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黑漆漆的冥界大殿,时长点着幽暗的光。
平日里空荡无人的大殿里。
今日却站着一位。
米白色的头发,紫色的长裙。从侧边看,就知道是个大美女。
可她一转身,就露出了一脸冰寒的脸庞。
她是现任冥王—百诺。
当初——
她初到冥界,还在朝思暮想洛小熠的时候,洛小熠没有来找她。
现在,洛小熠还是没有来找她。
她等了他五年。
是,五年是少,对神来说,五年,不过是等一个婴儿长大罢了。
但对一个人来说,人的一生又有几个五年。
对人来说,五年
便是婴儿长大,盛年转衰,花甲变成古稀,是使一个王国由盛转衰啊。
但五年,对一个思念家乡,思念亲友的人来说是真的好长好长。
长到令人须发皆白,也一眼望不到头。
好似是在走一条路,一条黑漆漆的、却又走不完的路。
这条走不完的路,夺走了那么多人的心。
那些人里有担心远在他乡的老母的孩子,有思念丈夫的妻子,有想念孩子的母亲。
那条走不完的路,夺走了他们的灵魂。
不是没坚强过,不是没坚持过,但坚持不到最后。
他们跪在地上哭泣过,拜过天,拜过地。
他们向天祈求过,向地哀嚎过。
却生生被撕裂灵魂,扒开皮囊。
百诺看到过这些东西。
震惊过,伤心过,…怕过…
最初,她怕自己忘了洛小熠,于是将他刻在心上。
最后,她发现自己错了,错的很惨很惨,错的很离谱很离谱。
她以为铭记一个人很简单,忘掉一个人也很简单。
可她没想过,如果她要忘掉的人是她之前铭记的人,她该怎么办。
她变得惊恐,她忘不掉。
她爱的太深太深了,深的捂进了血肉里。
她最后还是没有忘了他,冥王告诉她继承冥王之位便可忘却前尘。
她连犹豫都没犹豫,就继承了冥王之位。
继位前一刻她想过,为自己冷笑过一刻。
她自嘲似的笑了笑,心说:
没想到啊没想到,你个仙界圣女百诺也有今天—
竟然被一个男人逼上了绝路。
呵,你错付了真心,竟然还要走这条路。
你当仙界圣女时不是自认高洁吗?
不是要做一生的仙吗?
今日,却因那个使你错付了真心的男人毁了自己的仙途。
今日,自甘堕下了神坛。
还不是堕了魔。
她如愿的忘了那个使她痛苦的男人。
但却在自己的脑海里烙下了一个模糊的影子。
她记得自己为那个人开心过,为那个人伤心过。
恨过那个人,爱过那个人。
她记起了冥王临走前说的那句番话:
你成王是切记,那个人不能是你爱过的人。
如果是,也罢了。
但切记,如要成冥王,忘掉那人。
你成王是万万不可再想他。
不然,那人会永远将影子留在你身上。
使你永远不能将他全部忘记。
还有,你要忘的那人在你身上留了很深的印子。
他是你的情劫,也是你要度的死劫。
我本不该管这事的。
罢了,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