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邻居
筱笙,二十六岁,高中语文老师,日子过得像她批的作文——工整、平淡、没什么意外。直到警局一通电话把她叫去,告诉她邻居是嫌疑人,反侦察能力极强,想盯梢只能来真的——嫁给他,刑警队长马嘉祺。男人斯文,戴银框眼镜,对外是出版社编辑,领证当天甩给她二十页恋爱史:“背熟,查岗用。”她以为这就是场公费演戏,演完散伙。结果某天傍晚她在厨房炒菜,油锅正热,他突然从背后靠过来,胳膊环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肩膀上,没说话,站了快半分钟。她举着锅铲不敢动,心想剧本里真没这一段。才知道,那天他刚结了个案子,嫌疑人说你们警察不是最讲证据吗。他回家看见她系着围裙站在灶台前,突然觉得,证据链之外的东西,好像更值得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