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锦心点点头。
“你说得对。”她说,“我也怕我脑袋里的这个系统,无论披了一层怎样的皮,实质都是‘言情女主行为模范塑造系统’。”
“它要培育出最动人的言情女主。”
“有美貌,有贤德,有资源,而且都愿意奉献给男主。哦,还要给他生男宝。”
太可恶了!
高乐天搓了搓自己的手臂。
这位室友感同身受,激烈地表示:“我们得快点甩掉它!”
“强力删除,粉碎,清空回收站,举报——总之,互相伤害,不能让它得逞。”
高乐天挥了挥手。
“有多远,就让它滚多远。”
“名字倒是听上去挺彬彬有礼。”
“实质上?”
“那不就是在单方面放我们的血,割我们的肉吗?”
有些读者,明明看着女主视角的文,却自动带入男主视角,心疼男主而鄙夷女主,恨不得让女主把她的一切剩余价值都心甘情愿地献给男主!
——确实是厌女到了一定的境界啊!
要是代入了女主,却还一颗心向着男主,那就是放了脚却裹了脑啊!
“我就说,正常的人怎么会……”失了智似的当散财童子。
高乐天紧急闭嘴,她说顺嘴了。
“抱歉。”
程锦心摇摇头,说:“没事。”
等高乐天从尴尬中缓过来之后,又凑过来问:“你一定很喜欢你的男朋友吧?”
要不然,怎么会三十万的名表说买就买。
这么的慷慨,该配上多少的深情?
高乐天想,哪怕再有钱,如果不够喜欢,也肯定舍不得给对方花这么多钱的啊。
“我也很期待参与他的未来。嗯,非常喜欢。”程锦心嘴上这么说道,心里却在想:就是我“喜欢”的方式,难以被广泛接受吧。
当然了,或许也有反骨仔。
他们知道了,却更加感兴趣,相信自己能把握住她,想要摘下危险妖异的玫瑰。
于是,自大地凑上来。
程锦心也不是非要某个人不可。
但至少要外貌优秀,散发出独特的气质,人格存在闪光点,值得被揉碎撕裂,慢慢品味——
只要拥有这样的特质,她就可以的。
其实,程锦心也不介意认真倾诉自己的心情。
坦白这些,也没什么好羞涩和胆怯的。
但只要对方没有那么敏锐,和自己没那么合拍,也不主动询问,她也不会把这种话说出口。
否则……
不就像是强行找话题,博人眼球一样?
会有点尴尬。
“真羡慕你们的感情。”
高乐天自己,也并非不想全身心投入一段感情。
但是,说句实话,她交往的人,基本都不能给她那种专心致志的信心。越是了解,越觉得需要谨慎。
总感觉,投入更多就是更加亏本,持续投入就是持续亏损。
让人不得不设下心防。
那么,也只能不完全认真地享受呗。
高乐天长叹一声。
“哎——”
“真的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感觉?”高乐天理了理自己的头发,“只是看到他,就会觉得幸福吗?”
“喜欢的感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