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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三不当

玉玺风云

自古能开当铺的老板,都不是省油的灯,必须黑白两道通吃,为人必然也是不肯吃亏的。胡同没钱,和他也非亲非故,就剩下两天时间,能做的事情有限,如何才能和当铺掌柜扯上关系呢?不说谈条件,就凭自己现在丐帮弟子的模样,怕是和掌柜平等对话的资格都没有。

冥思苦想半天,居然想不到任何办法,唉~胡同感觉头都要炸了。时间一点点过去,不知不觉过了一个时辰,直到有一个路人扔了一个铜板滚到他脚下,他才猛然醒悟过来。罢了,现在没灵感就不要勉强了。捏起铜板,站起身,胡同毫不犹豫离开了。

穿过街市,胡同找到卖菜的农妇,正好最后一堆菜有人买了,今日的菜全部卖完。问他跑到哪里去了,胡同解释发现有办白事的,去讨了一顿饱饭吃。胡同帮农妇收拾菜篮,然后用扁担挑起,出城回家去。

回去的路上,农妇变得非常健谈,看来今天卖菜顺利,心情很不错,一路呱呱不停,讲了很多本地趣闻轶事。胡同听着,想从中发掘一点突破的契机。

两人步行回到郊外的村子,遇见的村民都用异样的目光盯着他看。胡同也不理,心想管你们把我当什么,小爷很快就要消失的。

待回到农妇的土房,胡同也不歇气,又拿起锄头,表示要继续干活,换晚饭。农妇没有想到胡同如此勤快,就指了一块菜田,让胡同挖田埂。胡同二话不过,嘿呦嘿呦就干起来。

干到天擦黑,农妇来喊胡同吃饭,才停歇,扛起锄头回了农妇家。晚饭是蒸菜,加咸面饼。白天听村民叫唤,已经知道了农妇是个寡妇,被人称做狄大嫂。丈夫几年前病死,也没有留个一男半女。靠着几亩地种菜度日,虽穷困,好在没有娃子拖累,颇受村中鳏夫关注。

白天胡同在村子里亮相,多半有村民将他看作狄大嫂即将焕发第二春,才收留的小白脸。

但是胡同很清楚人家只是出于善良,单纯施舍给他吃点东西而已。万一狄大嫂真的对他有点啥想法,反而会把胡同吓跑。

简单吃完,胡同表示想去树林里搭个棚子过夜,要借用锄头和镰刀,狄大嫂一口答应,还拿出一个破碗装上一点油,放入灯心草,点着灯,让胡同拿去用,因为晚上林子里太黑,啥也看不见。

胡同来到树林里之前看好的位置,把油盏放在一边,嘿呦嘿呦挖起来。作为21世纪小城青年,从小没有干过什么体力活,成年后到处打工,短暂地搬过几天砖就是最累的工作,今天一天消耗的体力恨不得比以往一年还多,胡同从来没有这么辛苦过,可是他不能停,只是一直挖。时间太紧迫,李拓的墨宝还没有得到,埋宝的洞要挖深才可以,根本没有时间休息。

幽暗的夜,静谧的树林,胡同汗如雨下,呼哧呼哧喘着气,洞慢慢变深,洞口堆的土越来越多。挖到站在洞里只露出一个人头,胡同终于停歇下来。精疲力尽地爬出洞,再拖着磨得血迹斑斑的双脚,缓缓把挖出来的土铺开,然后一头栽倒躺下,伸直身体,沉沉睡了。

没有睡多久,鸡叫声使他醒过来,爬起来继续干。借着朦胧的晨曦,挖断一些比较细的幼树,去掉枝条,把手腕粗细的树干靠紧排列摆到洞口上,用镰刀割了很多茅草盖上,把下面的洞口掩盖住,看起来就是一个用树枝和茅草做的简易床。做完这一切,胡同累得要死,倒在茅草上一动不动。恢复了大约20分钟,感觉缓过来了,胡同睁开眼睛,慢慢站起身。

带着锄头和镰刀,回到狄大嫂的土房,狄大嫂已经喂完了鸡,炊烟袅袅,正在煮粥。看见胡同的样子,农妇不由睁大了双眼,被惊到了。也对,任谁休息了一夜,反而身上更脏,精神更差,像去了半条命一样,都明显很反常好吗?

