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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论罪(47)

悬疑侦探:失光者

   

  反倒是男孩的那双眼,让男人感到一种不自觉的焦虑,这种焦虑就像有一只百足虫在你最敏感的地方爬,越发让男人不舒服。

  男人在想,那是一个孩子应该有的眼神吗?绝对不是。

  一双眼睛,简单而复杂,干涩而有神,热情而冷漠,疲倦而有神,柔和而锐利。简单的就是一双眼,却复杂的有很多故事;干涩的就是一个外表,有神的却是外表下的野心;热情的让人忘记防备,冷漠地让人无法琢磨;疲倦的让人昏昏欲睡,有神的却让你如芒在背;柔和的让人放弃挣扎,锐利的却可视人心。

  那不是一个很好的猎物,准确的说是个可怕的猎手。男人感到背后发凉,那双眼准确而真实的看穿了自己当时强掩下良知仍存的恐惧,看穿了自己对于社会重重肮脏的恨意,看穿了自己内心的重重黑暗……

  男人倒吸了一口凉气,但愿他永远不会醒来,就这样昏睡,就这样死去,不然死去的可能就是自己。

  他又点燃一根烟……

  良久了,男人吸了几根香烟,烟头随意地扔在地上,不细看就像一条条黄色的毛毛虫,与这脏乱的环境非常的搭配,在这夕阳的背景下显得非常的单调,就像男人一样。

  香烟和美酒总是能让人忘却一时的不快和悲伤,让人沉醉于幻想的快乐与虚幻中无法自拔,男人很喜欢这种感觉,前面不愉快的事物和想法一扫而空,心中充满着烟味的刺激,他心中的恐惧一下子消失了许多。

  新年了,人们都休息了,他眺望着远处的市公安局大楼,心里若有所思,绝对不能让他们能够休息。

  他看了看自己从李建斌家里带出的那把精美的多功能刀,比他原来那一把好看的多,有钱的人的世界总是那么的可望不可及。黑色的刀面上是各种各样的花纹,犹如水波一样,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

  男人仔细地打量着这把美丽的艺术品,感觉这把刀太干净了,仿佛缺少些什么,男人舔了舔刀锋,却怎么也想不出到底缺少了什么。

  他倒在角落里辗转反侧,丝毫不知到底缺少了什么东西,他的目光看着远处一块鲜红色的被子,仿佛若有所思。

  男人明白了,这把刀缺的是血。

  深夜永远是宁静的象征,王毛毛仍旧一个人赌气地在黑色的街道上穿行,距离他离家出走已经过了十多个小时,他知道父亲和亲戚们一定在街道上四处寻找着他的踪迹,于是他便故意往那些漆黑的地方拐。

  王毛毛是个调皮的孩子,他离家出走已经很多次,这一次他知道,如果出去几个小时自己溜回来,面对的还是父亲拿冷漠且愤怒的面孔,可能还有一顿毒打。

  于是他这次不打算这么早回去,每天在家里看着无聊的课本早就让他昏昏欲睡,还不如趁着这个机会一个人自由自在的在广阔的街道上玩一玩雪。

  城市的夜是黑的,白天下了一场雪,夜里显得格外寂静,除了走在雪上特有的声音外根本听不到什么声音,就连车辆的声音也听不到。

  旁边的住宅楼里人们已经早早地睡了,偶尔几个睡不着的人儿还在电视机旁看着转播的新年联欢晚会,却没有开灯。除了昏黄色的灯光外,简直孤单的令人窒息,偶尔一阵冷风吹来,犹如强烈的刀子划在王毛毛的脸上,王毛毛临走时穿的很厚实,所以并不感觉到冷。

  王毛毛孤单的在黑色的街道里走着,他的手裸露在外,已经冻的冰凉,失去了知觉。王毛毛哈了一口气,吐出一阵长长的白雾,太冷了,他有点想回去的念头,自己还没有吃晚饭,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但转念又想,现在回去指不定又是一顿打骂。

  他感到有些矛盾了,只能坐在前面一个公共板凳上发呆,一盏15瓦的旧灯泡微微地照亮着前面一小块地方,王毛毛脱下鞋,袜子已经被雪水浸湿了,让他突然感觉有些冷,这时才发现自己的脚已经冻的发麻。

  他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用口袋里的卫生纸擤了擤自己的鼻涕,然后把卫生纸随意地扔在地上,感觉有些着凉。

