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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

月记,但正在治病

离开了这个安乐的世外桃源,远方的炊烟逐渐消失在了茫茫的麦田之中,我们渐渐把太阳甩到了身后,我们渐行渐远,麦田依旧看不到尽头,杂草悄悄的在我的脚踝上割开了几道口子,血浸染了鞋袜,秋风伤人,手脚冰凉,倒也不觉得难受。只是多普特那本就像白纸一般的脸更加坏了。

  “我们要先去拜访那位矮个子小先生的家,只有他有办法的混进都市。”

  明白了目的地,我也就微微点头,默认明白。

  月光不是很亮,多普特便打起了一盏小巧的手电,我们沿着田间的土坎前进着,慢慢的,田间起了一阵白纱,白茫茫的水汽,貌似让人身处云霄。天上漫天的星星不见了踪影,月亮也只是掩面而笑。此时也就是田间一个一个蠢萌蠢萌的稻草人,能让人安心一点。

  我的内心也不禁起了一阵波澜。一点风都没有。不径回想起昨晚,梦境中无边无际的玉米田,余光扫射着周围的稻子,黑暗藏在迷雾之中,遥远的,伴随着一股腐臭的气味,起初一开始很淡,但慢慢的我也就看到了。

  一颗套着黑橘相间头盔的断头,就直直躺在了路中间,一只怪物,如同腐肉一样长着昆虫跗肢与豆腐花白花花的身躯,还有灵长类的口器,它就趴在头颅上在用舌头舔着脖子上的皮肤,白色的带倒刺的舌头一次又一次刮着脖子上的血。它没有眼睛,以至于让我们蹲在旁边,看的这么清楚。

  我本意是不想打扰这个小家伙进餐,但奈何,多普特已经摸了上去,就像杀鸡,一拎狠狠甩了一下,这一个白色的小家伙,一声都没吭就没。多普特娴熟的用他的那把匕首,取下了那个怪物的一圈牙,又是在肚子上给它划了一个十字,咚的一下,这玩意儿的内脏就落入了一个小瓶子中。这时候,多普特转手开始检查起那个断首,借着月光,看清了这家伙的头盔,跟在森林里的那个是一个风格的,待多普特,用他的匕首轻松地割开了它头盔之后,我不信眼前一亮——这个女孩的头发好像兔子的耳朵,而且它居然没有一点腐烂的迹象,除了泥土跟灰尘外,还有这玩意身上的那种臭味。多普特好像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一脚就把它踹到沟里了。顺带着那玩意的尸体也一起丢了进去。

  “要走快点了,伙计!”他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又用手指划来划去比画了一下周围,“如果大雾停了,刚才那玩意的同伴就要给我们整一口了。”

  “这玩意儿很多?”“至少我们是不够塞牙缝的,这些小家伙机灵的很,不但像蚂蚁一样源源不断,甚至还会飞,牙口也很好——至少我还没见过哪个家伙挨上一口还不见血的。他们还像牛皮糖一样,一打就跑,之后还甩不掉,一有机会就上来整一口,剁碎了这玩意还不松口——是我们这有名的祸害了。这些家伙很讨厌湿漉漉的感觉,每年冬天镇上都会闹这些玩意,还好有镇长那个老东西,不然这里也不会有这个镇子了…”

  迎着大雾继续前进,一连又见到了,很多小家伙,都只是在地上爬,努力把身子拱到土里去,夜静了,伸手不见五指,我们终究还是跟无边无际的麦田说了句“再见”或是“晚安”。前路崎岖竟然与梦中大差不差,只是少了大片大片的罂粟花田与那被包裹的小木屋。大片大片的谷地,连绵不断如尖牙板交错的山丘其中点缀着几珠高耸的雪峰,因此远处的河流孕育而生奔向了远方。多普特告诉我,今夜不能停留,夜晚的谷地很危险,应该立即爬到那些山丘的顶部。我们披星戴月,风尘仆仆,狂风在山乱间奔走嚎叫,一时间,犹如恶鬼横行,轻雾披袍。一览,黑暗无边无际,大地荡然无存。水很浓,但却能看到天上的星星,我小的时候就很喜欢看星星,行行在天上散落一两颗,就好比掉落在街道上的一块硬币。后来,后来就找不到了。它们都找不到了。但并不妨碍我和我的后人去寻找星星。我心想,我一定要把抬头就能看到星星这件事,告诉我的孩子,让他告诉他的孩子。因为星星就在我的头顶。我爬上了山丘,于是我离星星又近了一步,我便抬头去寻找,犹如一街道的硬币,我不会向星星许愿,因为我知道愿望终究是要自己实现,但我可以捡街道的硬币,然后就去买沙琪玛吃。还可以买十块钱的盗版乐高小坦克。我们燃起篝火,各披一张毯子就这么靠在一起,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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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睡眠对人来说是一种极大的馈赠,一个好的睡眠本身就是一份生活的宽容,大人总是会想的太多,一想多了就睡不着了。

  昨天夜里,那个老烟枪——格里夫斯,他吐出的一个又一个的烟圈,在我脑袋里转来转去,那个梦是真的吗?梦明明是模糊的,但他又为何那么清晰?我的脑电波在神经元内转了一圈又一圈。依旧是搞不懂——他太邪乎了。就像一个灰巫师带着一帮矮人强闯一个霍比特人家一样。这明明是我的脑袋。还有——“你是丢些什么?”他有具体指的是什么呢?我丢的东西可太多了。梦想?亲人?理智?信念?大把大把的钞票?

