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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文我太喜欢了!觉得八百年才能遇到文!
午夜,是一天与另一天交换的时分:有的人结束忙碌;有的人开始兴奋;有的人安然入睡;有的人辗转反侧。听人说,这个时间还没睡的话,最好的催眠法就是回忆,回忆这一天见过的人、做过的事、走过的路。有时漫无目的地想一想,虽然想不出什么所以然,却能把一天的经历在脑海中回放一遍,觉得也有些收获。1
作者大大的文章字里行间都透露着文雅与不凡。
我会想到一些难忘的场景,比如晚上见到的卖花的男孩。灯火璀璨的都市,人群熙熙攘攘,身穿华服的年轻人来来往往。我看到那个男孩站在街头,脸被霓虹灯光照得看不清,但背影显得格外无助。他应该已经在这里站了一晚上了吧?我想,也可能是一整天,甚至好多天。2
“慢慢地让我的作品成为我的光环,而不是王源这两个字成为我的光环。”——王源
他盯着路过的一对对情侣,走上前去。1
“慢慢地让我的作品成为我的光环,而不是王源这两个字成为我的光环。”——王源“在我以前的观念里,唱歌和写歌一直是为自己说话,但后来有人告诉我,不仅为自己说话,还要为别人说话。人每一天都在告别,告别生活告别上一秒的自己。”——王源
“给女朋友买束花吗?啊!谢谢,谢谢……祝你们长长久久!”1
“给女朋友买束花吗?”没有回应。1
他的故事我不了解,但他的孤独我能体会到一些,身在繁华里,却仿佛总与这五光十色的世界格格不入。我走上前去,买了几束花,希望他能早点回家。7
"王源是我始料未及的心动 也是我始料未及的惊鸿."
其实我也想家。白天录制节目间隙,一种思念突然涌上心头——思念火锅,思念重庆,思念家里的狗子。和身边人提起这种感受,他们说:你是不是最近环游世界太多了?1
好像是,又好像不是。我想,这种突如其来的思念就像是一种习惯,让人在不断向前冲的缝隙里喘息、思考,然后反省。我不想改掉这个习惯,因为这些思念让我知道,我是从哪里开始的——那里有我的梦想、我的初哀,还有很多美好的记忆。从洛杉矶到纽约,从挪威到巴黎,虽然在17岁这年看过许多美景,虽然在成长的旅途中越走越远,但每次想起家来,总觉得那还是最美的地方。最深的夜,最适合去回望来时的路。1
其实也有点好笑,在外工作、学习时总会念家,回到家里又叛逆地想出门。人就是这样,总有点矛盾、纠结、不定。幸好,总有这样的夜晚提醒自己,要坚定选择的方向,要始终相信爱与善良,要记得那么多人无条件地支持我。1
这些不需言明的默契,都是我走下去的勇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