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把相思说似谁,浅情人不知”

因为昨晚赶稿就多睡会儿,没想到就成为最后一个到律所的。连忙拿好东西,就赶去会议室会合
你们都已经在商讨了嘛?


没呢,就在等你呢,小宝

就把我们昨天重新找到的大致思路,给大致说了一下
的确刚路过另一间会议室时,碰巧看见肖扬那组似乎并不是很顺利

所以就接着说实质性相似,其实是用来判断这个作品是否是侵权作品的

但就是如果我们不说改编权,就说著作权。如果他们具体闻起来,我们要怎么说?

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他们一直把我们往改编权那边拉,就一定要稳住别被带偏

还有一个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一般侵权的损害部分......
他就突然之间很像老师在上课的感觉,撑着脑袋既沉浸在内容和人身上

看啥呢,那么入迷
我就是觉得小胡老师,毕竟厉害,而且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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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我的心声,我的偶像

作为在场唯一一位有经验的法律人,我想问问运晨这一队你怎么评价?

我只能说,我的观点没有错。殷誓和明昊互为辅助,其实也间接分担了胡明昊作为队长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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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一辩稿和四辩稿都发给你了,昨晚根据你的提议,我又改了改

这次可以了,那我就再根据一辩的语速,再修改
进度逐步的进行着,到时候再把文件打印成纸质就好

我有一个逻辑想问一下,你们如果是反方,你们会怎么问我?

对,就是能不能回来,质询一下

就是,我俩不知道怎么输出
眼看他脑袋内存都快卡bug,直接就揽下这个活
你先弄你和雅琪的事,质询就我来呗,反正我的方面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


(悄悄说)辛苦了,等会给你点杯果茶?
(同样小声)这贿赂,我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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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这两个小朋友,太可爱了

就我现在越来越同意,运晨的观点

是吧,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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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方第一个问题,是不是仅限于侵犯一个所谓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可以先回答一下吗?
我方主张包括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但我方并未放弃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之外的其他权利,进行主张

借此我也想问问您方,既然您方观点是xx创作的不是作品,但文中诸多相似点却构成实质相似性的要点

而在得知实质相似性又是作品的特点,由此想问问您方对此该作何解释?

一场硬战又再次攻克,心里的满足感直接达到高潮

我居然有一种,咱们稳了的感觉
希望如此,希望没有拖大家后腿


别别别,我们都觉得没遗憾就行
第一场考核,手里已经有了百分之十五的KPI,队内也只有我和胡明昊手握KPI。害怕因为错漏,让三位伙伴错失掉这次机会
吃颗糖,心情就会舒缓,试一试?

你脸已经绷着一天了,小虎牙多可爱,多笑一笑长命百岁呀


就你点子多,那我要个可乐味的
啊~那最后一颗给你吧

恋恋不舍的望着那颗糖,却觉得答应人家的,还是给呗

说实话,你今天有点刷新我的印象,你男朋友会不会辩论不及你?
胡明昊!!!不准造谣,我哪有男朋友,大家别信!律师函警告!


我知道了,但现在全世界都知道你没男朋友了
我真的,谢谢你呀

最终邮件下发,我们组获胜。每人各得百分之十的KPI,小女不才暂时位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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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班难更文呀1
殷誓甜糖心情舒,虎牙一笑百年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