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再次醒来时,我已经身处在了一个陌生的房间里了。
我直起身子来,环顾了一下四周。
这里我虽然不认识,但这该死的熟悉感,这应当是原主的房间吧。
我垂眸,看见了趴在床边的女主蔷薇。
应当是她送我回来的吧……
我凑近些看,发现蔷薇的皮肤真的好好哦!吹弹可破,除了眼下有些因为熬夜而生的黑眼圈之外。
不过还好,并没有很严重。
果然,wuli蔷薇最好看!
2.
“唔……白律师!你醒了?”
许是因为我的动作幅度有些大,致使蔷薇醒来。
我应了一声,在脑子里搜索着记忆里蔷薇的名字。
她好像叫……安思知?
这倒是和我的游戏ID一模一样嘛?
“思知?”我尝试着叫着女主的名字,她应了一声?
我盯着女主的脸,竟不知道下一句该说什么。
按照目前的这个情况来看,原身应该和蔷薇是朋友。
但现在在这里的人是我,那原身呢?她现在在哪儿?
我不知道。
“白律师?怎么了吗?”
我的思绪被女主……哦不,准确来说是我原来的声音拉回。
我对着女主笑了笑。
“谢谢你送我回来。”
“诶?不是我啦,是左律师送你回来的。”
我听了女主这话愣了愣,左然?
难道原身和左然还有什么交集吗?
我心中存疑,但表面上还在笑着。
“下次见到左律师,一定好好谢谢他。”
3.
比起“安思知”来说,我还是更喜欢叫女主蔷薇。
因为我觉得叫她“安思知”我很别扭,总感觉在叫自己一样。
4.
夜晚
蔷薇走后,我直挺挺地倒在了床上,一不小心扯到了伤口。
“嘶……”痛痛痛!
我抬手摸了摸疼痛处,还好,没有流血。
我轻叹了口气,下了床,进了一个又一个的房间才找到卫生间。
洗过脸后,我抬头,看见了镜子中的自己。
与我原来的脸有九分相似,却多了几分凛冽感以及我的右眼角多了一颗泪痣。
怎么说呢?要是原来的我在现实中也有了这种凛冽感,那么我就会成为一名御姐,会用眼神杀人的那种,在法庭上只用外貌就能让对方律师害怕的那种。
而现在,我就已经成为了我幻想中的自己。
即使是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在看到这张脸时,我的第一反应是:woc,我好美。
奈何本人此时没文化,一句woc行天下。
这说的就是我了。
5.
我躺在床上,仰望着头顶的天花板,看了一眼散落在我腿上的那一份份“败诉”案件,又拿起纸和笔,整理了一下一下思绪,写着:
已知:原身名为白离,性别女,爱好男,和女主蔷薇是同事兼高中同学,目前是忒弥斯律师事务所的一名“社畜”律师,但业务能力不行,总是败诉。
问:我还能活多久?
不能说是关系密切,只能说是驴头不对马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