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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庆余年之天下何人配白衣(all范闲)

李承泽第一眼见到叶闲的时候,着实是被狠狠的惊艳了一番。

  

  一身白衣的束发少年坐在市井小摊之中,容貌隽秀而温润,气质出尘淡然,通身的贵气优雅就连二皇子李承泽一时也有些自惭形秽,举手投足之间带着的潇洒更是多少人学都学不来的。身姿端正的坐在茶水摊简陋的木桌前,端着粗瓷碗正在喝茶,明明只是一个普通的茶摊,但是因为叶闲,好像就莫名多了一份神秘安静,升腾的水汽让叶闲的容貌有些模糊,旁边是纷纷扰扰的街道,但是李承泽在看到叶闲的那一瞬间,眼中就容不下他人了,他颇为失礼地直勾勾盯着叶闲的一举一动。

  

  “叶公子留步。”

  

  天下姓叶之人不少,叶闲一时还真没反应过来李承泽叫的是他,直到李承泽第二次开口叫了叶闲的名字,叶闲这才有些诧异地回头看了他一眼。

  

  叶闲的手很好看,骨节分明,修长白皙,精致而又不带女气,此刻这双好看的有些过分的手,执着白瓷茶杯,百无聊赖地随意把玩着,不知晃了谁的眼,让人陡生了些不该有的心思。

  

  “二皇子,”茶杯故意磕在茶桌上,发出了一声不大不小的碰撞声,叶闲看着终于舍得把视线从自己手上移开的李承泽,脸上还是一副从容闲适的神情,“有事吗?”

  

  “澹泊公,久仰大名,你的《红楼》小王已经读过多次,爱不释手。”

  

  叶闲听了李承泽的话,把玩着茶盏的手,下意识地停了一下,放下茶盏,终于抬头仔细地打量了一番李承泽,然后又垂下眼去,脸上隐隐有了三分疏离笑意。

  

  “是吗,《红楼》不过是本公年少时随手所写的一本杂书罢了,本就没刊印多少,大多还都被本公赠了家人朋友,不知道二皇子手上的红楼是何处寻来的?”

  

  叶闲原本以为刚刚李承泽叫住自己只是一时兴起,如今看起来却是有备而来,不仅派人去西楚查了自己的过往,还在大街之上明目张胆的和自己见面,李承泽是不害怕庆帝怀疑他,还是觉得叶闲远离西楚朝堂中心多年,起不了什么风浪。

  

  不管是什么想法,这个南庆的二皇子行事着实有些天马行空,不按常理出牌。

  

  “我母妃素来喜欢收集各种古籍杂书,《红楼》是她偶然听说的,费了大力气,才从一名西楚商人之手重金求购得来的。”

  

  “是吗,”叶闲淡淡地应了一声,不知道信是没信,“居然还有商人敢留我的书,真是好胆量。”

  

  李承泽的话其实是说得通的,虽然此次是西楚百年来第一次向中原派遣使团,但是早在近十年前,由昭阳君提出,西楚其实就已经开始打算于中原各国经商往来,只是后来因为朝中局势,以及其他一些原因暂时耽搁了,真正开始与中原有所往来,也是裴泓登基时候的事情了,也就是四年前,而且因为路途遥远,普通的东西不易保存,所以交易的物品大多是西楚特有的一些珍贵之物,一般商贾人家,要么买不起,要么就是不敢买,所以也只能与各国皇室交易。

  

  而李承泽的母妃淑贵妃,叶闲也略知一二,确实是如他所说,是喜欢收集各种古籍杂书的,当年刊印的红楼虽然不多,除了叶闲送人的,确实也有一小部分流传出去,被一个富商买了也挺正常的,而且以淑贵妃的身份确实接触的到西楚商人,也有财力买书。

  

  只是,西楚和南庆通商之时,西楚的政乱已经平复,叶闲在西楚的名声也一落千丈,裴泓更是恨不得杀他而后快,他的名字在西楚一度成为禁忌,他的诗集,有楚钧尧和翰林院那帮老学究护着,不会有人说什么,但是其他的,一度被列为禁书,叶闲没想到居然还真有不怕死的,敢私藏禁书。

  

  “澹泊公的书写的好,只是怎么只写了一半,剩下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幸一睹。”李承泽看着眼前的人,他之前确实也派人去各方打听了一下眼前这位,只是得到的信息和这个端坐在自己眼前单薄消瘦同时暮气沉沉的少年大不相同。

  

  “不写了。”叶闲抿了一口已经放凉的茶,上好的雨前龙井,醇香之中略带苦涩。

  

  “那还真是可惜了,”李承泽颇为真情实感的叹了口气,听着尽是惋惜惆怅,好像当真是为红楼而叹惋,“如此奇书,居然最后连个结束都没没有。”

