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9月12日,早上8点半,劫案爆发。
王兵(警)陈队,不好了!中山路友谊商店那边有人报警,说听到枪声砰的一响!
另一边,野狼帮正准备逃离现场。然而,陈队带着一队警察迅速赶到,并锁定了其中一名匪徒的身影。
林琛(匪徒老大)呼……有警察上来了!王鹏,赶紧走啊!
陈队瞄准时机,果断开枪,打伤了名叫王鹏的匪徒。
王鹏(匪)啊——
陈自良(警察队长)掉下去的那个不能让他死,祁民,赶紧过去看看!
与此同时,林琛却心怀鬼胎地折返回去。他的目的并非救援,而是灭口。
林琛(匪徒老大)回去!
陈晓(匪)为什么?
林琛(匪徒老大)呼……不能留下活口!他要是被警察抓住,咱们所有人都得完蛋!
于是,林琛一行人与警察展开激烈枪战。
王鹏(匪)啊!
林琛冷酷无情,掏出一颗手榴弹,将王鹏送上了西天。
林琛(匪徒老大)唉,走好,你爸妈我替你养着……
林琛(匪徒老大)抢车!
林琛等人仓皇逃跑时,一名叫李建的警察眼疾手快,扔出一个铁钉包,咔嚓一声卡住了他们的面包车底盘。紧接着,陈队一枪击落一块广告牌,轰隆一声压坏了林琛的车辆。
就在此时,一辆出租车驶来,林琛等人毫不犹豫地抢了车,再次逃之夭夭。
陈队和林琛对视了一眼,眼神中充满了复杂的情绪。随后,林琛驾车扬长而去。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