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是对那个地方最深的记忆。
幼年的他骨瘦嶙峋,力气却大得惊人,把足有超他两个头的胖子摔在地上,被抢走的蛋糕摔得只剩下了碎屑。
身边的人惊慌失措地一涌而散,没有人乐意去管这个“疯子”,只留下他一个人,用拳头一下一下地砸在胖子的脸上,看着胖子鼻子里的血止不住地往外流。
终于跟上来的另一个男孩累得气喘吁吁,看见这一幕吓得不清,上去一把推开他:“疯了吗,会出人命的!”
他没有说话,只是怔怔地盯着地上的蛋糕,雪白的奶油混着泥土,松软的蛋糕胚已经碎成渣了。
男孩拉着他:“走啊,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他沉默地站起来,想去把蛋糕拾起来,才发现双手都粘满了那个胖子的血,正滴滴嗒嗒地往下落。
另一双手帮他把那些蛋糕屑捧了起来,男孩用头顶了顶他:“快走吧。”
两个孩子一路逃到了巷子尽头的角落,男孩一手捧着,另一手捡着碎屑喂给他。粘了灰尘的蛋糕有些发苦,他却吃得很急切。
为了这块蛋糕,两个孩子辛辛苦苦地攒了两个月,却一出门就被人豪横地抢去。
“贫民窟的老鼠吃什么蛋糕。”
男孩褐色的眼眸很干净温和,与他的冰冷不同,即使穿着破烂的衣服,也能感到那种强大温暖的力量。
男孩说:“以后我要当一名警察。”
“这样就没人敢欺负你了。”
他低低地笑了一声。
贫民窟的孩子,怎么还有这么天真的梦想。
后来不知道那位贵族为了彰显自己的善良,在白沙街建立了一家孤儿院,让一个“慈善家”当了院长。贫民窟的孩子们都被送到了那里。
除了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其它方面没有改善多少,还是要从别人的口袋里拿食物。
在一次他们逃跑险些被抓的那个晚上,男孩神秘地带来了一对护腕。
“钟表店里那个戴护目镜的女孩送的,她说这里面有机关,靠在墙上摩擦可以弹出去,速度特别快。”男孩兴高采烈的说
那天晚上两个孩子都没有睡,在院子里研究了个一晚上。他学的快,就手把手教男孩。
他站在男孩后面,胳膊紧紧地贴在一起,仿佛拥抱的姿势让他感到有些尴尬。但男孩身上暖烘烘的气息温暖着他,他又突然不想放手了。
后来他被选为雇佣兵,走之前男孩把护腕给了他。
之后的事情就发展的很快了。
男孩为了掩护孤儿院的一个孩子,被一个女孩抓住,下落不明。
孤儿院被改为疯人院。
贝坦菲儿家的大小姐成了警察,还带去了一个身手敏捷的男孩,因为手上总带着弹簧被叫做弹簧手。
常常用来做些杀人放火交易的酒馆多了个穿着红色披风的刺客,听说之前是个雇佣兵。
直到那天。
一个人拎着一袋沉甸甸的金币找到他——刺客披风,并给了他一张照片。
照片上,一个年轻的男孩穿着警服,手上套着两个巨大的弹簧,干净温和的褐色眼眸眯起来,笑得很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