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聋半哑
失了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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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又吟.”
“编号SH1105406”
“女.”
“21岁.”
“故意杀人罪.”
“判处无期徒刑.”
“前往四号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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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了.
是红色.
日落了.
也是红色.
如果人这一生可以像太阳一样来时轰轰烈烈,走时依然轰轰烈烈,该有多好.
而江又吟听着手上的锁链随着颠簸着的车子发出的叮叮咣咣的声音,觉得她这一生,都已经混混沌沌地过去了.
囚车在一座高墙建筑前戛然而止.伴随着一阵尖锐的刹车声,江又吟的身体因为惯性前倾,一头撞在了前面那个男人的宽阔的背上.
前面的男人回头望了她一眼.
极为厉害的一双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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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又吟将身体后挪了挪,勉强在自己和前面的男人之间空了一条缝隙.
心里腹诽着——
大家都是囚犯.你这是摆的哪门子谱.
倒也不敢宣之于口.索性垂下头让长发盖住脸,也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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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车的门缓缓拉开,两列操着电警棍的狱警守在车旁,另有人指挥他们一个个下车.
周遭的人或是低眉侧目,或是畏畏缩缩,或是躲闪张望,或是满脸冷漠.
而江又吟凝望着建筑门口那四个已经掉了漆的篆字——四号监狱,长出了一口气.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这四个字.不出意外也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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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接着一个.
列成一队,向着里面行走.因为双手被锁,江又吟走路略微有点摇摇晃晃的.
进去之后是最后一道审核工序.一个面带凶光的警察,一个接着一个地确认他们的身份.
轮到了刚才那个眼神凌厉的男人.
那警察如同公鸭一般的嗓子叫道:
“朴灿烈!”
然后抬头看了男人的脸一眼.紧接着就嘟囔了一句.
“长成这样也会犯罪 真是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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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头唤作朴灿烈的男子置若罔闻,漠然地往前走.
江又吟将人的名字记在心里反复咀嚼着:
江又吟.朴灿烈 朴灿烈.
而这时候狱警的声音再次响起.
“江又吟!”
江又吟.在.
狱警泛着贼光的眼睛在她脸上流连了许久,冲她挥了挥手:“进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