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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邮·OSH

得州巴黎

先认识这个世界,然后我们坐下来谈谈信仰谈谈爱、艺术和诗歌,谈谈那些不会让你速朽的东西。

——马良《坦白书》

我十六岁那年,搬进了吴家,认识了一位我从没见过的哥哥。

初次见面的时候,他斜靠在门框上,带着不容拒绝的生冷,一脸不耐。

好拽哦他,但是长得很帅。

我们两个脾气秉性都不大相似,因此总是吵,吵狠了便互抡两拳以此泄愤。吴家人恨不能把我们两个分到一南一北,可他们不知道,我将这些秉为乐趣,他们不知道,吴世勋的动作从来都不会用力。

我见过16岁的吴世勋被婶婶关进房间里,也见过他被叔父鞭挞着练琴,学晦涩难懂的国文,学察言观色,学推杯换盏。

吴世勋被划进小小的格子,四面都是带刺的电网,算到底头破血流皮开肉绽也只能长成格子的形状。

上流社会的人士不会辱骂自己的孩子,他们的惩罚手段却远不像在对待一个孩子。

难得,我们竟生出些惺惺相惜之感。

成年人认为幼稚又无意义的游戏,成了我们两个在极尽压制下宣泄的唯一出口。

不过还好,他会带我顺着嘎吱作响的废旧木梯,爬上花园的阁楼,我会看见破云的月,如沸的星。

会带我逃课看雪,会在我十七岁生日时送上手写信,会说带我私奔的话,会捂住我的耳朵。

当地平线吞没最后一口太阳,我将奔向永远站在长廊尽头等我的那个人,他会带我逃离一切阴谋与不堪,像飞鸟一般去往我们都向往的国度。

这个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吴世勋。

此刻我已远离巴黎,即将迎来我的27岁生日。

发生在巴黎的那些记忆,早已褪色,再经不起推敲。像场荒诞剧,让人觉得累心又累脑。

27岁生日的那天,我在街边买了一支白玫瑰。红色太张扬又太艳俗,但白玫瑰在此刻总是很适配。

吴世勋也曾送过我花,但我已经记不清是什么。

我的17岁生日,吴世勋被半强迫着为我弹了肖邦的夜曲,吴家人围在一起庆祝,又在零点过后迅速散去。吴世勋还坐在琴凳上,朝我伸出手。

我们挤在一张琴凳上,手指毫无章法的在黑白琴键上乱跳。被骂也开心。

大厅的陡然暗了下去,暧昧的烛光摇曳在深色的夜里。我与他隔着烛盏对视,像隔着千万相爱男女的朦胧目光。

我曾向他描绘过我想象中我婚后的场景,与我的爱人去海边吹咸涩的海风,赤脚踩湿暖的沙砾。

“你的丈夫如果没有你哥我一半帅将毫无意义。”

“?吴世勋你是不是神经病?”

27岁的生日,只有我与一束白玫瑰。

而他,也早在我21岁时,去往无名的远方。

我没有宗教信仰,不信神也不信来生,所以我只当他去了远方,而我们终有一天会在那里见面。

可我又时常恍惚的认为,或许他根本就没有死呢,没有坐上那班回程的飞机,侥幸活了下来。他在与我赌气,赌一个一辈子都不见面的气。

其实我已经不在乎了,我只是希望他活着。

这个想法一旦生根便愈发不可控制。

我因此开始感到焦虑与不安,如果他真的没有死,在某一个冬日的黄昏叩响我的门,他会来质问我,

“想我吗?仅此而已吗?”

而我会因为不知如果将爱意宣之于口而手足无措。

所以我开始写信,写给我爱的勋,每天一封。这样当我们在见面时,我可以拿出这些做证明,告诉他我到底有多想他。

我又想到人始终是太脆弱的生物,在亘古里太易腐朽与凋零,上帝对人类的怜悯与人类对花的怜悯如出一辙。孤身的意义只是为了等待命定,这短暂的一辈子能遇到一个爱人就够了

如果他在巴黎找不到我,就请来到挪威,如果能再见一面,我不想与他错过了。

所以啊勋,我一直在等你呢。

行舟今夜零点钟声响起时,她失声痛哭。

行舟其实早就已经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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