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多年以来的捕猎经验,已经让孙阳第一时间意识过来这个问题。
但是躯体要做出反应,却需要时间。
而在这一段时间里,很显然,已经太迟了。
一股致命的危机感从后背袭来,猎人求生的本能令孙阳顿时感到头皮一麻,身体艰难的往身侧一侧,躲过了那只直击脖颈的一咬。
下一瞬,那一只一开始在灰狼身后的银白色巨狼已经幡然落地。
同时猛的转过身来,呲着牙望向他。那一身刚刚爆发过的流畅的肌肉线条隐在银白色的毛发下,带着令人不可忽视的力量。
就在孙阳握紧了手中的猎枪,将其立刻调整成刺刀的姿态,以为他会乘胜追击的时候。
下一个攻击却是灰狼发出的。
而从发起攻击到现在,也不过堪堪过去了一分钟。
两只狼明显默契无比。
孙阳来不及思考,一开始的那一只白狼为什么不趁着刚刚那么好的机会乘胜追击?继而去打败他。
光是面前的这一只灰狼已经足以让他感到棘手。
一般来说,狼的体型在野兽当中并不算大。
在丛林当中遇到他们之所以会让人忌惮。
也并不是因为他们个体力量有多么的强大。
所以通常情况下,如果只是来了两只狼,孙杨并不会惧怕。
哪怕是在现在这样负伤的情况下,他也有一定的把握,可以让自己逃出去。
可面前的狼不仅仅是力量方面不似是平常的狼。
而且他们……好像也聪明的过分。
孙阳一直都知道,这一座山林的深处,藏着许多相当危险的野兽。
没有人见过他们。
因为传说中见过他们的人,都走不出这一片山林。
所以他们猎户村虽然以捕猎为生,但是却鲜少有人会步入丛林的深处。
很显然,面前的这两只,绝对不是森林边缘的狼群可以拥有的力量。
孙阳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森林深处的野兽来到了边缘地带。
但他明白,在没有子弹的情况下,光凭手上的猎枪带着的刺刀,要杀死面前的两只狼,几乎是不可能的。
宋亚轩偷袭未成之后,也并没有在意。
反正他一开始的目的也不是要杀死面前的这一个用两只脚走路的生物。
在孙阳的注意力重新转移到马嘉祺身上时。
宋亚轩并没有再寻找机会去攻击他,而是一转身。
毫不犹豫的叼着地上昏迷了的白色毛茸茸团就走。
嘿嘿。
找到娇娇了!
叼着应娇娇开始狂奔的宋亚轩一扫之前的阴霾,按照原计划逃离现场。
但不同于宋亚轩,秉持初心,从一开始就只是想把应娇娇带走。
其他都不在乎。
马嘉祺作为狼群的首领,倒是对面前的生物有了几分探究的心思。
一切未知,都是敌人。
想在丛林法则当中,活下去靠的从来都不是天真和浪漫。
纯粹的只会打架,必然不会形成一个族群。
哪怕是棕熊这样看上去笨拙的生物,其实也精明的很。
至少远不是人类所理解的愚笨。
更别提是狼族这样天生就被冠以狡诈名号的种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