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大喊,“林野!你发什么呆?快过来啊!”
林野摆摆手,“跑不动了,你们玩吧。”
他拿着铅球走在李祚青云身边,向前扔了老远,“你说。”
李祚青云声音很轻,却有着少年人独特的低沉,“校门外不远处KTV那片区很乱,有很多混混,其中小有名气的混混头子叫宋科,是我们学校高二的学生,上学期因为特殊原因被开除了。”
林野听的莫名其妙,他确定这人他不认识,他惹到的那群人中也没这个名字。
但李祚青云不可能无缘无故说这些,林野耐心的问,“然后呢?”
“他这人玩的很花,比胡银蝶还滥,男女通吃,据说还感染过梅毒。”李祚青云跑过去把铅球捡回来,递一个给林野,继续说。
男女通吃四个字进了林野的耳朵,他脑袋里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一瞬间心情就不好了,皱了皱眉,“所以呢?你到底想说什么?”
李祚青云站在离林野两步远的地方,他一向低着头,长长的发丝盖住他的眉眼,让人觉得怯懦好欺负。
此刻仰头看过来,林野这才看清,李祚青云有着一张无比帅气的脸,丹凤眼高鼻梁,眉毛细长,红唇性感。
他看着林野,认真的道,“我想说,乔雨和他在一起了。”
风吹过来,撩起两人衣摆。
林野变得面无表情,“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李祚青云扬起手中铅球,用力扔了出去,语气很无所谓,“我知道。如果不是你曾经帮过我,我也不会多管闲事和你说这些。”
沉默半响,林野才听见自己问,“什么叫在一起了?”
“在一起的意思就是,前天晚上我看见巷子里,宋科亲了乔雨。”
林野还没来得及消化完这五雷轰顶的话,李祚青云又补刀道,“亲完还搂着乔雨去了酒吧,芍花十一路那家。”
手里的铅球啪嗒掉在脚边,向前缓缓滚动。
李祚青云弯腰捡起,男生很难得的笑了一下,“看来你知道那是什么地方。”
那是家环境清幽的Gay吧,很多年前林野就知道了。
原因很搞笑。
因为它外形看上去太像咖啡厅,初一时,他和乔雨误打误撞进去过。
当时遇到两男的亲在一起,把两人吓得不轻,后来被保安赶了出来,好长一段时间,对那地方都避之不及。
乔雨正和几个同学一起跑步,隔老远就看见站在李祚青云面前的林野,他右手垂在腿间,食指和拇指相互摩擦。
这是林野特别焦躁时会做的动作之一。
中午吃饭,林野什么也没说,一如既往把乔雨不喜欢吃的东西从菜里挑出来,哄着他多吃一碗饭。
一整天他都神思不属,整个人陷进情绪的泥沼里出不来。
下午又被老徐提问,林野坐着椅子上,没戴眼镜,多媒体上的题他看都看不清。
随口就说,“选D。”
老徐怔了一下,才道,“说一下为什么选D?”
“猜的。”
全班扭头看他,一言难尽的表情,老徐叹了口气,“很遗憾,猜错了,这题选B。”
班上对他英语很差这事儿不再抱有任何疑虑。
晚上最后一节自习课比较自由,有的才升到A班的学生还会回原来的班级和朋友们一起上自习,段危就经常这么干。
林野没有原班级,今天却不在班里,一老早他就翻墙出了学校,在校门对面的电线杆旁站着抽烟。
脚边烟蒂越来越多,他的心情也越来越烦躁。
李祚青云的话他不想相信,因为乔雨不是那样乱来的人,可没影的事,他不可能无缘无故胡说八道。
“哥们儿,等人?”一个身穿黑西装的青年走到他旁边,和他搭话,人长的不赖,特别突出的是那双眼,眼尾上扬,让整个人看上去有些危险的帅。
林野不知道的是,他就是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