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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加拉帕戈斯象龟

捕鲸记

按照计划,加拉帕戈斯群岛将是我们航程地理上的最远点,在此补给物资后即原路返航。

就地理位置和自然风光而言,它不算很出彩。1535年,巴拿马第一主教托马斯·兰加首次发现了加拉帕戈斯群岛,亦首次描述了岛上的景象,巨大的陆龟格外引人注目。1570年,比利时人格拉杜斯·墨卡托和亚伯拉罕·奥特柳斯将这个群岛绘入他们的世界地图,并标注为“加拉帕戈斯”,在西班牙语中意为“陆龟”,而直到1832年厄瓜多尔才规定它为正式名称。自从它被发现后,就长期作为远洋船只的补给站。而其上特有的陆龟,即加拉帕戈斯象龟,则是各路水手最钟爱的宝贝。这种陆龟体大肉多,容易捕捉,且可以数月不进食,是远洋船只重要的肉类补给。一般来说,来停靠的船或多或少都得逮几只走,有的船甚至一口气抓几十只,导致最后实在是吃不完只能抛出舷墙。

值得一提的是,加拉帕戈斯象龟直接导致了自然选择论的诞生。实际上,加拉帕戈斯象龟在群岛中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圆背型,另一种是鞍背型,这是按背壳的形状区分。不同的岛屿上生活一种,相邻的岛屿可能就不一样了。年轻的查尔斯·达尔文很是好奇,为什么地理上相距如此近的陆龟,外形竟如此不同。他聪慧的眼睛很快发现线索。群岛中的岛屿环境又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气候湿润,地面上的食物充足,陆龟只需平视或低头吃食,就是圆背型。另一类气候干燥,多生仙人掌,陆龟需要伸长脖子吃食,就是鞍背型。他认识到岛屿环境和陆龟背甲形状之间的联系,并据此得出“生物演化过程中产生多种变异,而环境能选出其中适应的变异并使之生存”的伟大论断。加拉帕戈斯象龟原来同宗同源,只不过因为流落到不同环境的岛屿,经过千百年的自然选择,才有了现在我们看到的一岛一物种的奇观。不过有趣的是,小猎犬号离开时也带走了三十多只陆龟当食粮,传说他本人也对陆龟的味道赞不绝口。这就当是上帝给他的奖赏吧!

伽拉泰亚号规定每次航程抓40只带走。在麦哲伦眼中,一只加拉帕戈斯象龟和一头肥猪没有什么区别。龟肉少部分用于做成鲜肉料理,大部分腌了灌香肠,肠衣也是龟肠。龟血也要多吃,刚放出来时,留少部分新鲜的兑入朗姆酒或啤酒,再佐以别的香料,是喝了能爽到两眼发红的佳酿,从上到下每个人都爱喝。当然多的就等它凝固,和一些别的内脏灌成血肠或煮成血旺浓汤。用来灌血肠的是次些的内脏,质地较好的,如龟肝,厨娘会炮制法式鹅肝的做法给长官们料理。就连龟脑袋也被当成猴脑做了。软的东西都刮干净了,剩下的骨头就拿来熬高汤,此后一段时间用来给水手餐食做汤底。这时候她一般会多做些,每顿吃完剩一些,于是下一顿她能少用食材,又可以不用洗锅,直到稀释到满锅都能见到锅底为止。熬过的骨渣会被人收集起来,靠岸后当作肥料卖掉。难以煮烂的龟壳则被薇薇安娜捡走,关在炼锅中不知道在刻些什么,刻满了就砸碎扔出去,因此谁也不知道她刻了什么。我曾经突然掀开炼锅,想看看这个现代的菲狄亚斯在写什么名堂。可还没等我看清,她就瞬间扣上龟壳,跳出来要跟我撕打,幸好周边的人及时阻止我才没被扯掉头发。我现在仔细回想,她刻的东西貌似和斯卡蒂身上的文身有关。

