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点东西吧,我去给你拿。”他一贯的英伦冷调腔。
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在我们第一次说话时,他也是这么开口的。
“回答我。”我强压着情绪,以比他更冷的腔调回击他。
他口中的去拿,其实也不过是起身走到书桌前端起餐盘。
冷意在温暖的房间里无限蔓延,直到温热的面包被他塞入我口中。
“吃完了告诉你。”
我怒瞪着他,面包满是黄油大蒜的香气涌入鼻腔。我的确已经许久没有吃饭了,冰天雪地里没有食物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我认为自己已经没有进食的必要了。
我无意识的嚼着嘴里的面包,恍惚间看见他嘴角扬起一个弧度。
我不喜欢吃热乎乎的东西,反而喜欢冷的。
总是吃冷饮冷食,落下了胃病。
和他生活在一起之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他精通微波炉热几分钟食物才是温热。
从此我吃到的饭菜都是温热的,胃病也好了七七八八。
重生一世,我的饮食习惯也早已被他更改,只是我再也看不到凌晨三点为我热牛奶的身影罢了。
我是要走的,要走的很远,远到永远的离开。
想到这里,我因为他的闭口不谈而升起的怒气瞬间消散,我又垂下眼,去看昏黑的地毯。
“我要喝牛奶。”吃了半个,我无心再僵持下去,随便找了个理由把他打发走。
他似乎也言听计从,稍稍的点了点头,就转身离开了房间。
当听到他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时,我立刻翻身下床,很幸运,我的行李箱就依偎在墙角。
我想我该完成此行的目的了。
我急忙翻开我的行李箱,大大小小的信件一时竟随着我的动作飘落出来几封。
封面清晰的写着路易斯收。
没有地址的信,即使有收件人也得不到回信。
原意是想和这些信件一起离开,把它们当作他的寄托。
现在出现的他已经不是当时写这些信的我想寄给的人了。
那么,这些信件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我抱着它们,走到窗边,潇洒的敞开双手,任由它们飘落在雪地里,被鹅毛大雪淹没。
拖着发软的身躯和承重的心,我悄无声息地下楼,却在楼梯口遇到了他。
他此刻看着我的眼神很是复杂,我不知道他想对我说些什么,但他左手紧握的牛奶杯还有着温热的白雾。
“你要去哪?”
他似乎在极度压抑着自己的情绪,紧握的手愈发苍白。
“用不着你过问,我们没有关系。”
我心里一惊,我第一次对着他说这么绝情的话。
看他想要继续开口,我连忙从他身边走过。
不曾想,他轻轻揽住了我,以一个拥抱的姿势低声说“不要走。”
我看不到他的表情,被他气息包围的我快要窒息。
“路易斯先生,请你自重。我只是一个短暂停留的陌生人。”
我模仿着他的冷强调,试图让自己听起来更加坚决一点。
我用力推开了他,疯跑似的下楼了,直到出了路易斯宅邸的院子,才大口大口的呼吸起来。
他是我爱了两世的人,他是无法磨灭的存在。
心口鼻酸,难过难以掩埋。
但他不是属于我的,事实胜于雄辩。
他有他想要的人生,他不想要我。
我站在雪地里嚎啕大哭,直到缺氧站立困难,才擦了擦眼泪,继续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