  我的大脑霎时放空了,我不能再想下去了,有些东西就算用思绪去触碰也是极难的。于是我转向了别处。

  多普特想做一个好孩子,他的父母也是对他寄予厚望。他十分努力,甚至在大公司里找到了工作,但他依然不幸福,这几天看下来——他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他的公司将他派到这种地方来,说到底也是为了家人。说什么大城市——我该称呼为L巢——那里有家伙可以继续更彻底的研究——说到底,还只是一个回家的借口……

  至于他给我打的那种药——很神奇,确确实实是,某种意义上的返老还童。简直就是将人生的秒表往前调了五六十年。可以看出,他已经干了很久了,这次终于成功了——他精神状态已经不大好了,但貌似还能控制住——他现在只想着前进然后回家。一刻也不能停留!片刻也不可!

  尔我?我又可以去哪呢?成全他吧?就当是冬夜赠人的乌炭,我就是那暮年的蜡烛,肉体虽回到了青春,而那个内在的我呢?我常常对着镜子,审视着镜子中的我,想让镜中的我认真看看我。面对过错我会羞耻,长年累月便是再也摘不下。我因为知道我身上的先天不足,而感到痛苦,甚至会逐渐堕落,深夜里,我无数次闭着眼睛窥探着那内在的那个我。我变得越来越“自私”了,我开始变得越来越以自我为中心,我用慷慨搜刮感谢,用善良掠夺大义,用理性垄断判决,用勇气孤军深入,用独特去迎合大众的眼光。但我依然有自我的坚持,我的傲慢知道旁人难以理解我的信念,这并非是骑士精神或者是各种意义上的信仰。我——便是我,我有我的理由,便可为所欲为,但我有我的大义——我有自己的判断,我的一切都会服务于我的终极目标——我的精神世界。哪怕它会撞上风车!哪怕它会被魔鬼算计!哪怕它会在一个奇怪的早上变成奇怪的东西!哪怕它会消亡于战争!哪怕它漂泊于大海之上无法回家!哪怕它要飘扬于风雪中的西伯利亚!哪怕它要逃出尘世!哪怕它要葬身于大火!哪怕它要穿越地狱到达天国!哪怕它要葬身鱼腹葬身大海!哪怕它要追随所爱之人而去!那怕他要遭受误判被众人处以极刑!哪怕他要最终客死他乡!…………可当整个现实压下来的那一刻,人又是如此的渺小!就算是那些被冠以伟大的人!最终都难逃现实的利斧!这样的人数不胜数。有时候真的很悲惨,当你扼住命运的喉咙时,命运反手就把你掐死了…哈哈。多普特最后能回到家乡,找到自己的幸福吗?人类的勇气并非是人类的赞歌,但人类从不缺少攀向深渊的人。小时候的老师常常教育我们条条大路通罗马,要敢于质疑权威。但考试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哪怕是长大了,到了社会上,也只是有一个他人所期待的“正确答案”,那便是有钱,到老了人也就不行,人们习惯了去思考那个“正确答案”,回过头来才发现,生活不是做题。也没有什么“正确答案”,甚至连“正确”与“答案”都没有。这也是为什么有趣的人那么少。而那种哗众取宠的人很多,而有的人甘心为他人的笑容奔波一生。

  一十七岁那年,高考失利第二年生日的那个晚上,当父亲指着他的孩子鼻子——我,说我是自私的人时,我头顶的一片天便塌了。从此父亲高大威猛的形象就如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矮了几个个子,家里,其他几个亲人,连带的也不知不觉疏远了。哪怕是后来一路走过来,那我感受到崩溃的事多如牛毛。都没有了当年的那种感觉,甚至觉得有些乏味。我不明白父母将我养育大,我应心怀感激之恩。但我感觉他从与我就成了陌生人。没由头的一句“自私”,就这么跟了我这么多年。我还感觉我的生日是个不祥的日子,总是会招致一些不好的事。我总是会被一些奇怪的事情像毒蛇一样缠住身体,但还好,我依旧会坚持,这是我行走的一直大步向前的热爱的道路。尽管那是一片废墟。

  红日初升,我终于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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