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贺峻霖。
这是我来到台风监狱的第一天。
我杀了人,被警察抓获在案发现场。
那是一条小巷子,不大,没多长,角落里堆了些黑色的塑料垃圾袋,好笑的是,那堆垃圾袋对面就是摆的整整齐齐,且空空荡荡的环保垃圾桶。
警察抵达现场时,我手中正拿着一件破烂的、沾满血的白衬衫,挺直了腰站在血泊里,周围都是些散落在地上,却又切口整齐的尸块。那条巷子没有监控,它周围的街区也没有监控。这么大一件事,发生在这么人口拥挤的城市里,竟也没有目击者。现场没有留下凶器。
没有一条线索指向凶手不是我。
“这案子未免有点太简单了!”一个身材微胖的中年警察从裤兜儿里掏出一根已经发潮的烟,与身边那个身材清瘦的警察唠着。
那个瘦些的警察不屑的瞟了眼那根烟,鼻音里若有若无“哼”了一声:“哪有那么复杂。这孩子的背景我们已经调查过了,母亲是医生,父亲是厨师,孩子从小在父母的争吵下长大,心里变态点也正常。”
顿了顿,那警察又说:“不过也确有一个疑点,从尸块的温度,血液凝固程度看,杀人分尸至少已过去了十几个小时,那孩子为什么不跑?”
胖警察现已抽完了那根烟,他面色贪婪的吐出最后一口烟:“可能,吓傻了吧!”说完,他嘿嘿笑了两声,并用肩膀顶了顶旁边那人。
“倒也算合理。”
没错,他们说的倒也没错。
从我生下来起——不是记事起,我的父母就一直在争吵,随着我年龄的增长,他们骂人的词也愈加难听了,他们会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爆发,用最恶毒的词诅咒对方的祖宗、家人、后代,甚至是我。奇怪的是,他们却从没有动手打过对方,可能是母亲医院的工作实在太忙了吧——她可是妇产科副主任。
警察没有怀疑——如果我没有离开过现场,为何黑色垃圾袋中会搜出鞋套,为何凶器会不见踪影,为何靠近墙壁的血迹会被擦花呢?
他们理所当然的把墙上的血手印当成一个精神有问题的小孩,获取杀人的快感后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吧。
黄色的警戒线很快撤掉了,那条巷子重新变得一尘不染,我也被押上了警车,在惊天动地的警笛声中,直接驶向了台风第七监狱。
我的口供全部在监狱的办公室里进行。
监狱的气压很低——这是每个人在看完几部有关”监狱“的电影后的看法吧,但是这所监狱清新的装潢里让我看到几分”高中校园“的自由感。
当我被释去手铐,并被粗暴的扔进一间编号”1123“的监室里时——那监室里坐着两个二十出头的人,他们听到声响不约而同的转过头来看我,嘴角同时露出笑容。
好吧,来的这一路,经过了得有十个这样的四人间,早被看习惯了。
“喂,听说你是个变态杀人犯?”一个人凑过来问我。
我看了看,另一个人早就缩回床位了。
“对,我把一个男的分成几十个小方块了。”我轻飘飘地掷下一句,转身去寻一张合适的床。
那人肉眼可见的抖了抖,转回自己的桌前了。
这个地方,倒还挺像我高中时候住的宿舍,一个上下架,上边是床,下边是书桌,甚至还有一排书柜。
每个人还有一个独立浴室。
“这监狱待遇好啊。”我转过身,似在自言自语。
“还行吧......”之前跟我搭话那人应了一声。
“我是是被押来的,什么行李都没有。”我轻轻靠近他,“朋友,方便告诉我哪里可以领日用品吗?”
“一会儿会有人来发。”
“谢谢兄弟。”
我在看那个人。
缩在床板里那个人。
我好像认识他。
“兄弟,另外那人叫什么名字?”我小心翼翼扯过那人,在他耳边——压低声音说。
“马嘉祺啊,他在我们市是个挺出名的混混,你不认识?”
“他多久进的监狱?”
“比你早半天。”
“杀人?”
“跟你差不多。”
其实我没有一直待在现场。
醒来后,我回过家。
家里还是没有人,一如既往的冷清。
我没有换掉身上那件沾上血的白衬衫,这件白衬衫是我顶喜欢的,是他用他当奶茶店学徒第一个月的工资买给我的。我打开了所有灯,灯光刺进我的眼睛,我不受控制的眨了眨眼,竟不自主走向了冰箱。
我将手伸向了冰箱门。
靠近冰箱的时候,我就感受到一股奇怪的、有些潮湿的气息——我手触上冰箱那根冰凉的把手。凉意通过皮肉传进骨头,从骨头又传到心脏,乃至全身上下所有血管。
我猜的没错,冰箱的正中央,赫然摆放着一只头颅。
头颅的主人走的很安详,他紧闭着双眼,好看的眉头并没有皱在一起。
我仿佛听见他说:“贺峻霖,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