路线。

根据论文,人为美德包括司法,忠诚,承诺,效忠政府和贞洁。 休谟致力于向正义讨论,他将其视为最重要的和范例的人工美德。 休谟主要就是对财产或财产惯例的财产或符合性的诚实,理解正义(T 3.2.2.28)。 建立财产制度使我们能够避免冲突,享受各种商品的拥有和使用。 涉及财产的公约的社会价值似乎是显而易见的。 然而,正义从休谟那里获得这种注意的一个原因是它对道德动机和道德批准构成了问题。 休谟声称必须有一种自然(非道德)动机的道德良好行为。 否则他们只能完成,因为他们是在道德上的好处,这将是通函,因为我们对道德利的行为判断反映了我们对有关行为的动机和特征的批准(T 3.2.1.7,3.2.1.17)。 但这种职位使其很难看出司法如何成为美德; 因为很难找到它的必要自然,非运动的动机。 自我利益是自然动机,证明了我们建立关于财产的规则(T 3.2.2.24); 但是,自身利益既不是刚刚的行为,也不是以我们称之为美德的特征的方式(T 3.2.1.9-10)。 仁慈也不是这样的动机,因为它有时有利于弯曲或暂停正义规则,而且仁慈缺乏动力,因为它难以实现困难(例如,T 3.2.1.12)。 Hume本人说“对公共利益的同情是道德批准的来源,即出席那个美德”(T 3.2.2.24)。 但由于对公共利益本身的同情似乎似乎都不是人性的不可含量,而且人类的索赔不均匀,而且可以重新解决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 休谟必须对公众利益进行地面同情,更明显的自然情绪,并向他们解释其发展(例如,通过教育或政治家的指导,以自身利益,纠正或重定向)。 否则,休谟必须放弃他的声称,即所有道德上的行动 - 甚至与人为美德相关的人 - 有非道德,自然动机。 (见Gauthier 1979; Mackie 1980:Ch。5;和Darwall 1995:302-316。)

自然美德独立于社会公约。 休谟慷慨的自然美德列表包括福利,谨慎,节制,节俭,行业,司法,企业,灵巧,慷慨和人类(T 3.3.1.24)。 在第二次咨询中,他区分了对他人有用的美德,对自己有用的美德,立即对自己令人愉快的美德以及立即对他人同意的美德。 在对他人有用的品质中,是司法,忠诚,荣誉,忠诚,贞操,以及人类,慷慨,慈善机构,亲善,宽度,怜悯和适度的“社会美德”以及适度的“社会美德”(EPM 5.2.44)。 对自己有用的品质是自由裁量权,谨慎,企业,行业,贯穿性,节俭,经济,良好的感觉,谨慎,辨别(EPM 6.1.21)。 与我们自己幸福的品质之间是荒谬的,疏忽,“渴望订单和方法”,顽固,Fickless,Rashness和Credulity(EPM 6.1.1)。 立即对自己的素质包括愉快,宁静,仁慈和品味的美味。 立即对他人同意的品质包括良好的举止,礼貌,机智,聪明,体面,清洁和优雅或更温馨的方式。 将所有这些不同的特征在一起作为美德,他们在观众中唤起了批准的情绪,本身就在同情。

像休谟一样,康德利用德国人的道德。 但他的基本德语概念与休谟不同,他的特定美德和恶习目录都是如此。 根据康德的说法,美德是一个不完美或非圣洁的形式将表达她对道德的最高致力。 美德是一种不断培养掌握她的倾向的能力,以履行职责; 尊重道德法的培养和锻炼的能力(丹尼斯2006; Baxley 2010;威尔逊2015A)。 几个相关的权利要求是康德视图的一体化。 首先,德国是一个普遍的处置,以尊重道德法(CPRR 5:128,160; C 2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