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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九十二 天神心事无人知

(戬沉)宝莲灯:浴火重生

在沉香的请求下,敖春把丁香也一并带走了,本来丁香是不肯走的,但此刻不是任性的时候,于是沉香干脆一指头点晕了她。

而小玉则是被沉香指去了华山。除嫦娥外,目前知晓了睫毛一事的有三人,百花仙子,敖听心和刘彦昌,其中已经有两人死在了杨戬手里,沉香不得不认为刘彦昌可能会成为杨戬的下一个目标。

至于宝莲灯,则是让小玉带走了,因为沉香发现一旦小玉触碰到宝莲灯,就会觉得舒泰,身上的伤也能很快愈合,沉香猜测小玉很可能找到新的方法驱动宝莲灯,由她去保护刘彦昌或是带着刘彦昌逃亡最适合。

嫦娥决定去天庭,而沉香和檀香则听从嫦娥的建议去峨嵋山找孙悟空帮忙。檀香和小玉的分别总是依依不舍。望着小玉失魂落魄的背影,沉香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心神不宁,仿佛那不是短暂的分离,而是永诀一般。然而沉香想不到的是,这的确是他最后一次与小玉相聚,经此一别,沉香此生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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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戬最近有些疲惫。没办法,能者劳力,智者劳心,他合该劳力劳心,一边运筹帷幄,一边冲锋陷阵,想不累都不行。

他急急忙忙将敖听心的魂魄救下,还得派人去地府把老四捞上来,刚从凡间回到天庭,又要和嫦娥还有东海的人对质。

嫦娥果真没把睫毛的事说出去。至于敖听心的事就更好解释了,当然是敖听心杀了梅山老四,犯下天条,所以杨戬才会下手诛杀。

这番说辞听得东海的人直骂“卑鄙”。嫦娥深知要败诉,冷哼一声,对东海的人道:“骂他何用?‘卑鄙’又不犯天条。”

杨戬倒是不痛不痒。

人都道杨戬栽赃是为自己脱罪,却不知他是为保沉香清白名声,虽然老四算是死在沉香手里,但是为了他以后要做的事,沉香是不应该留案底的,但沉香委实不能算一个“仁慈”的人,却偏偏又正直得很,杨戬很难指望他明白“己承功,人担过”的道理,只好自己暗地里多醒着神。

说来讽刺,即使他再如何神通,能够塑造沉香的经历,却也不能塑造沉香的性格。

众人无功而返,离去的时候,对杨戬的指责中,除了“卑鄙”,就是“六亲不认”这个词汇出现的频率最高,沉香可谓是在净坛庙前一战成名,杨戬“六亲不认”的属性亦然。他知道众人心中的天平已经有所倾斜,这正是他所乐见的结果。在他的预想中,沉香最终会人心所向,众望所归,而他自己嘛…无所谓了。

但其实他们都错了,杨戬并非他们所想的六亲不认。实际上,由于杨戬早年的经历,他对于亲情的看重比之常人要来得深刻太多,多到有时近乎扭曲,重到常人无法承受。就如同王母,她能狠心亲手处置女儿,也是这个道理,伤心悲愤算什么,又死不了人;苦痛磨难算什么,不过是历练修行;既然占着显赫的地位,就应该去做正确的事;已经行差踏错了,就应该有承担的觉悟,如果连这小小代价都付不起受不了的话,干脆别做这公主,别做我女儿。这并非是不爱,而是爱得极端。

杨戬也非常重视亲情,但他的表达方式十分残忍血腥。他不会在意沉香还是个孩子,也不会管沉香稚嫩的肩膀到底有没有能力扛起他交付的重任,既然生为杨家血脉,有些事沉香必须要做得到,没有借口,没有理由。故此在杨戬发现沉香身份之后,对待他要比之前严厉得多,这并非不爱,而是爱得极端。

说到底,杨戬能够和王母共事,也并非全是利益的因由,杨戬和王母在很多方面,总有一些微妙的相似之处,而这些相似也并非是无迹可寻,他们都是心中有大计较的能人,只是旁人无法理解,他们自己又莫能言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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