但是狄大嫂什么都没有问,只是拿了一块半旧不新的像是头巾还是手帕的花布,递给胡同,示意他去小池塘洗脸。屋后的小池塘还连接着一条小溪,算是活水,很可能就是狄大嫂生活用水的来源,昨天胡同喝的可能就是这个池塘里的水。胡同只剩下累的感觉,别的什么也不去想,默默洗干净脸和手臂,脚上有新鲜伤口,各种划痕,不敢用水洗,怕感染。

他把帕子还给狄大嫂,狄大嫂接了顺手晾在树杈上。然后狄大嫂进屋,拿了一双新草鞋出来,笑容满面地递到胡同手里。

胡同眼睛一红,差点感动得掉下泪来。这是公元800多年,唐朝离覆灭还有几十年。百姓生活最安定的时期已经过去,经济衰退,民生艰难。狄大嫂这样的寡妇,如果不趁早再嫁,一个人会生活得很艰难。就是这样千千万万底层勤劳善良的人,构成了本民族长盛不衰的国运。如果不是任务指南上面有重点提醒,不可以和过去的人有任何牵涉,胡同真的很想帮她做更多。无奈啊,只能利用一下罢了。

穿上草鞋,胡同感到走路有劲了。狄大嫂又从屋里拿出一套七八成新的黑色男衫,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这是亡夫的遗物:“有些旧衣,都卖光了,只剩下最后这一身,不嫌弃就拿去穿罢。你如今是打短工吃饭,不再是花子,花子衣裳无需再穿。”

胡同感动极了,急忙拿了衣服去柴房换上。男款汉服穿起来毫无难度,略宽松,还是比较合身的。胡同把昨天乞讨所得两枚铜钱放入衣服贴身的隐秘荷包,顿时感到自己是个人样了。

接着胡同又跟着狄大嫂下地,收了很多菜,又和昨天一样挑着担子上城去。肩膀还是很痛,胡同掌握了诀窍,弓背低头,让扁担的压力尽量分散到肩胛骨上,就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

走在昨天走过一次的路上,胡同脑子里又在思索李拓墨宝的难题。也许是因为今天换了衣服,形象较正常了,胡同的思路也活跃起来,昨天压根没有想到的新的想法冒出来了,一边走一边斟酌,待到进了城门,胡同已经想到了一个新计划。

狄大嫂把菜从篮子里拿出来堆在街边开始吆喝,胡同打了个招呼说要去邢州城里逛一下,就独自沿街道走了。

今日的打扮,衣服鞋子穿得都没有问题,一看就是乡下来的。就是发型有点难以形容,本来胡同的发型是长碎发(短碎发没有勤于打理,长太长了),现在已经成了一团鸡窝,还夹杂着稻草等,看起来就是个很不讲究的乡下人,低端人口典范。胡同慢慢走着,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心里在琢磨要以怎样的身份去接近当铺老板。

忽然,胡同看见了一个和自己很像的人。此人也穿着半新的深色男衫,脚上穿的布鞋显示他是城内人士,最像的是一头乱七八糟的鸡窝头。胡同这两天看到的,这个时代成年男子都是束起长发,戴着各种帽子,或者扎头巾,披头散发的还是第一次见。

那人从一家商铺出来,进入下一家商铺,态度嚣张,言语蛮横,东家还小心应对,客客气气的,俱从柜台下拿出些银钱递上,那人也不啰嗦,收了就走。如此半条街走遍,收获颇丰。这是......收保护费的地痞混混?胡同豁然开朗,之前犯难的问题有解了,既然有现成的,我就来客串一下混混好了。

打定了主意,胡同不再磨蹭,一阵风似的向三不当去了。到了当铺门前,胡同整整衣衫,昂头挺胸抬脚走了进去。重重地拍了两下柜台,柜台后面露出一个脑袋来,是个戴文士巾的白胖男子。一双无情绪的大眼睛看着胡同,等着胡同开口。

胡同毫无惧色,又突然拍了一下柜台,拍得掌柜眼睛一抽搐,这才说道:“在下不才,受一个死人所托,来问一下掌柜:招牌也做好了,嘱咐的另外一件要紧事可办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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