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鬼屋出来,已经到中午了,耐不肚子抗议,大家打算找一个饭店,先吃点儿东西再玩。
整个游乐场,是由向日葵为主题,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葵花香,在太阳光的照耀下,葵花迎面而生,显示出一番勃勃生机之象。
“我记得里面有家甜品店还不错,宋哥,去吗?”声音来自一个叫“问号”的男生,当然这也是一个有爱的别称。
“不去,吃不饱”还没等宋思锐回答,良亦辰已经一口否决了。
“我要去!”别的事情她都可以让着良亦辰,但是干饭这件事上,谁来也别想让她让步。
这气势,让良亦辰有种她要以死相逼的感觉,你辰哥不吃这套:“不去”
其他人都属于吃瓜群众,这俩人又不是第一次这样争,就等着谁争赢了就去吃什么。
此时的宋思锐演技上线,顿时两眼泪汪汪,用乞求的语气说:“这一次就听我的,下次我绝对不跟你争。”说完,满眼期待地看着良亦辰。
“辰哥哥~”见对面无动于衷,此时宋思锐已经把脸收进了口袋里,故意叫了一声,主要是想恶心他一下。
话音刚落,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看见良亦辰一手抵在了自己旁边的墙上。
宋思锐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往后一仰。
自己满含着泪的双眼对上了良亦辰那张极具魅惑性的脸。
只见他嘴角微微上扬,与平时的开玩笑不同,此时的笑容竟带点不易察觉的侵略性。
“你记不记得这句话你说过多少次?”良亦辰说话的语气很嚣张,在别人看来,就是一个放荡不羁的社会少年在壁咚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姑娘。
吃瓜群众:“……”
宋思锐看着他那张帅气的脸,离自己不足一拳的距离,耳尖不禁微微泛红,终究败下阵来:“不吃就不吃,把你的狗爪子拿开”
僵持了半天,见对方并没有要放手的意思,宋思锐有点儿怒了,又重复了一遍:“松手”。
看着眼前满脸通红的小姑娘,此时像是一只被惹急的河豚,一戳就爆的那种。偏偏这时候还有人作死,用挑逗的眼神看着眼前的“河豚”。
宋思锐也不惯着他,对准他的下面,就来了一脚。
“宋思锐!你他妈是要让老子断后啊?”声音来自良亦辰,刚才还满脸嚣张的少年,此时有种想杀了她的冲动。
“对不起啊,没忍住”宋思锐站在他面前,趾高气扬道。殊不知,她只是为了挽回面子,那一脚也是迫不得已……
结果很明显,一行人最后还是去了甜品店。
所以说,在吃这方面,永远不要和女生争,这是一个友好的忠告。
那家甜品店的名字,起得倒是很有趣——向日葵的约定
这让宋思锐很是惊喜,她不像别的女孩子,喜欢玫瑰百合,她喜欢金灿灿的葵花。喜欢它永远面朝太阳,喜欢它永远给人一种难以抗拒的热情。
店内的墙壁上,挂着梵高的《向日葵》,还有其他葵花的元素,总之就是按着宋思锐的爱好修建的,代入感很强,某些人已经把这当成自己家了……
良亦辰点了满满一桌的甜品,宋思锐就像是刚进城的丑小鸭,脸上洋溢着遮盖不住的幸福。
“谢谢辰哥”她一边吃,还没忘了向刚才壁咚自己的大傻冒道谢。
良亦辰白了她一眼:“谢个屁,没有诚意”
吃瓜群众:“你俩继续。”
“……”
一次完美的游玩,就这样以甜品告终。
大家依旧是坐着交车回去。上了公交车,宋思锐从兜里掏出套着库洛米的公交卡“滴,学生卡″,看了一眼后面的良亦辰:“要我帮你刷吗?”
良亦辰:“…我谢谢你。”
到了小区门口,大家相互告别,各回各家。
但某两人除外,住在同一栋楼上,还得一起走一段路……
两个人从小玩儿到大,是朋友,但更像家人,就刚才那点事儿,根本没人放在心上。
“为什么那么喜欢向日葵”他问宋思锐,这么长时间,自己竟然都不知道。
走在前面的宋思锐听到这话,停了下来。转过身面对着良亦辰,她抛出一个很纯粹的笑。
那天下午,一个女孩儿笑容灿烂地站在阳光下,笑着告诉他:“入目无他人,四下皆是你,有你时,你是我的太阳,我目不转睛;无你时,我便低下头,谁也不见。这是属于葵花,最浪漫的花语”