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费城所有的街道里,这条东西走向的不能算特别宽敞的类型。一辆汽车停在路边,伸手就能摸到商店的广告牌,而且破晓或者黄昏的阳光射进车窗时,正对着驾驶员的眼睛,因此平时很少有车子愿意走这条路,上下班高峰期更是如此。
对马克来说,这里真是最理想的泊车位了。
“唔,马克先生。有什么情况吗?”
马克“没有,你可以再睡一会儿。”
马克转头看向副驾驶位上的年轻同事,眼里透出一丝歉意。
“没事,反正我也睡够了。”
这名探员揉揉眼睛,坐起身子,熟练地从后座取出两份便当,递给马克一份。
“吃吧,前辈。”
马克“你先吃吧,雷蒙。我不饿。”
雷蒙“那我不客气啦。”
名叫雷蒙的探员立即狼吞虎咽起来。
马克“抱歉,雷蒙。要你陪我执行这种莫名其妙的任务,一定很无聊吧。”
雷蒙“呵呵,没什么的。我们的任务大部分都是这么千篇一律,早就习惯了。”
雷蒙满嘴食物口齿不清的样子看上去有点滑稽,马克想笑却又笑不出来。
对这次的任务能否成功,他心里也没底。
从三天前他看到那个怀疑是“莱德尔”的家伙脸上那抹胜利的微笑开始,他就下定决心用自己的全部余生盯死这个人。哪怕局里不支持,他一个人也要做到底。为了不打乱波士顿那边的正常进度,他甚至没有告诉菲尔斯自己的决定,生怕菲尔斯得知后违规提前结束训练过来帮他。
巴克在听到他的决定后,并没有多说什么,也没问他这样做的依据,只是叫来这个雷蒙耳语一番,然后就宣布在费城期间他是自己的人了。
显然,对这个结局,巴克也很不甘心,可是他手头还有很多公务,不能一直盯着这一个案子不放。既然马克愿意付出这个时间和精力,他没理由不成人之美。
盯梢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枯燥乏味且不说,如何让被盯梢者不察觉也是门大学问。马克在释放嫌犯前就对他的背景做过全面调查,并确定了跟踪方案。
根据银行提供的入职资料显示,嫌疑人摩尔·曼恩斯,出生在巴尔的摩郊区,现年36岁,10岁时父母因车祸去世,后被亲戚收养,大学毕业后来到费城居住,五年前考取系统工程师资格证后来到银行工作。
这份资料里,五年前这个时间点让马克特别在意,因为那正是琳达遇害后不久。他很难相信这都只是凑巧。
接下来就是确定盯梢地点,摩尔的住址离银行不远,必经之路就是他们蹲守的这条街。这里的好处是比较冷清,坏处也是比较冷清。冷清固然让盯梢变得简单,可也让被盯梢者更容易发现他们。为了隐蔽,马克着实费了一番脑筋,想了好几个方案都被自己一一否决。最后他想了个最简单,最愚蠢却也是最高明的办法——用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