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拉着马文才二话不说进了附近的一座酒家,不管怎么说,能拖得一时便是一时。
“小二,把你们这里最好的菜都上一遍!”我大手一挥。
“怎么?你有银子?”马文才吃惊地望着我。
我拉了拉衣角,无辜道:“我没有。不过,马公子你有哇。”
马文才脸色立刻冷了下来:“说好的你请客,怎么到头来还是要我花钱?”
我低下头去:“那先赊着,等我有了钱,我全部还给你。”
马文才只是看着我笑,等菜都上齐了,又贴心地把我最喜爱的八宝鸭夹进我的碗里。
我在家的时候,英台总是笑我饿死鬼投胎,一旦吃上了东西,什么也都顾不得了。
自从到了书院,我可是收敛了许多,以免丢了祝家的脸面。出门这么久,什么礼仪姿态,我便也通通顾不得了。
现在我狼吞虎咽的模样,活像个饿了几天的野兽。
一抬头,却看到马文才不怀好意地看着我。
他随口问道:“刚才祝英台和你说什么?”
我一下变得局促起来,脸上也霎时不见了笑容。圆滚滚的眼珠子左顾右盼,像只受惊的麋鹿。
“没……没什么。不过就是讲讲寻人的事。”
“那我们现在要寻的究竟是什么人呢?”
“嗯……我哪里能知道是什么人呢?”
我看着马文才,又不说话了。
马文才没有继续追问,而是继续往我的碗里夹菜,弄得整只碗满满当当的。
“快吃吧,吃完了我们雇匹马,好上路。”
我听到雇马,立刻又紧张了起来。
想起从前骑马的经历,我还是那个不会骑马的小丫头。
见我神色慌张,马文才却又笑起来,无奈地摇摇头。
我们去集市雇了一匹高大的黑马,它靓丽的皮毛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
“呵,真是一匹好马。”马文才抚摸着它,眼里流出几分欣喜。
只见他翻身一跃上马,一手紧抓缰绳,一手伸向我:“来,上马!”
我抓住他的手,他的手较之前多了些厚厚的茧子,握在手心里痒痒的,许是勤加练武的缘故。
“哎呀!”我不由得惊叫一声。
“怎么,弄疼你了?”马文才将我搂得更紧。
“啊,没有。我只是感叹你最近练武练得更勤了。”我满脸通红,低着头不再说话了。
“对了,你想不想知道,我额头上的疤是怎么来的?”
我再次回头打量马文才额头上的那道痕迹,似是而非地点点头。
“我五岁那年,刚刚学会骑马。正巧我爹刚刚擢升杭州通判,多喝了几杯。他看见了我,二话不说就让我上马去丛林给他抓一只野兔。他说自古虎父无犬子,你是我马英的儿子,可不能丢我的脸。结果嘛,你已经知道了。”
马文才这番话说得平心静气,丝毫看不出有一丝怨怼和不满。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也许,当一个人从满是泥泞的道路摸爬滚打到了今天,过去的风雨便可当做衣衫上沾染的尘埃,抖擞落地,遍地都是伤痕。
“那你……你真傻。”我想了想,最后只能这样说。
马文才摇了摇头:“自我出生起,我就从没有为自己而活。我是马英的儿子,是我娘的儿子,是我们马家的希冀,唯独不是我马文才自己。”
我听到他的抽噎,这是一个顶天立地、桀骜不驯的男人无声的悲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