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玲声响起。
估计是照歌华来叫门了。
不大一会儿,就听到师妹等人要红包声。
师妹最起哄,一开口就是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毛九。
我听到这数,心就瓦凉瓦凉的。
光叫个门,就得给十万,结次婚那还了得。
后来我从照歌华口中得知,买房两百多万,买车将近五十万,合上婚宴费用,就花了将近三百五十几万。
有钱人就与众不同。
倘若新郎倌换成我,小鹿一定不会嫁的如此风光。
或许她妈妈的选择是完全正确的。
照家很有钱,或许小鹿会过的舒畅些。
但若干年后,才发现,我错了,错的很离谱。
小鹿过的并不开心。
照哥当真给了那个数。
小鹿向照歌华提了个要求,就是让我背着她进入婚礼殿堂。
很多人都不会明白小鹿为什么这样做。
其实这是我和她之间的玩笑式“约定”。
我们热恋时期,她问我结婚时,会不会模仿别人,用很长的车队迎娶她。
我说不会,但会把你背进我们的婚礼殿堂。
她笑了,拍手笑了,象个孩子,说,别忘了你今天说的话。
照歌华在众目睽睽之下显得有些尴尬,无语,若有所思。
小鹿的性格一向都很任性。
她拔掉项上挂物,转身走向自己的卧室,丢下一句,不结就算了。
照歌华怕婚结不成,急了,脱口而出一个“行”!
她家住在十二楼。
按照昔日的“约定”,我得背着她走楼梯。
一楼的楼梯口,围绕了许多人。
起先,他们并不知道,有这一幕。
当看到我背着小鹿走出楼梯口。
背出小区。
沿着人行道,背向最爱之人与别人的婚礼现场期间,人气渐由少而聚多,甚至数不胜数的人追随着我们。
我走的很慢。
不是我人小吃不消。
但可以拍着胸脯对天发毒誓,那天我象背了一团棉花,毫不费力,一点也不感到吃力。
无论过去多少年,我都不会忘记那将近三个小时背上之途。
我们一路没再说话。
但小鹿却把我搂的很紧。
我的双肩被小鹿的眼泪打湿掉了。
我能感觉到出来,她很伤心。
事隔四年的今天,我想告诉小鹿,那时我的心比她还痛。
如果当时没有背着她,我会毫不犹豫,毫无顾忌,在大庭广众之下,卷缩起身孑,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小鹿结婚的当天下午,我带着微醉的身子,离开了A城,回到了老家。
离开之前,特意去见了一下师父。
师父叫我慎重考虑一下自己的工作事情。
A城这地方,我反正不会再回来上班了。
但去哪?
将何去又何从?
说真的,很迷茫。
师父无奈,只好叫我安心在家等,他会给我找到合适的工作。
在家那些天里,除了思念小鹿,剩下的,只有睡觉,看书,练笔。
我一直想为小娘子写一本书。
可是一直都没曾写成。
记得写了一篇有关于我和她的七言长律。
后来到无锡之后,不小心弄丢了。
往下,再也没有写下去。
如果不是汪易提起小鹿的话,我是不会把我与她那段感情写入小说中的。
自从去年,照歌华打电话给我之后,我下定了决心,忘记小鹿。
我记得,那天晚上,无锡下着雨。
我在电脑前,敲打着键盘,放在一边的手机响了。
来电显示表明它是来自A城的陌生号。
接听以后,方晓是照歌华。
估计那晚,他喝了许多酒,情绪很激动,都哭了,一开口就让我放开他老婆。
听到这话,我整个人都僵硬在那里,什么叫我放开他老婆,小鹿结婚之后,我压根儿和她没有关系了。
只是电话联系很频繁罢了。
照歌华执意不信。
我说,照歌华,你是高等学院毕业出来的。
我不想用直白的言语,对于一个情绪激动之人来说,话说直了,会刺激到他,会造成臆想不到的后果。
我们聊了三个多小时。
他话说的,很让人揪心。
自从结婚当晚,小鹿就没让他碰过,甚至不愿和他住在一个空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