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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1

《死在了城中村里》

  【第二章】

  对我笑吧

  笑吧

  就像你我初次见面

  

  (1)

  

  “一……二……一……二……”

  “我……日……你……妈……”

  “靠,你能不能文明点?老子这是在搬家呢!”

  “靠,你能不能友善点?老子这是在帮你搬家呢!”

  于是汤花就不再说话,干脆一屁股坐在楼道上,干瞪着眼珠喘起了粗气。

  “我说,这些书你留着干嘛?不是都看过了吗,八毛钱一斤卖给收废纸的,赚两瓶啤酒,也省得咱哥俩在这穷耗力气。”

  “你懂个毛,没用的东西早扔了,还用得着你说。”

  我一把抹去流满了整个脖颈的汗水,也坐在他身旁,调侃道:“嘿嘿,难道比她还重要?”说完翘起大拇指往身后一指。

  在我们身后,汤花的女朋友杨枚正拿着手机对着我们,把先前这一幕拍成了视频。

  现如今,汤花和他女朋友已经把这江东花园的一房一厅的出租公寓打理得稍微像个人窝了。当然这功劳有我的一大半,毕竟屋子里这七、八百本书,都曾深深渗透过我搬运时的汗水,理所当然地,我也就成了这里蹭饭的常客。

  此时此刻,我就坐在他这所谓的“客厅”里,一边抽着烟,一边看着茶几上的电脑屏幕,屏幕里播放的正是是当时我帮汤花搬家时,他女朋友杨枚在楼道里拍下的视频。

  说是“客厅”,其实这间屋子也不过十多平米,只是象征性地放着个稍微舒服点儿的旧沙发和一个七成新的小玻璃茶几,而茶几上几乎没别的东西,却总是放着汤花那台N年前就该被淘汰的笔记本电脑。除此之外,这屋子的主要空间还是被一张靠墙而放的大书桌占据了。

  那桌面上亘古不变地放着一沓A4纸,我知道汤花创作推理小说时就是用它来写手稿的。这年头,人们但凡想要憋着写点什么(无论是否憋得出来),大都习惯了直接在电脑或手机上码字,而一直保持着纸质写作习惯的人,据我所知除了作家梁晓声之外,似乎就只有汤花一人了。

  除了创作手稿,桌面上时不时地也会出现那么一两本内容风马牛不相及的闲书(其余的几百本都被杂乱无章地塞在那几个塑料储物箱内),与这空旷的桌面对比起来,倒显得有点儿不伦不类,毕竟那书桌足有近一米宽,比我出租屋里的睡床小不了多少。我曾和汤花开玩笑说:“你和你女朋友该不会就是在这桌子上办事儿的吧?”他只说:“滚你妈的。”

  我经常和他开诸如此类的玩笑,反正他怎么也不会真的翻脸。因为我知道,我是他屈指可数的几个朋友之一。

  而今天,那桌子上除了手稿和两本书之外,还唐突地多出来一张A4纸,纸面已不是十分清洁,边角处被捏上了些微的手指印。由此可见,汤花拿着它凝视了不止一时半会儿了。

  “这是什么?”我一边问,一边瞥视上面的内容。看来只不过是一堆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的名字。

  “没什么,是老罗给的。”汤花心不在焉地说,“有空你也帮我看看。”

  “老罗是谁?”

  “就是你住那地方——福湾村派出所的所长。”

  福湾村是G市规模最大的城中村,号称“G市第一村”,容纳了G市差不多十分之一的外来人口,据几年前的统计,其总人口已近30万人,其中九成以上都是像我一样的外来暂住人员。

  福湾村其实更像是一座迷城,蛛丝般的大街小巷交织在一座座阴暗压抑的“握手楼”之间,即便是在正午,走在小巷子里都是抬头难见天日。那地方十年前还是郊区的一片菜地,随着城市发展规划,一个又一个的商业区相继在这里被开发出来。毕竟是沿海城市,只要一有商机,鸟不拉屎的地方都会立刻变得人满为患,转眼间各种商场、市场、数码城、娱乐广场在这一区遍地开花。福湾村便是在这样的契机下,一步步扩大了规模。

  我努力地回想,在福湾正街尽头处,似乎确是有那么一个巴掌大的派出所,也时不时地有个四十来岁的秃顶胖子出入其中,若不是偶尔见他穿着制服、腆着大肚腩路过巷子口,很容易会被误认为是哪家湘菜馆的厨子。好像别人和他打招呼时都叫他“罗哥”什么的,汤花所说的老罗,我想应该就是他了。

  至于老罗为什么会认识汤花,我倒不觉得奇怪。毕竟在去年,福湾村发生的那件怪事——在同一个平淡无奇的清晨,几乎整条安和下街临街的每一栋楼里,都有那么一两间出租屋内丢失了东西,说不上是失窃,丢失的只是普通的女人内裤。倘若某个女人早上起床后发现晾在窗外的内裤不见了,肯定不会大惊小怪,然而同一个早上,整条街的每栋楼里就有一两户人家发生了同样的事情,用一句网上流行的话来说,那就是“事出反常必有妖”了。好在丢失的是女人的内裤,值不了几个钱,后来也没再发生过什么怪事,几场茶余饭后的意淫过后,此事也就渐渐被人们淡忘。然而不久后,汤花的一部侦探推理小说横空出世,将这段轶闻当作故事背景,以严密的逻辑推理,将这桩无头公案引向了另一个城中村的一桩站街女裸尸案。他的小说出版后,曾引起过不少人的追捧,警方也将他写的故事、尤其是故事里的推理思路作为参考,最终确定了裸尸案的侦破方向。为此,汤花还领了一笔为数不少的奖金。那时候他还住在福湾村,老罗应该就是在那阵子认识他的吧。

  我又对着那张A4纸仔细端详了几眼,随口问道:“帮你看什么?”

