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性极佳的雅间里,两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相对而坐,谈笑风生。等到桌上的菜上齐,他们心神还沉浸在故友重逢的激动欣喜中。
周黎饮了口酒,看着眼前清贵俊美的好友,尽管商场纵横多年,取得各种骄人成绩,这人不仅没有自傲,反而变得愈发低调,不由感叹:“老谭,这么些年,你还和从前一样。”
谭宗明抬眼,举了举杯,“你不也是?”
这哪能一样呢?
不过听着舒坦就是了。
周黎不觉得自己是个成功的商人,即使他贯来名声在外,可自接受家族企业后,本来满心壮志要做出番事业,结果在北美市场连连受挫,不得不转回国内发展。
老爷子电话里骂了好几次,风大雨点小。
他也就顺势而行,随口搪塞回去。
想到这里,周黎上下打量一番谭宗明,重点是身材面貌,惊奇的发现这人竟真的变化不大,眼角一丝细纹,反而为他添上岁月馈赠的成熟儒雅,与寻常青年不同。
看来老天也有偏爱的时候。
当初大学时谭宗明就是学校最出名的风云人物,皮相好,能力好,家世在一众精英中都算天花板级别。自然多的是女生追求,他的好友呢,则是以温和风度的姿态利落拒绝。
直到现在,周黎也没听到关于谭宗明的好消息,多是些花边绯闻,真实度不高。想到这里,他不免生出些好奇,有心询问,摇摇头又算了。
这种私事真没必要刨根问底。
朋友相聚,不谈正事。
两人难得放松下来,说不完的连篇趣事。
推杯换盏几次,忽然外面传来侍应生故意压低声音的接引,伴随着清脆脚步声越来越近,最后停在门外。
谭宗明疑问皱眉,对面的周黎却借此从酒意中里清醒过来,笑着起身,亲自去开门。
迎进来一位年轻女子。
衣裙优雅,妆面精致,尽管大大墨镜遮住了半张脸,旁人仍能从下颚弧线、完美唇形判断出些许讯息,不出意外,这应该是个大美人。
关系似乎和周黎很亲近,女子任由他剥去外套放好,最后在周黎满含笑意,甚至称得上讨好殷勤拉出的位置坐下。
拿下墨镜,果真雪肤花貌,眉眼动人。
谭宗明怔住,一时不知该作何反应。
周黎张罗着介绍:“老谭,这是我妹妹,我之前给你讲过的。现在可是某平台很有名的大作家,月薪过万呢。”
这就是调侃了。
在场人谁不是开口就是百万起步的生意。
当然不包括春云。
美人羞怒瞪眼也是极好看的。
“这位是……”
正要说到谭宗明,是女子出声打断。头顶璀璨夺目的灯光此刻在她眼中安静闪烁,好似盈满万千星辰,眼神冷静望过来。
伸出手,礼貌一笑,“周春云,目前全职作家,没他吹的那么“厉害”。谭先生,久仰大名。”
“周小姐。”包裹在昂贵西服下的肌肤莫名颤栗,谭宗明第一次面对陌生女子那般失神,诚然她极为美丽,几乎要把他脑海里残留的其余女子印象碾碎殆尽。
那是种极无解的感受。
明明只是平常一眼,就能让他失神至此。
但他还是回握,拢住柔软粉腻。
谭宗明嘴角弧度不变,唯有眸底深处的晦暗粘稠了许多,接着又湮灭在刻意保持的冷静淡漠后。他静静倾听兄妹俩的交谈,适时插进去几句,气氛顿时热了许多。
又过了一会儿。
周黎喝得有点多,独自去外面吹风。
剩下一对不太相熟的男女。
春云夹了几筷子藕片,下肚后,不禁腹诽贵有贵的道理。然后听到谭宗明声音飘忽,似乎不太确定的问道:“周小姐,是不是曾写过一篇关于巴黎圣母院的游记?”
“是写过,不过那是两年前的事了。”
春云有些惊讶,大概在她映像里,大老板们通常不会关心这种可以说是悲风秋月的文章,尤其那时候她还是个小透明,不能和现在热度相比较。
盛着橙汁的瓷杯缓缓推向春云,本该细微的动静,在这方安静空间里显得分外隆重。最后在手边停下,春云循着那只骨节分明的宽大手掌看去,正对上谭宗明情绪纷乱、干脆懒得遮掩的双眼。
谭宗明放在腿上的手紧握成拳,青筋隆起,说不出心底是何种滋味交杂。面上却像开玩笑的说:“如果我是周小姐的忠实粉丝呢?”
春云端起杯子,慢条斯理抿了两口。
咽下香甜果汁,这才扬起脸道:“那当然是我的荣幸,毕竟能被谭先生欣赏,不恰恰说明我的优秀吗?”
谭宗明静了一会儿,“是这个理。”
偶尔交谈几句,陌生感顿时去了大半。
愉快的时光终究短暂,周黎回来,就带着春云告辞了,不忘提醒他这段日子多来周家聚聚。谭宗明应了,送到门口,目送两人坐上车,扬长而去。
留下的人看了很久。
侍应生前来提醒,他才恍然初醒。
人已经走了。
谭宗明鼻间微动,却还能闻见风中经久不散的兰花香气,就像他日思夜想,用尽各种手段方能见到一面的人。
以后时间还很长。
他不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