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反社会人格询问这种问题,小心被带偏哦。
程锦心在心里笑了下。
表面上,她神色如常地回答:“就是知道自己喜欢而已。多的,也说不清楚。”
“至于见到他,心脏跳动的速度会加快,但那是因为……”
杀意勃发。
“体内的激素变化。”
程锦心的语气和神情,没有显露说谎的心虚感,因为那些都是真心实意的话语。
只是多了一点点修饰而已。
——我是喜欢廖宁远的?世俗意义上的喜欢?
程锦心问自己。
一个人真实的喜欢,会建立在想要剖开对方,伤害对方,手掌紧握对方的脖颈,感受皮肤下面生命流动的基础上吗?
喜欢,是这样的吗?
她迷茫了一瞬。
只是一瞬。
很快,程锦心的情绪又恢复平静。
又不是第一天知道自己没良心了,习惯就好。
当然了,在喜欢这个话题上,程锦心觉得,自己还是喜欢廖宁远的。
只是没觉得足够特殊、无法替代,为他着迷入魔而已。
但这无所谓吧……
足够特殊、无法替代、着迷入魔的喜欢,才是少数。
“喜欢一个人,是说不清楚的。”程锦心复述自己刚才的话,又补充道:“如同雾里看花,模糊朦胧的美。”
之后,她对室友笑笑,结束了回答。
高乐天也没觉得,程锦心是在胡扯和敷衍。
感情这回事,大概本就是不清不楚的。
越是雨里雾里、故弄玄虚的答案,越让人深以为然。
甚至,高乐天还认为,程锦心是默认了自己已经情根深种。
为了真爱,不惜让钱包大出血啊。
如果这都不算爱——
当然了,她也知道,每个人钱包的血量不同,但不管怎么样,都是出血。
高乐天暗自嘀咕:真没想到这种戏码,居然还会在正常大学生的身边出现,果然,艺术源于生活。
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小说主角的原型。
女生宿舍的闲聊告一段落。
……
另一边,廖宁远回到他的寝室后。
“嘿,看看——”
“是谁回来了?是我们的远哥!”
“哥们,牛逼啊!”
“能傍上这种年轻漂亮的富婆,看起来,对你还是真心的。不用经历快乐球什么的,面子里子就一下子都有了……”
“你这眼光和技术,还有运气,可真够好的。”
“什么时候和嫂子提一句,让她给我介绍一个她的朋友。”
“咳咳。”
“我可以拿自己的节操担保,自己是个负责任的好男人,值得托付终生。”
“嫂子的朋友和我在一起,我会让她幸福快乐的。”
“呸!”
“你那是想要承担责任,让别人托付给你一生,给她带去幸福快乐吗?我都不好意思点破你肮脏的小心思。”
“——诡计多端。”
“你的目光,太狭隘了。心怀肮脏者,所见皆是肮脏。”
“找饭吃的事情,怎么能说是肮脏的诡计呢?”
“富婆,饿饿,饭饭。”
“医生说我胃不好,不能吃硬的饭……讨厌啦,宁远哥哥,为什么要打人家的头?人家本来就不聪明,这样一打就——”
“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