  汤花说:“我也不知道要看什么,老罗就给了我这么一张纸,让我帮他看看有什么异常。”

  “那么……你看出了吗?”我追问。

  “废话”汤花把电脑里的视频关了,转向我说,“泱泱大国十几亿人,随便在街上仍块石头,都有可能砸到一个叫这种名字的人,我他妈能看出什么异常?”

  “当然了”,我舒了一口气,笑道:“你以为谁都可以像你一样,光是名字就是一朵奇葩!”

  (附:名单)

  汤花把那张A4纸拿在手里晃了晃,冲我一笑,又在电脑里打开了酷狗播放器,悠扬的音乐声响了起来。

  他又说:“不过,我可以猜到纸上写的这些人大概会在什么地方居住、生活。”

  “你就吹吧!何以见得呢?”

  “现在是什么年代啊兄弟?是二零一几年哪。你不觉得这些名字都太朴实……呃……或者说是过时吗?(我确实觉得很土气)所以我猜想,这些人这些人至少也应该是二、三十年前出生的,或者更早。而且应该不会是出生在发达的一、二线城市,更不会出生在G市这座一百年前就已是全国数一数二的经济大都市了。因为给这些人起名字的人,也就是纸上那些张三李四的父母辈,看得出整体文化水平都不算太高,应该是生活在乡下,也有可能是内地的某个小县城。因此可以说,他们都是外来人口。”

  “嗯,听起来有点儿道理,继续。”我觉得自己眼神中似乎闪出了一丝亮光。

  汤花不经意地瞥了我一眼,续道:“想想看,在二零一几年,在G市这座国际化大都市,最有可能集中性地容纳这些外来人口的地方就是城中村了。当然,这推论也不是绝对的,那些高档的商业楼盘里,尤其是江北这两个区,也住着不少外地人,但不会那么集中,按照刚才的推论,纸上这些人的出身背景也不太像。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

  “那么然后呢?”

  “再者,这份名单是老罗给我的,他是城中村的派出所所长,总不至于吃饱了撑的跑去研究高档楼盘里的人员出入情况吧。所以我推断,纸上写的这些人应该都是住在城中村里的,而且十有八九是在老罗的辖区——福湾村。”

  “你牛逼!”

  “不过即使真是这样又如何,城中村里居住着这一类人再正常不过了,老罗光是拿份名单给我,又不说是什么事,有屁用啊?”

  “算了吧,别伤脑筋了,与其想这些无聊的问题,还不如想想咱们晚上吃什么。”

  “我倒是有个想法,”他把电脑里播放的歌曲换了一首,接着说:“要是把这些名字,以及其背后相关联的故事整理成一部小说,或许会是个不错的题材呢!”

  “嘿嘿,这我倒相信,平时那些个猫三狗四鸡毛蒜皮,都有可能成为你的小说素材……咦,这是什么歌?”

  汤花调大了音量,歌声在屋内回响了起来:

  对我笑吧,笑吧,就像你我初次见面;

  对我说吧,说吧,即使誓言明天就变;

  相拥我吧,现在,人生如此飘泊不定;

  想起我吧,将来,在你变老的那一年!

  过去岁月总会过去,有你最后的爱情;

  过去岁月总会过去,有你最后的温情……

  很陌生的一首歌,听起来意境感觉有些许的低沉,我却莫名地被它吸引住了。“歌名叫什么?”我问。

  “叫《氧气》,郝蕾唱的,是孟京辉执导的话剧《恋爱的犀牛》的插曲,后来有一部叫做《颐和园》的电影,也用它来做过插曲。”

  我随便“哦”了两声,又陶醉在了那音乐中。

  汤花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接起电话简单地说了几句,然后问我:“怎样,待会儿有什么安排?”

  “还安排什么,既然来你这儿蹭饭,当然是跟着你混咯。”我心不在焉地说,“你该不会是变着方法来轰我走吧?”

  “正经点儿,现在没工夫跟你开玩笑,是老罗打来的,说发现了点儿新东西,想问问我的看法。”他一边说一边换了鞋,打开门对我说:“现在快五点了,一起去的话,兴许还能跟老罗蹭顿晚饭。他这时候打电话给我,说不定已经点好菜了呢。”

  还能怎样,当然只有拍拍屁股跟他一起出门了。没走出几步,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又回到屋中把那张名单揣在兜里,才又和我匆匆下楼而去。

  在对事情的判断和推测方面,我对汤花始终是格外佩服的,过去的例子实在太多了,而这次对这份名单的推测,更令我暗自佩服,他的推测八九不离十,因为那张A4纸上写的一堆人里,有几个我是认识的,他们确实是住在福湾村。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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