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推荐BGM:Love Scene]
[多年后我们才发现,我们能达到的高度,其实是出身、性格、运气、努力等的综合体,奋斗能改变的部分,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神奇,也没有那么容易。在我们的很多局限,大概是早已注定的。]
[——网易云热评]
——乔遇年主视角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讨厌伯家的。
其实伯家谁也没有亏待我,我和伯远同龄,学校同他上的一直是一个,只是多数时候班级不同。
有几次分到同一个班级,伯太太还让我们一起上下学。
坐同一辆车,两个人也不太说话。
也没什么闲言碎语能传到我耳朵里去,多是下面人偷偷嚼舌根。
有几个运气不好的给伯太太听着了,或是旁的人给听见,不消第二天人就没了踪影。
其实他们嚼舌根也没什么,甚至于都没说错什么,我不在乎这个。
我确实喜欢伯远,但我越喜欢他,就越讨厌这个“家”,他的“家”。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可能是和他一起上车,他把我扶车门的时候;
也可能是餐桌上他一面给我递纸巾,一面冷脸应付那些长辈们,而后抛下一句“我先上楼了”;
还有可能是书房里昏昏欲睡要把书页折角,他眼疾手快托住我的脸,把那本书拽过去,
伯远“这本书很贵。”
其实再贵也不可能有他一件衣服贵。
其实那些细节除了我以外,连他自己都不会记得。这是他的教养,他的经历使得。
你不能说一个有礼貌的人温柔,同样的,你也不能用冷心冷情去标记他。
他是一个很复杂的人。
人都是复杂的,但我总觉得他比旁人更加难懂,一个眼神一句话里的意思都能被我翻来覆去地理解消化。
偶尔推论出现矛盾,便只能说,他大抵哪一刻是随随便便做事,按着心情来,或许他根本就不在乎,或许是我判断失误。
毕竟我不能听见他的心声。
这比物理的最后一道大题还要晦涩难懂,更糟糕的是,我连题目是什么也不清楚。
有时候我起疑心,觉得相比较于喜欢他,我会更憎恶他。
憎恶他的礼仪,他的教养,憎恶他在家族里肆意妄为,而我还在如履薄冰的人际关系中苦苦挣扎;
篮球场上他被风掀起来的一角纯白色校服让人厌烦,通往天台的楼梯上他日日对别人的等待更让人憎恶。
每当有人喜欢他,或者他去为他喜欢的人做事,我就觉得——
有多喜欢他,就有多讨厌他。
这种矛盾,同样令我厌恶。
却也为之而欢喜。
我想起久未谋面的父母,想他们也不过寻常夫妻,算不得情爱,靠一点点恩爱度日。
上一次见面不知是什么时候:不是长子长女亦不是最小的孩子,又被伯家带走,大概再没想过带我回去的。
便想,就这样吧,一切都这样得过且过好了。
也不能去如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