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末上午十点 ,门铃响的时候我正试图把打结的项链解开。朱志鑫站在门外,手里拎着烘焙坊的纸袋,另一只手背在身后。
“迟到了七分钟。”我指着时钟。
他迈进屋,用脚后跟带上门,把纸袋放在玄关柜上,这才亮出背后的手-握着一支还沾着露水的粉白洋桔梗。
“排队买你上周说好吃的可颂,”他把花递过来,手指不经意擦过我掌心,“路过花店,这个像你起床时乱翘的头发。
我接过花,他顺势靠过来,下巴搁在我肩窝,手臂环住我的腰,去看我颈后那个顽固的项链扣。“笨。”他的气息拂过我耳后,手指灵巧地一勾一挑,纠缠的链子应声松开。金属扣搭上的轻微“咔哒”声后,他并没有退开,反而就着这个姿势,鼻尖沿着我颈侧嗅了嗅,像确认领地的动物。
“换沐浴露了?”他问,声音闷闷的。
“嗯,之前那款没了。
他沉默两秒,收紧手臂:“不好。换回来。”
“为什么?”
“因为那是我买的,”他理直气壮,“你身上只能有我买的味道。”
可颂还温热,他坐在餐桌对面看着我吃,自己只掰了一小角。阳光透过百叶窗在他脸上切出明暗条纹,他支着下巴,眼神专注得像在观摩什么重要仪式。
“看什么?”我被看得不自在。
“看你嘴角沾的酥皮屑。”他伸手,用拇指指腹擦过我的唇角,动作自然得像做过千百遍。擦完却不收回手,指尖在我脸颊流连片刻,最后轻轻捏了捏。“胖了点,”他得出结论,眼里却含着笑,“挺好,抱着更舒服。
吃完早餐他主动去洗碗。水声哗哗中,他忽然喊我:“过来。
我走过去,他从满池泡沫里举起一只手,腕上挂着一个亮晶晶的泡泡,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的光。“给你。”他说,神情认真得像在献宝。
我笑着去戳,泡泡破在他皮肤上。他反手抓住我的手指,拉到水龙头下冲洗,温热的水流过我们交握的手。“下午做什么?”他问,挤了过多的洗洁精,泡沫漫出池沿。
“不知道。
“那帮我挑衣服。”他关掉水龙头,用还沾着泡沫的手指碰了碰我的鼻尖,“晚上队友聚餐,他们非要见你。”
我愣了:“见我?”
“嗯。”他转过身,湿漉漉的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然后把我圈在他和料理台之间,“跟他们说了八百遍我老婆怕生,非要见。”他低头,额头抵着我的额头,“不想去就不去,我推了。
他嘴上这么说,眼睛里却写着小小的期待,像等待批准的大型犬。
“去吧。”我说。
他眼睛亮了一下,随即又抿起嘴:“那说好,要是左航那小子又开玩笑逗你,我就提前带你走。"
结果下午他所谓的“帮忙挑衣服”,变成了他一套套换装走秀。从简单的
白 T 恤牛仔裤到略显正式的衬衫,每换一套就走到我面前转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