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第一视角=我=马嘉祺)
马嘉祺今天不喝汤了行不行,我们出去过个节?
丁程鑫喝完汤一样能过节。
他显然没被骗过去。
马嘉祺……
阿程是个很要强的人,当然,他只是在外人面前要强。
从见到他的那时起,我就能明白,他过得很不开心。
连伪装洒脱也是那么漫不在意。
做过人体model这件小事似乎成了他人生中最介意的一段经历,只要提起,就会害臊和别扭。
我只记得他瑟缩着身体,不肯打开双腿,浴巾成了最后的救命稻草,拼命掩饰着自己的慌张。
还偏要嘴硬跟我讨价还价。
……偶尔还会耍无赖。
没有人能忍心拒绝呢,至少我不能。
但是还好,我很幸运,早早地就把阿程套进了我的小麻袋里,只属于我。
......
他和宋亚轩之间总是笼罩着一层微妙的气氛,两个人就像水和雾,看起来相似,性子轻飘飘的,但是又永远无法融合。
我不理解,为何两个初次见面的人就会产生莫大的敌意。
后来——大概明白了。
......
宋亚轩早就不是小孩子了,只是我一厢情愿的以为他还小,对那些饱满的情愫视而不见,天真地以为都是自己的错觉,冷着不去处理。
才让事态转变到了这个地步。
如果不是刘耀文的出现,我也想不出任何完美的办法去解决。
弟弟就是弟弟,是永远的家人。
其余的,不能有,也不该有。
我从没厌恶过宋,他只是上一代人恩怨中的牺牲者,和我一样。
可怜
......
刘耀文告诉我,爱一个人,就是要脸皮厚,也要会“说谎”。
不管对方说什么,做什么,都要学会欣赏,要让他觉得自己是被需要的,被重视的。
哪怕自己根本无法理解,也要装作理解,然后“不择手段”的夸赞他。
老子信了他的邪。
自从夸过一句阿程煲的汤很好喝之后,整整半年…我的晚餐就没有变过。
半年!
我喝了半年的汤!
等下次见到刘耀文儿,一定要给他一脚。
......
“艺术家总是孤独的,是因为一生都无法找到灵魂上的共鸣。”
这句话成了我最完美的借口,可以帮我躲过那些无聊的社交。
也因此,我在美院学习进修的那四年里,没有交到一个朋友。
结业合照,也没有我。
......
我不喜欢拍照,但是阿程喜欢。
阿程不喜欢画画,但是我喜欢。
我们像千千万万个普通人一样,本应该擦肩而过,然后再无任何交集。
可是,我沦陷在了他的眼眸里,身体里,还有怪脾气里。
丁程鑫――应该是沦陷在了我的银行卡余额里。
再后来——
我的画纸上全都是他,他的胶卷里也全都是我。
我们不仅仅是在迁就对方,而是试图缩短两个人错过的那些沉默时光。
(未完待续)
(故事主角们的个人视角,平平淡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