  

  “没什么好可惜的,要是真把结尾写出来,反而没什么意思了,”叶闲倒是觉得无所谓,前四十回由曹雪芹亲自写的,他也已经‘借鉴’完了,然后叶闲又突然想起一句话,一时嘴角上扬,露出一个好像没忍住的笑,“有残缺的东西,才是最美的。”

  

  李承泽闻言,略带惊讶的看了一眼叶闲,而对方只是悠闲从容地又给自己到了一杯茶,对李承泽的打探好奇的目光,恍若未觉。

  

  李承泽调查过叶闲,得到关于眼前这位西楚开国以来最年轻国公的比较详细的情报,他不是没在心里想象过叶闲应该是个什么样子的。

  

  叶闲,西楚第一世家的嫡出二公子,自幼被选入宫中作为当裴泓的伴读,在昭阳君坐下受教,西楚先帝和昭阳君都对他宠爱有加,十五岁一鸣惊人,得‘诗仙’之名,十六岁领兵出征,一战扬名,获封永安伯,十九岁不知为何,加封康乐侯,二十岁,成为托孤重臣,手握西楚大半军权,嚣张跋扈,横行无忌,在京都大开杀戒,扶保裴泓顺利登基,再封澹泊公,一时位极人臣,权倾朝野,后神秘失踪,直到几个月前在南庆都城出现。

  

  李承泽觉得像叶闲这样从小到大,顺风顺水,众人宠爱者长大的天之骄子,应该是张扬明媚,霸道桀骜甚至是有些目中无人的,他应该是全身上下都带着一种光,让人想不注意到他都难,他应该时时刻刻都是挺直腰杆,眉眼之间尽是桀骜猖狂,他应该是恣意妄为,应该是冷漠恣睢的,应该是锐利激进的,那样的人应该永远都和安静淡然平凡这种东西无关的。

  

  可叶闲并不是李承泽想的那样,甚至恰恰相反,叶闲内敛安静,神情淡然从容,脸色苍白,身形单薄,看上去像是一个久病缠身之人,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羸弱死气,容貌在李承泽生平所见之中屈指可数,但叶闲好像确实有法子,把自己自然而然的隐藏在市井百姓之中,泯然众人,浑身上下没有半分值得引人注意的地方,让李承泽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认错人了。

  

  但是,当叶闲坐到李承泽对面的时候,李承泽却又觉得,那位让他心驰神往,能写出《红楼》这种奇书的澹泊公,合该就是眼前人的模样。

  

  坐姿优雅端正而又丝毫不显死板,脊背挺直看上去却莫名带着几分慵懒,脸色依旧难看的很,但是先前身上那股直让李承泽不解讨厌的暮气已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叶闲举手投足之间自然而然带出的贵气,神情依旧淡然闲适,李承泽看着却莫名觉得有些凌厉,嘴角含笑却更显清冷。

  

  矛盾,李承泽想不出比这更适合形容叶闲的词了,不过他转念一想,也确实只有具有这种矛盾魅力的人,才能够写出《红楼》这种奇书,才配得上过去二十多年那种精彩耀目的人生。

  

  “澹泊公的话,我确实听不太懂,不过我确实是很喜欢澹泊公的书还有诗,对澹泊公的名气过往也略有耳闻,心向往之已久。”

  

  叶闲看着装若纯良温和,还满面笑意的李承泽,也露出一个假的不能再假的笑,用只要不聋不傻就能够听出厌烦的声音道:“是吗,那就先多谢二皇子的欣赏了。”

  “应该的。”

  “二皇子刚刚说,对我的过往名声略有耳闻,”叶闲放下手中的茶盏,略微逼近了李承泽一点,直视着他的眼睛,叶闲毫不掩饰自己的恶意,“不知道二皇子是听说了我日杀三千人的过往,还是我冷酷嗜杀,狼心狗肺的名声。”

  李承泽看着眼前人,叶闲此刻和刚刚清贵优雅的文人模样判若两人,现在的叶闲,锋芒毕露,冷冽而锐利,如出鞘之宝剑,平常刻意隐藏的冷厉杀伐之气,此刻有些压的李承泽喘不过气来,眼中戏谑又有一些毫不掩饰的恶意,神情高傲且带着对李承泽些微的不屑,看着危险而又美丽,让人不禁在想如果折断他的一身傲骨,被打落尘埃,该是何等模样。

  这样的叶闲,才和李承泽想象中那个银枪白马的少年将军,大权在握,睥睨天下的第一权臣有那么些相像了。

  李承泽笑而不语,垂下眼睛,掩藏住眼中的情绪,眼前这个人,确实是太和他的口味了,他势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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