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清予回到酒店就和丁程鑫商量明天的行程,他们并不打算在昆明多待,毕竟后面的地点也有许多美丽的风景等着他们。
马清予“明天……嗯……咱们去滇池喂海鸥吧,现在十一月份,正是海鸥南迁的时候。”
马清予看着手机上他们提前在网上查的一些云南旅游必打卡的景点,提议道。
丁程鑫没有开口,这次旅行可是他盼了好久的,他总想让这次旅行更特别,更难忘些。单纯喂个海鸥好像没什么新奇的,有了!
丁程鑫“宝~,我觉得我们可以去一大早去滇池,不仅可以喂海鸥,还能拍照,看日出。你想想红日撒在河面,海鸥飞舞,多么壮观。”
马清予被丁程鑫描述的这个画面吸引住了,心里也涌起一阵冲动,当即就答应了下来。
滇池最佳观赏日出的地方是环南路,对面就是偌大的滇池,日出时会有海鸥在附近纷飞,只要拿着它们爱吃的面包,海鸥就会亲昵地停在路人手上。
马清予被丁程鑫勾引的,就想去看看日出,抒发一下自己文艺少女的复古情怀,而且她设备都带了,正挂在自己脖子上。
他们来时,天空还是乌压压的一片墨蓝,黑的并不纯粹,像是一平幽蓝发黑的墨水泼洒在了天边。周围只有不算明亮的路灯在辛勤的工作,不时路过几辆深夜仍旧奔波的汽车。
湖面上倒映一个半圆的明月,湖水被风吹过,泛起丝丝涟漪,明月也一同变得摇晃起来,似乎是在水中慢舞。
可能是时间太早,此时环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就他们两个人悠哉悠哉地坐在这。这边离市区有一个小时的车程,也没有人到这边晨练跑步,所以非常安静,只有湖水翻滚的声音。
早晨的空气是凉的,丁程鑫脱下外套盖在爱人雪白纤细的腿上,随后将她揽在怀里。马清予靠着他的肩头,目光透过围栏,看向远处的滇池,唇边带着清甜的笑容。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天色开始渐渐亮了起来。天空还是浅蓝色的,但与山相接的地方,已经露出一片金橘色的霞光,和蓝天自然晕染在一起。
马清予“阿程,快看,日出开始了!”
路灯在霞光出现的时候,安安静静地下班撤退。空气中弥漫着清晨的味道,清新地令人心旷神怡。
马清予早已经准备好,举起手中的相机,她想要记录每一个出游的瞬间。
随着天色破晓,海鸥也从远方飞了过来,在滇池上方盘旋环绕,好奇地看着这两个人,它们不知道人们为什么会早早地到这里来。
太阳开始上升的时候,马清予就站了起来,到车里拿来买的面包,扯开包装高高举起。丁程鑫也有样学样,拿着一个长条面包,举得老高。
随后就出现了一个让他非常气愤的现象,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宝宝更招小动物喜欢,家里弟弟们养的宠物,也都更喜欢她,还有之前录花少,他们一起去喂鱼,那鱼也是朝她身边游。
现在鱼,猫,狗变成了海鸥,竟然还都往她身边飞!
丁程鑫看着来叼自己手里面包的海鸥,零零星星的七八只。在看马清予那边,一只一只像排队一样,飞过来就刀一口,很快就把她手里的面包吃完了。
丁程鑫宝宝~人就算了,怎么动物也这么喜欢你啊,难不成,你真的是玛丽苏万人迷?
马清予“哈哈哈,阿程,你是不是又偷看我的小说了?还万人迷,啧啧,懂的真不少。”
丁程鑫眼睛里露出哀怨,他把手里剩下的面包用力往前扔去,引起一大群海鸥争抢。
随后他走到马清予后面,将头放在她的肩膀上,不依不饶道:
丁程鑫“也不是我想的多,不然怎么解释呢?”
马清予“怎么解释?嗯……大概就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吧,怎么,鑫鑫吃醋啦~”
丁程鑫听出马清予话里逗他的意思,他也不恼,露出他的腰,大方承认,
丁程鑫“对呀,我吃醋了,你只能是我一个人的。”
他眼睛里的深情越来越浓,仿佛能把人溺毙。
天色越来越蓝,天边的金光慢慢汇聚成明亮的一团,金红的太阳又如一团烈火,从山的后面缓缓升起,在湖面上投下一条长长的金色影子,在风的吹拂下飘起层层涟漪,美丽如油画。
此刻丁程鑫把视线从其他地方挪回来,没有看日出,也没有再看海鸥,全部的目光都落在少女身上,认真而专注。
少女在风景之中,也在他心中的每一寸。
当第一缕金色的阳光照在身上时,两个人都安静下来,静静地看着天边一点点被蓝白色浸染,露出白天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