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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秦宛一口面一口肉,再来一口桃花酿,跟个小馋猫似的,雷无桀无奈摇头。
“别喝这么多,要醉的。”
“才不会,甜甜的,好喝。”
秦宛生于偏僻地小村庄,在贫苦的生活中长大,遇到雷无桀以前,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就是野菜团子,白米面条,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每天喝的也都是井水,没滋没味的,更别说是这上等的桃花酿了。
还有肉,从记事起,就没见过,闻都不曾闻过。
于秦宛而言,遇到雷无桀,是她一生所幸!
眼看着她又喝下一杯桃花酿,雷无桀赶紧把酒壶拿开,用手戳了戳她像是打了胭脂的脸蛋,嗯,软软的,热热的,手感还挺好。
被戳的当事人用手支着脑袋,眼神迷离地看着雷无桀,小嘴微嘟,像是在问他为什么要戳她?
好家伙,还真的喝醉了。
雷无桀觉得手痒痒的,没控制住,又戳了两下,“还真是只小馋猫,不过现在是小醉猫了。”
秦宛迷迷糊糊地握着雷无桀的手,傻笑两声。
这边一片温情,另一边,却是剑拔弩张,都快血溅当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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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身上这件裘皮大衣,怎么也值百十两银子!”
“胡说!”
“五花马,千金裘,我这身袍子,乃是天启城毓秀坊定制,光做便做了三个月,运也运了一个月。”
“百十两,买我个袖子都不够!”
萧瑟猛地一甩衣袖,冷眼看着粗犷地山匪,似是怎么杀他都想好了。
独眼山匪哪里允许萧瑟在他面前这样放肆,怒吼一声,一刀劈在桌子上,桌子瞬间成了两半。
客栈内一声巨响,醉的晕乎乎的秦宛被吓得都快跳起来了,紧张地窝在雷无桀身边,小手紧攥着他的衣服。
“哥哥,危险!”
雷无桀勾唇笑笑,他初入江湖,正愁没机会大显身手呢,这人可好,专门撞到他手里,还吓到宛宛,今天就让他们有来无回。
“别怕别怕,宛宛在这边等着哥哥,哥哥去教训他们,很快回来。”
也不知道听没听懂雷无桀的话,小手松开了他的衣服,憨憨一笑,点头。
小手欢快地摆着,“哥哥去吧,我就在这儿等着哥哥,哪里都不去。”
雷无桀捏了捏她泛着胭脂粉的脸蛋,朝着嘈杂处走去。
摸了摸下巴,他刚刚是不是听到那个老板说,那件裘皮大衣是天启城毓秀坊定制的,保暖效果一定很好,他帮老板解决这个大麻烦,老板把裘皮大衣送给他也不过分吧?
有了裘皮大衣,宛宛就不用受寒了,想着,雷无桀笑的更开心了,打了个响指,嗯,就这么办。
他真是个计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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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我替你解决他们,你把裘皮大衣送我,可好?”
萧瑟一言难尽地看着雷无桀,这小子是不是傻,不过是几个毛头小贼,他还需要旁人帮忙吗?
而且怎么会有人还没出手就想好要什么报酬的,这未免太离谱了。
萧瑟的怨气都能养活一个邪剑仙了,然而雷无桀一点没感受到,还算计着他身上那件裘皮大衣呢。
客栈里突然冒出一个人,可他们都无从察觉,独眼山匪握紧了手中的砍刀,满是戒备地看着雷无桀。
“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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