龟蛋则更是不可多得的美食。要是掏到野生龟蛋,人们要么直接捏碎生吃,要么就地填埋生火烤熟,要么偷偷拿锅做煎蛋料理。只是煮个蛋而已,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这是因为麦哲伦比谁都知道知道龟蛋多珍奇。每次上船前,她就要当海关稽查员,挨个盘查我们是否有私藏龟蛋。是的,她摸到人们偷藏的金子都不要,就只要龟蛋。但凡被发现必会被她打骂。上头懒得管她,反正她打人也不算痛。只不过她盘查时会把油腻的手在人身上乱摸,连私处也没法幸免,怕有些人靠给小陆龟当干妈蒙混过关。当然没人会干此番傻事!很多人受不了她这种无理行径,如果不是有法律管着厨娘肯定早就被扇成个绿橄榄。

我们带上船的陆龟不像别的船任由它们在甲板上爬,会置入类似猪圈的一个大房间,它原本是个多余的仓库。为什么要这样做,不仅为方便管理,更为了万一有雌龟下了蛋,方便她统一捡。而且轮到打扫的水手一旦发现有龟生蛋了,必须立马喊她来收。实际上,这规定一般不会充分实现,因为值班的可以选择是否马上报告,绿企鹅不可能整天在猪圈守着。陆龟一窝产好些蛋,少一两个没人知道,大多数人,包括我在内,会拿起一两个当场生吃,蛋壳就抛出牛眼窗,蛋清就在衣服上擦干净。玛嘉烈还会把蛋打入偷带出来的酒喝掉。其实我们这样做风险很大,要是麦哲伦圆脑瓜子一灵光,要闻我们的手,那肯定就穿帮了。有人曾因为蛋壳没处理干净被厨娘抓包,于是她跑去问塔露拉怎么处理。塔露拉还是明事理,懒得跟她无理取闹,只是随意应一声:“你自己看着办。”厨娘就挺起她矮胖的身子,给她臭骂一顿就完事。然后就不了了之。我想在这绿企鹅的圆脑袋中,一定记载着一千零一种龟蛋的做法,就算一颗蛋用一种方法都够她花费一生,因此她必须尽可能多地搞到龟蛋。上头没有规定必须要掏龟蛋,厨娘又觉得我们肯定会掏,因此查龟蛋的闹剧每次都在发生。

这次我和煌一组抓龟。我背着毛瑟枪,她空手。经过这几百年的捕捉,陆龟的种群密度大不如前,可我们还是很快发现一头正在慢悠悠行走的陆龟。煌将手臂拦在我身前:“妹子,你就在这看着,等我把它弄翻了你再过来。如果它闹腾,你也别开枪,子弹对它没啥用,也容易打着我。”

“没问题。”我收起准备拿枪的动作,看着已经在舔舌头的煌蹑手蹑脚地俯身潜过去,脚掌以脚跟为支点缓慢落地,没有一点声音。这是美洲原住民捕猎的动作。她很快靠近了,还没等陆龟转头,她只用力一掀,可怜的陆龟就四脚朝天任人宰割了。

我走过去时,煌拿出刀一把砍掉陆龟脑袋,余下的脖颈成了根喷水的橡胶管。失了身体的头部在地上抽了两下就没了动静。煌伸手掬血,直接喝起来,还招呼我也赶快来喝。陆龟是变温动物,此时的龟血还有相当温度,喝起来腥气上头,虽不说美味,但也是水手们解渴的良药。

喝够了,煌就当场剖龟,并招呼我去拾柴搭灶,如果遇到别人也叫过来。我回来时,还带回伊内丝、克劳蒂亚、斯卡蒂和德克萨斯四人,她们也在附近抓龟,我看见了就顺便喊来了。于是我们六人就以龟壳做锅,以龟腹作托盘,欢快地烧了顿中饭。食材是龟身上任何可吃的东西,餐具则是我们用于劳动的双手。有了谈笑风生的伙伴,这样简单的一顿饭也能和众神的酒席相提并论。这是人们一般的料理方法,赫尔曼·梅尔维尔也曾用同样的方式和他的同船水手做了顿全龟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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