  夜好黑啊,王毛毛是第一次在这么晚的时候出来,他感到有些害怕,电视剧里一些场面回想在眼前,吃人肉的僵尸,寻男人的女鬼,或者是一些可怕的怪物。

  他听爷爷说,光明市最近闹鬼了,晚上有鬼在吃人,而且专门挑男孩子吃,因为男孩子的肉好吃有营养,吃了可以让鬼成仙,已经袭击了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子了。

  王毛毛开始害怕了,他在思考自己做的到底对不对,他感觉父母很讨厌他不喜欢他,于是摆动着前面的一个石子,石子似乎也讨厌他,很快就顺着坡滚了下去,王毛毛只得攥了一个雪球,往石子滚过的地方砸去,然后吐了口吐沫。

  他感觉有些无聊,于是开始在地上堆了一个雪人。

  雪人有些难看,王毛毛不高心了,便一脚把雪人踢的个粉碎,雪花就如黄沙一下洒落在地,看着面前粉碎了的雪人,王毛毛不知为何有一种舒服的感觉。

  他搓了搓手,小心地穿上袜子,看了看手表,已经夜里10点了,到了午夜惊魂的时候,王毛毛壮着胆,想看了看光明市的鬼到底是什么样子,他强忍着恐惧,唱着一首好听的儿歌。

  男人此时也在街道上徘徊,他也弄不清楚,自己已经动手杀了这么些人了,夜里还有没有人敢出来给自己试一试刀子。

  光明市早就传起来夜里有鬼吃人的传说,所谓的鬼便指的是男人自己,男人早就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倘若用鬼来命名自己,倒不是不合适,鬼蜷缩在黑暗之中,就和男人差不多而已,鬼是黑暗的精灵,男人也是夜晚的精灵,你还别说还真有点相似呢,男人吸了一根烟,把烟头随意的扔在地上。

  恰好在这时,他听到远处有一首清脆的儿歌,男人把刀别在身上,非常警惕地看着远方,他不清楚是警察的诱饵还是一个落单的孩子,敢在这样漆黑的夜里唱歌,难道不怕死吗?

  男人本就多疑的心越发的有些不对劲,他蜷缩在角落里,看了看前面一个正在行走的男孩,也看了看男孩的前方与背后,他小心地跟踪了一会儿,他便发现只有男孩一人。

  猎物就在眼前,吃还是不吃也就在一瞬间。男人打量着前面这个肥胖的小男孩,也打量着手上这把还没用人血开光了的刀,思考着该不该杀人。

  男人的血有些粗糙肮脏,没有女人的血细腻柔和,但面前不是一个男人,还是一个貌似正在上高中的小男孩,这就不一样了,男人心说。

  他抚摸着刀背上的花纹,自己这么久没有杀人,估计别人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存在,恰好刀也需要开开光,开光必须用人血,无所谓了都是一条命的事了,他把嘴里的烟扔到旁边的河了,吐了口吐沫在手心。

  王毛毛还在路上唱着歌,丝毫没有注意到危险的降临,鬣狗与野兔的对决刚刚开始,男人不紧不慢地跟在小男孩的背后,默默地低着头,小心地跟着男孩。

  王毛毛听到后面有脚步声,只感觉后背发凉,他小心的回头,看着身后的男人发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光明市的鬼,他完全不知道后面的男人到底是好是坏。

  王毛毛小心地走着,尽量与男人保持着一段距离,前面的路已经没有了灯光,王毛毛有些害怕,他看到男人手里好像有把刀,便想到鬼吃人的故事,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这么晚还在外面逛,他想到了祖母做的腊肉,母亲做的炸鸡腿,肯德基的汉堡,华莱士的鸡排或者是学校门口卖的胡辣汤……

  他真的有些害怕了,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急忙不要命地往前跑去,空荡荡的街区里传来他那急促的脚步和一声比一声强烈的“救命”。

  男人等不及了,急促地追上面前这个累的气喘吁吁的男孩,把他一下子抱住,王毛毛还没来得及反应,脖子就已经被切开,深红色的血液一下子喷涌而出,流到纯白色的雪上。

  男人把他轻轻地放到地上,用那深红色的血液冲洗着刀上的花纹,男人看着手上的刀面上全都是血液,满意的笑了笑,随后舔了舔刀上的血液,简单清理了一下现场,缓缓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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